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23:16:07
发布部门: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池政办〔2005〕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长热线电话各网络单位:
《池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池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
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促进市长热线电话工作,更好地发挥市长热线电话的作用,对各网络单位开展市长热线电话工作的实际情况实施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市长热线电话一级网络单位,其中县、区单独考核,本年度内没有市长热线电话交办事项的网络单位不参加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督办室会同市监察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考核小组。??
第四条考核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拟定具体考核方案;实施考核工作;审定考核档次;受理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的申诉;研究和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考核标准以百分计,每个档次的分值范围是:?
优秀:各项工作好于规定标准,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
良好:各项工作达到规定标准,综合得分在80—89分;?
一般:各项工作基本达到规定标准,综合得分在60—79分;
较差:工作未达到规定标准,综合得分在59分以下。
第六条考核内容包括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制度建设、办理成效、群众满意度等五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10分)。主要指网络单位领导是否重视市长热线办理工作,是否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重大事项是否亲自批办并督促落实。
(二)组织落实(10分)。主要指网络单位是否有一位领导主管市长热线工作,是否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4分);工作人员能力强、作风正,对市长热线办公室的交办事项是否按要求认真落实,对待市民来电是否热情、耐心、尽责(4分);本系统是否建立了市长热线二级网络(2分)。
(三)制度建设(10分)。主要指网络单位是否建立了内部工作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承办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办理成效(50分)。主要指对市长热线电话交办件,办理迅速、效率高,年终办结率达95%以上(30分);对市长热线交办的事项能否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并答复来电人(20分)。
(五)群众满意度(20分)。主要指来电人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由市长热线办抽查或回访群众衡量。
本年度办理市长热线电话交办事项每超过100件(包括100件)的加1分,加满2分为止。
第七条考核工作结束后由考核小组公布考核结果,并向全市通报。?
第八条对年度考核前2名的县、区政府和前10名的市直单位及市长热线电话工作承办人员,由市长热线办提出意见,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