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审议小组的决定

2020年07月06日23:46:06
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为了保证法制的统一,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 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办秘字(2000)56号《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 六十八条有关规定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审议小组,作为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成立前的过渡机构,负责承担今年7月至明年举行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之前地方性法规统一审议的工作。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审议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程有清(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马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员:
朱耀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尹霖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毓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兴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生荣(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继成(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马骧(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马发明(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自清(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