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1年中国专利周广西活动之南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20:34:38
发布部门: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南科发[2011]93号

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广西活动组委会《关于举办2011年中国专利周广西活动的通知》桂知管字〔2011〕42号文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中国专利周广西活动之南宁活动,制定了《2011年中国专利周广西活动之南宁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请贯彻实施。

二o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2011年中国专利周广西活动之南宁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2011年第五届中国专利周的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发明专利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全民发明创造,促进创新型南宁建设,根据广西活动组委会《关于举办2011年中国专利周广西活动的通知》桂知管字〔2011〕42号文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中国专利周广西活动之南宁活动(以下简称专利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推动全民发明创造 建设创新型南宁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15日至21日

三、举办单位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发明创造宣传活动

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有关媒体对本地有关发明人事迹进行宣传,用身边的普通人说事,通过宣传他们的发明事例,影响社会对专利的认识,促进专利申请。11月15日至21日在南宁进行。

(二)组织参加专利周活动启动仪式

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组织30家有关单位代表参加11月15日上午在南宁举办的自治区专利周活动启动仪式。

(三)开展专利业务知识培训活动

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各相关企业300人参加专利业务知识培训。10月28日在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开办。

(四)开展专利预申请服务月活动

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机关管理人员,协调专利服务机构人员共同为专利预申请人开展预约服务,在有关媒体发布活动启示,开展专利申请资助政策一对一咨询、了解专利预申请人情况、协调专利机构代理人主动联系预约服务、开通专利申请资助绿色通道,随时受理专利申请事项。服务月活动11月15日开始在南宁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利周领导小组

组 长: 覃永武南宁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副组长:刘文波南宁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成 员:郭光宇南宁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协调管理科科长

胡长安南宁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科科长

伍美新南宁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陆 剑南宁市科技局高新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文波副组长担任(兼)

(二)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准备阶段。2011年10月至11月上旬,各项活动筹备。

1、11月8日前,牵头做好专利周项目征集及制定、印发专利周实施方案工作。牵头单位:南宁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南宁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承办部门:南宁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科、配合部门:南宁市科技局办公室等。

2、11月14日前,组织落实有关单位30家参加11月15日上午在南宁举办的自治区专利周活动启动仪式工作。牵头单位:南宁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南宁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承办部门: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南宁市科技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南宁市科技局高新科等。

3、11月14日前,落实南宁市有关发明人6名供媒体宣传(承办部门:南宁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科);落实有关媒体宣传(承办部门:南宁市科技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

实施阶段。按照专利周方案开展各项活动。

1、开展专利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单位: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承办部门: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南宁市科技局高新科。

2、组织落实专利知识产权媒体宣传。责任单位: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承办部门: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南宁市科技局办公室。

3、带领南宁有关单位人员参加自治区专利周活动启动仪式。承办部门: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南宁市科技局办公室。

4、开展专利预申请服务月活动。组织发布活动启示、做好接听接待专利预申请人咨询,协调配合专利申请服务机构做好预约服务,做好活动阶段小结,开通专利申请资助绿色通道,随时受理专利预申请活动的专利申请资助申请。主办单位:南宁市科技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承办部门:南宁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科,协办部门:南宁市科技局办公室、有关专利服务机构等。

总结阶段。2011年11月22日至30日,专利周总结。

组织收集各项活动工作总结材料,汇总撰写专利周总结及上报工作。牵头单位:南宁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南宁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承办部门:南宁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科、配合部门:南宁市科技局办公室等。

二o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