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年07月08日22:48:07
发布部门: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川教[2009]265号
各市、州教育局、卫生局:
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已处于全球大流行阶段,我国内地疫情呈现聚集性持续增多、确诊病例明显上升、重症病例数和死亡病例不断增加。9月以来,全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快速上升,聚集性疫情和暴发疫情主要集中在中小学校。今冬明春疫情将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城市向社区、向农村蔓延,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省农村及边远山区、地震灾区人口众多,而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能力相对落后,已成为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重点地区。按照最近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09]10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99号)以及前一阶段《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根据10月28日省政府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巨峰省长的指示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学校、边远山区、民族地区学校、地震灾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属地管理,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学校校长是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各地教育、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学校、边远山区、民族地区学校、地震灾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防控策略,有效防止疫情聚集性发生和大面积扩散。近期,要深入以上学校加强督查,查找学校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指导学校及时整改,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进行。
二、突出重点,强化各项防控措施。
一是要切实抓好学校晨检、午检、晚查健康,因病缺课、缺勤师生登记追踪,发热师生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将防控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年级、班级,明确年级主任、班主任是本年级、本班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直接责任人。二是要继续加强师生中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防控意识和基本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切实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及学生宿舍居住条件,尽量减少宿舍内居住学生的密度,保持宿舍通风,每周对教室、寝室、食堂、图书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进行1-2次消毒,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增设洗手设施。四是学校可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采取分时错时上下课、合理安排就餐、做操,近期不搞大型室内活动,尽量减少学生聚集的规模和频率。五是要尽快做好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聚集性发生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做好学校临时隔离救治点的规划和设置工作方案,做好体温计、口罩和消毒药品等的储备,确保疫情发生时,学校能快速反应、积极应对、科学防控。六是各地要做好现有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分配,本着知情、自愿、免费和首先保护重点人群的原则,于今冬明春期间分期分批对大多数在校中小学生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提高对甲型H1N1流感的免疫能力。
三、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农村学校、边远山区、民族地区学校、地震灾区学校要按要求,加强24小时值班和疫情日报工作,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下午5点之前,向当地教育、卫生部门报告当日师生健康状况和师生中流感样症状发生情况;强化每天对师生健康状况巡察工作制度,班主任对日常发现的或通过缺课原因询问发现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在2小时之内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或乡镇卫生院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县(市、区)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学校报告的每日“三检”、日常巡查和缺课监测中发现的流感样症状病例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发现聚集性病例要及时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尽早采取措施配合当地医院救治患病学生;及时隔离观察治疗疑似或发热病人;根据疫情规模协助卫生、教育部门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停课申请;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健康教育等工作。同时,要及时通过网络直报、书面报告等形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疾控机构报告疫情发生及进展情况。
四、突出重点,加强病例分类处置。
各级卫生医疗部门要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对病例进行诊治,并根据病情划分轻症病例、高危人群病例、重症病例和危重病例。要突出重点,高度重视学校出现的病例的救治。强化重症救治,轻症病例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治疗,学校、当地卫生院和家长要随时观察学生病情变化,若出现持续高热3天以上、剧烈咳嗽、血痰或胸闷、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神志改变、严重呕吐等加重症状,应及时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救治,但需征得患者家长同意后进行。对于高危人群病例、重症病例和危重病例应尽早入院治疗,并及时采集咽拭子等标本进行实验室确认,采取针对性救治措施。
五、加强经费和物质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安排,尽快组织、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物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储备工作,切实做好应急工作的人员、经费、物资等充分准备。当地卫生部门要摸清辖区内学校学生规模和防控现状,指导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方面做好充分应对准备。
六、加强联合督导,确保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根据本学期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态势,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再次深入基层对农村学校、边远山区、民族地区学校、地震灾区学校防控工作进行督导,督促当地教育、卫生部门和学校查找和解决目前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能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学校防控工作扎实有效。
七、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教育、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防控工作责任主体,严格实行问责制。若因工作不力、防控措施不落实,造成甲型H1N1流感疫情聚集性发生或暴发流行的,学校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厅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