关于印发2004年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年07月08日20:04:20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关于印发2004年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4年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确保今年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2004年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考核
及奖励实施办法
根据今年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目标,为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性,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04年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考核及奖励实施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市科技园区管委会(北仑区考核并入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区作为一个考核单位);
(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目标及指标分解
(一)对外贸易
全市2004年外贸进出口考核指标为22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出口14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进口8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新增有出口实绩企业500家。(详见附件1)
(二)利用外资
全市2004年合同利用外资考核指标为4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考核指标为2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详见附件2)
(三)外经合作
全市2004年对外承包劳务合作营业额考核指标为4.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新批境外企业考核指标为80家。(详见附件3)
三、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考核标准
1.采用将指标换算成考核分办法。
2.采用超额加分制方法。对每个项目,超额完成核定指标或超过上年实绩的,按确定的加分比例相应加分;没有完成核定指标的,按基本分比例相应扣分。
3.单项工作突出的采用附加分的办法。(详见附件4、5、6)
(二)奖项设置
1.外资先进奖
在全面完成各项外资考核指标基础上,按照全市外资考核得分高低,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3万元。
2.外资鼓励奖
对市级部门和江东区、海曙区,根据当年引进外资实绩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经考核对前4名各奖励2万元。
3.外资突破奖
实际利用外资在完成考核指标基础上,突破6亿美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20%以上的,奖励10万元;突破3亿美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25%的,奖励8万元;突破1.5亿美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25%的,奖励6万元;突破5000万美元且比上年实际增长30%的,奖励3万元。
4.外贸先进奖
在完成外贸出口考核指标基础上,按照全市外贸考核得分高低,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3万元。
5.外贸突破奖
外贸出口在完成考核指标基础上,突破20亿美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25%以上的,奖励10万元;突破14亿美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30%以上的,奖励8万元;突破8亿美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35%以上的,奖励6万元;突破5亿美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40%以上的,奖励4万元;突破3亿美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45%以上的,奖励2万元。
6.外经先进奖
在全面完成各项外经考核指标基础上,按照全市外经考核得分高低,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3名,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
7.外经突破奖
对外承包劳务合作营业额在完成考核指标基础上,突破1亿美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30%以上的,奖励8万元;突破5000万美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40%以上的,奖励5万元;突破3000万美元且比上年实绩增长50%以上的,奖励2万元。当年完成境外投资项目8个以上,且其中境外加工贸易等项目数超过考核指标50%的,奖励2万元。
8.开放型经济优秀服务奖
根据当年全市部分外资、外贸、外经、外运等企业投票评比和我市开放型经济工作直接责任部门考核结果,在市级部门、单位中评选开放型经济优秀服务奖若干名,各奖励2万元。
(三)上述奖项,可以兼得。奖金可用于奖励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奖金由市财政安排。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
全市开放型经济考核工作在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对全市“三外”指标的分解、考核分值计算、考核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结果的汇总、审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开放型经济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实施“三外”工作目标责任制,要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三外”工作。
五、考核程序
由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办法和得分实绩,提出获奖名单,报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审定,以市政府名义授奖。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宁波市2004年度外贸考核指标单位:万美元、家、人次

考核单位
出口
进口
新增有出口
实绩企业
外经贸
人才培训
外经贸
人才引进

2003年
完成实绩
考核
指标
同比
增减%
2003年
完成实绩
考核
指标
同比
增减%

全市合计
1207398
1410000
17
673565
840000
25
500
5000
1400

慈溪
163751
194000
18
31994
39000
22
90
420
200

余姚
114940
137000
19
28256
35000
24
90
420
200

奉化
35642
42800
20
89935
110000
22
30
250
50

宁海
37591
42500
13
4542
5600
23
30
250
70

象山
47580
56000
18
4610
5200
13
30
250
50

鄞州
183940
217000
18
62996
80000
27
90
420
200

镇海
41459
49500
19
67180
84000
25
25
150
50
海曙
21279
25500
20
3314
4300
30
10
150
40

江东
31591
38000
20
8863
11200
26
15
150
40

江北
20345
24500
20
5808
7000
21
18
150
40

开发区(包括北仑)
184912
218000
18
166369
208000
25
60
500
150

其中:北仑
59599


20308




保税区
62211
75000
21
60913
78000
28
20
340
100

大榭开发区
23465
27000
15
57905
73000
26
6
130
30

科技园区
12023
13800
15
5182
6200
20
6
170
40
附件2:
宁波市2004年度利用外资考核指标单位:万美元

考核单位
合同利用外资
实际利用外资

2003年完成实绩
考核指标
同比增减%
2003年完成实绩
考核指标
同比增减%

全市合计
344382
410000
20
172727
210000
20

慈溪
37069
52000
40
21159
28000
32

余姚
55048
60000
9
25081
29000
16

奉化
5078
5000
0
3805
4000
5

宁海
10972
7000
-36
36784000
9

象山
8572
6000
-30
2217
2500
13

鄞州
57280
65000
13
28060
34000
21

镇海
32942
27000
-18
12094
13000
8

海曙
683
2000
193
937
1000
7

江东
4151
4000
0
2014
2000
0

江北
8345
8000
0
3812
4000
5

开发区(包括北仑)
90126
105000
17
53038
58000
9

其中:北仑
9004


3926


保税区
47018
48000
2
20008
23000
15

大榭开发区
5432
10000
84
1732
4000
131

科技园区
11171
10000
-10
3915
4000
2
附件3:

宁波市2004年度外经考核指标单位:万美元、家

考核单位
对外承包劳务合作营业额
新批境外企业家数

2003年完成实绩
考核指标
同比增减%
2003年完成实绩
考核指标
其中:境外加工
贸易等项目

全市合计
37075
45000
20
74
80
10

慈溪
808
1000
24
11
12
2

余姚
1308
1400
7
11
12
2

奉化
5230
7500
43
4
5
1

宁海
290
300
35
5
1

象山
12740
13000
2
5
6
1

鄞州
2225
2500
12
11
12
2

镇海
1838
1900
3
4
4
1

海曙
19
250
1216
2
3
1

江东
893
1000
12
3
3

江北
1426
1000
-30
1
3

开发区(包括北仑)
10039
11000
10
12
12
2

其中:北仑
1535




保税区

100

4
5

大榭开发区

100


1

科技园区

100

1
1

附件4:

宁波市2004年度外贸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目标
基本分
超额完成任务
加分
完不成指标

出口
完成考核指标
70
比上年实绩每增长10%
3
按比例扣分

比上年实绩每增加300万美元
1

每完成1亿美元
2

进口
完成考核指标
30
比上年实绩每增长10%
1
按比例扣分

比上年实绩每增加1000万美元
1

每完成1亿美元
2

(进口三项加分合计不超过30分)

新增有出口实绩企业
完成考核指标
10
增加1家
0.3
按比例扣分

外经贸人才引进
完成考核指标
10
按比例加分
最高限10分
按比例扣分

外经贸人才培训
完成考核指标
5
按比例加分
最高限5分
按比例扣分

新增获权企业工作完成好
5


附件5:

宁波市2004年度外资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目标
基本分
超额完成任务
加分
完不成指标

合同利用外资
完成考核指标
20
比上年实绩每增长10%
1
按比例扣分

比上年实绩每增加1000万美元
1

(合同利用外资两项加分合计不超过20分)

实际利用外资
完成考核指标
80
比上年实绩每增长10%
4
按比例扣分

比上年实绩每增加500万美元
2

实施外资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一个(以首期资金到位且开工建设为准)
0.5

国家级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排名列全国前5名,省市级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列全省前10名
5

浙洽会任务完成突出、项目落实达标
10


附件6:

宁波市2004年度外经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目标
基本分
加分项目
加分
完不成指标

对外承包劳务
合作营业额
完成考核指标
60
每超额完成50万美元
1
按比例扣分

完成500-1000万美元

5

完成1000-5000万美元

10

完成5000-7000万美元

15

完成7000-10000万美元

20

完成1亿-1.3亿美元

25

完成1.3-1.5亿美元

30

完成1.5亿美元以上

40

新办境外企业家数
完成考核指标
40
其中:

每家境外办事处
1
按比例扣分

每家境外贸易性公司
2

每家境外生产性企业
5

境外加工贸易、贸易中心、工业园区、资源开发、收购或境外企业上市项目
考核基数内每家8分,超考核基数部分每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