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女职工有什么保护权益?

2021年07月10日19:51:37

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但是遇到 早产的情况,就不可能产前休满15天,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 护特别规定》问题解答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 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 儿,增加产假1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 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 假合并使用。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产妇擅自将产前15天假放到产 后,但早产是孕妇无法预料的,因此可以将产前未休满15天剩余的假 期放在产后一并休息。故吴某某产前未休息,产假仍为98天,都可放在 产后休息,而且她是剖腹产,还有难产的15天假期,可能还有晚育假, 故某某工厂以其作自动离职处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