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合肥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年07月06日23:31:01
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合政办[2006]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06]120号),现将建立合肥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林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编办、市计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扶贫办、市物价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负责同志组成(名单附后)。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有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世保兼任。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委宣传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舆论监督,为做好农民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市编办:配合做好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工作。
3、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市计委:制定农民工工作的长期发展规划,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5、市经贸委: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服务。
6、市教育局:负责落实农民工同住子女的义务教育,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中小学发展规划;加强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校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托留在农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7、市科技局:利用星火学校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组织科技专家对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技能咨询,进一步提高新创企业的技术水平。
8、市公安局:做好农民工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工作。
9、市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10、市民政局:保障农民工民主权利和农民工生活救助工作。
11、市司法局:做好农民工的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12、市财政局:负责筹集促进农民工进城就业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为农民工工作做好保障。
13、市劳动保障局:研究制定农民工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统筹做好全市农民工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鉴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14、市建委:研究制定小城镇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推进农村劳动力到小城镇就业和创业,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5、市交通局:负责农民工客运工作,确保农民工安全、有序流动。
16、市农委: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实施;落实农民工的承包土地流转政策。
17、市文化局: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净化农民工文化生活环境。
18、市卫生局:加强对农民工传染病和职业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化农民工健康教育和聚居地的疾病监测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免费治疗政策;将农民工子女等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纳入当地免疫计划管理,提高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
19、市计生委:为农民工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工作。
20、市地税局: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21、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剩余劳动力资源及外出务工人员的调查统计,推动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22、市工商局:积极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服务。
23、市安监局: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加强对农民工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增强农民工自我防护能力。
24、市政府法制办:做好农民工工作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25、市扶贫办: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建设,组织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贫困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
26、市物价局: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的行政性收费;取消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不合理收费;降低针对农民工的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
27、市政府研究室:加强对农民工有关政策和问题的研究。
28、市总工会: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完善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29、团市委:负责引导农村广大团员青年外出务工经商,帮助外出务工团员开展组织生活。
30、市妇联:引导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变择业观念,组织、帮助农村富余女劳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外出务工经商;协助计生部门做好外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31、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加强支付结算服务,按照支付结算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偿付的汇划清算支付等工作,为农民工工资偿付提供快捷、高效、安全的支付结算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联系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要求,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农民工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农民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专题研究,并及时将工作成果通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收集整理有关信息资料,并通过《联席会议简报》形式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合肥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王林建 市政府
召 集 人:唐如祥 市政府
 梁 虹 市劳动保障局
成员:宗杰和 市委宣传部
 陈圣高 市计委
 金成俊 市经贸委
 张长淮 市建委
 李晓辉 市农委
 吴桂芳 市计生委
 刘 清 市编办
 袁开茂 市政府法制办
 朱志明 市教育局
 王林宪 市科技局
 沈自怀 市公安局
 杜亚宏 市监察局
 黄 茜 市民政局
 唐明德 市司法局
 吴利林 市财政局
 王世保 市劳动保障局
 李先璋 市国土资源局
 孔庆永 市房地产管理局
 罗会忠 市交通局
 张国永 市文化局
 陈守春 市卫生局
 孙 敏 市地税局
 陈帮霞 市统计局
 李 阳 市工商局
 吴文凡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张新娅 市物价局
 袁开平 市法院
 司胜平 市政府研究室
 袁文长 市总工会
 胡宏同 团市委
 王兴梅 市妇联
 史 敏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