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环函〔2008〕50号文件的公告

2020年07月06日23:24:51
发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公告2012年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此前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8年1月30日印发的《关于公众申请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50号)有关内容与该条例的规定不相符合,现决定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