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花草树木的法律法规

2021年04月10日16:20:07

1.树木、植被保护有哪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植树节的决议》、《全国人大大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军队营区植树造林与林木管理办法》、《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若干规定》《林地管理暂行办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各级政府也会有有关保护树木植被的法规、政策等等。

2.关于破坏绿化带的法律条文

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第二十七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城市绿化条例_百度百科。

3.小学生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小学生守则

1、爱党爱国爱人民。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好学多问肯钻研。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3、勤劳笃行乐奉献。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4、明礼守法讲美德。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孝亲尊师善待人。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6、诚实守信有担当。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7、自强自律健身心。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8、珍爱生命保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9、勤俭节约护家园。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

4.刑法中关于私自砍伐树木的法律条例

根据2000年11月17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

(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

(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株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五千株以上的;

(二)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五立方米以上或者十株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最高法院研究室在对《关于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请示》的答复(法研[2007]144号)中称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定罪量刑标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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