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分支机构债务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2020年07月10日17:26:38

律师回答

根据《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因此,企业对分支机构承担债务不叫连带责任,而是本来就因为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