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不合格的产品怎么办

2022年07月06日20:48:01
商检不合格的产品处理如下:
1、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并经责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为予以“曝光”;
3、公告后经再次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业,限期整顿;
4、整顿期满,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表明该生产者已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5、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者采取上述行政处理措施,并不影响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对其给予应有的处罚。比如,如果被检查者生产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标准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责令其限期改正的同时,应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没收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以依法定程序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