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律师资格和报送备案材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于审批律师资格和报送备案材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为了加强律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适应全面实施《律师暂行条例》的需要,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地进行了审批律师资格的工作。到目前为止,除西藏、青海、广西、福建、黑龙江、湖南、湖北等省、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一工作都已告一段落,并报...
阅读全文
关于37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获准在内地执业的公告

关于37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获准在内地执业的公告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司法部公告2002年第10号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第70号令ぉ,经核准,以下37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获准在内地执业,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境外法律服务。公告如下:一、北京代表处  1.廖绮云律师事务所北...
阅读全文
关于二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增设驻华代表处的公告

关于二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增设驻华代表处的公告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司法部公告第21号 根据《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司法部审核,准予以下二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增设驻华代表处。名单如下:1.美国贝克·丹尼尔斯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BAKER & DANIELS’BEIJING REPRE...
阅读全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为政府或其领导人担任法律顾问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为政府或其领导人担任法律顾问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89]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为政府或其领导人担任法律顾问的试行办法》批转给你们。各地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修改意见,请及时报告市司法局。 晋城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为政府或其领导人担任法律顾问的试行办...
阅读全文
司法部关于不同意将律师资格和特邀律师审批权限下放到地、市司法局的批复

司法部关于不同意将律师资格和特邀律师审批权限下放到地、市司法局的批复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司发函[1992]375号 福建省司法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九条“取得律师资格,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考核批准,发给律师证书,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律师资格的审批权在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你省自行将律师资格的授予...
阅读全文
国资委通知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等级评审办法

国资委通知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等级评审办法

发布部门: 国资委 发布文号: 国资发法规[2009]37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权限和评...
阅读全文
律师事务专业三年制教学方案(试行)

律师事务专业三年制教学方案(试行)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一、培养目标和总体要求律师事务专业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中独立的学业门类。其培养目标是:为社会输送熟练掌握法律基本原理、具备律师业务能力的法律职业专门人才。学校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从严治校,使学生在德、智、体...
阅读全文
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管理办法(试行)

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一、为了健全我国的律师制度,加强对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制订本办法。二、兼职律师、特邀律师是国家律师队伍的一部分,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
阅读全文
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房地产项目收购法律实务与技能研讨班相关事宜的通知

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房地产项目收购法律实务与技能研讨班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山东省律师协会 发布文号: 各位律师:现就2011年11月26日举办的房地产项目收购法律实务与技能研讨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地点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院内新礼堂。二、培训内容1、9:00-10:10殷启峰律师主讲房地产项目收购法律业务项目建议书及项目流程管理;2、10:...
阅读全文
司法部关于辞去原职离退休人员申请执业法院业大教员能否担任兼职律师等问题的批复

司法部关于辞去原职离退休人员申请执业法院业大教员能否担任兼职律师等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湖北省司法厅、海南省司法厅:湖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关于法院业大教员能否担任兼职律师和离退休人员能否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请示》、海南省文昌市司法局《关于“辞去原职”应如 何理解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一并答复如下:一、关于辞去原职。《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