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2021年03月09日09:26:06

律师回答

离婚债务这样处理: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没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
2、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在诉讼中,证明系个人债务一般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
(二)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