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0年07月06日23:36:50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山东省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于2002年3月底以前完成。

二、因乡镇行政区划调整,2000年下半年以来已经依法选举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新建乡镇,可以不参加本次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下一次换届时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