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关于印发《2007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14:57:11
发布部门: 中共台州市委
发布文号: 台市委[2007]5号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中共台州市委2007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台州市委
2007年4月11日
中共台州市委2007年党建工作要点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2007年我市党建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部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所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巩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重点,以实际成效和人民满意为标准,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着力夯实党的基层基础,着力增强改革创新能力,着力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为推进我市“两个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和要求,2007年我市党的建设着重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
(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健全理论学习和考核制度,运用好中心组学习会、“台州大讲堂”、“领导干部论坛”等学习载体,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继续抓好《江泽民文选》的学习,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果。继续开展“理论下基层”活动,培育学习型组织建设示范点。加强基层党校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兼职理论讲师团作用,开放学习阵地,共建学习平台,把学习型城市建设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
(二)大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学风、文风和会风,深化领导干部恳谈日、接待日、蹲点调研等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从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聚精会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大兴勤俭节约之风,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努力推动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特别要在党政机关治庸提效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上取得明显成效。(牵头单位:市纪委,配合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
(三)加强“和谐台州”战略的宣传与研究。围绕“和谐台州”建设的实践,加强对台州“两个社会”建设现实问题的探索和研究。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开设“和谐台州大家谈”等专栏,鼓励社会各界为“和谐台州”建设出谋划策。加强对台州历史文化的挖掘和研究,扎实推进台州文化研究工程建设,解读台州人文精神和谐内涵,提升台州人文精神的时代感召力。进一步发挥社科联和高校等研究机构的作用,力争推出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委党校、市社科联)
(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文明素质工程,切实加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台州实际,将区域战略谋局、文化特色和人文精神渗透到全民教育过程,牢固树立“大台州”理念。全面开展各类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和谐的局面。深入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着力改进新闻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各类新群体、新领域的思想政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
二、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
(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以“团结和谐干在实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蹲点调研抓落实、组织领导干部“联万家、送温暖”、实施“廉政承诺”、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措施,推动县、市、区领导班子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勤奋好学、真抓实干、真情为民、团结和谐、清廉节俭的形象,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取信于民。(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纪委)
(二)大力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新的五年规划,形成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全面开展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切实提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台州干部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实行“菜单式”自主选学,强势推进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研究建立干部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进一步加强市、县党校建设,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人事局)
(三)做好后备干部集中补充调整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工作,通过岗位轮换、跨县市区交流、上挂下派、到重点工程挂职锻炼等途径,促进后备干部健康成长。加大对妇女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力度。加强后备干部的动态管理,促进备用结合。(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妇联)
(四)做好老干部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健全生活特殊困难老干部帮困机制。探索老干部的管理服务新机制,加强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发挥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主阵地作用,充分调动老干部参与构建和谐台州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
三、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活力
(一)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认真贯彻“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和十一项规范性文件,总结换届考察工作中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深化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真正把能干事、真干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两年”工作情况,作为经常性考察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项考察,强化考察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干部正常退出机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回避和职务任期有关规定,规范对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推广双向约谈制度。加强对双重管理部门干部的协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积极探索和完善干部分类管理制度。认真探索和研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合
不同类型单位的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制,提高机关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三)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调任转任规定,不断规范乡镇选聘制干部录用。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组织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公务员,树立良好的导向。加强公务员培训,构筑公务员终身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一)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抓好党政领导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五支队伍建设。加强拔尖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建立一批名家、名师、名医工作室,加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切实提高“新台商”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服务、评价、激励等机制,加快建立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加强欠发达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希望之光”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医、支教、科技服务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配合单位: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办、市科协)
(二)创新党管人才工作机制。积极履行党委牵头抓总职责,充分发挥各方面各司其职的积极性,建立完善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体系。强化人才资本产权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人才工作督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十一五”人才规划,实施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三)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推进和谐为主题,组织力量摸清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现状,研究制定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鼓励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人才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引导各类人才参与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执行力和战斗力(一)切实推进乡镇党委规范化建设。在全市乡镇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乡镇干部作风。认真贯彻好全市乡镇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不断规范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驻村联户制度、民主恳谈制度,全面推行绩效公示制度、“三重一大”票决制度,深化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突出抓好素质、规范、安心“三个工程”,提高乡镇党委执政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深化“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村级组织建设提升工程,强化党的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实施“领头雁”工程,开展“好搭挡”评选,建设和谐村级班子。继续抓好村干部学历培训和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新一轮村级换届工作的研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健全村干部最低报酬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完善村干部保障激励机制。提高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活动场所作用,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建设,健全创新“民主恳谈”、“五步法”等行之有效的机制。按照“三真”要求,全面做好关爱基层党员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农办、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深化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坚持以“提升工程”建设为载体,全面开展“三拓展三服务三保障”活动,通过编组共建、委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形式,着力推进非公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委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推进机关、社区、学校等党建工作。以“机关党建引领机关建设”为主题,推进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七型人民满意机关创建及评议工作机制。以开展建“和谐社区”、创“五好支部”活动为抓手,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群建设,完善社区参议会、参议员等做法,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新格局。继续抓好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五)大力加强新形势下的党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在优秀村干部和“双带”能人中发展党员。制定和完善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快乡镇党员服务中心和党员教育活动基地建设,深化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加强和改进农村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构建党员教育城乡共管、教育资源共享的机制。积极推进“党员人才工程”,提高党员队伍中的人才比重。实施分类管理,推进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建立和推行党员联户、党员承诺制度等,发挥广大党员在共谋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表率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
六、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提高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
(一)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尽快建立县、乡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新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相关制度,既保证领导班子高效运转,又保证实行有效的监督。坚持和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完善由全委会投票表决作出重大决定的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的领导,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武装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政治建设、国防动员和战备训练等各项具体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台州军分区,配合单位:市纪委)
(二)深化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工作。坚持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党代会常任制,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新途径。健全党代会年会制,完善党代会代表和代表团活动制度,完善党代表提案、建议、意见制度,突出年会效果。建立党代表联系和评议制度,发挥党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代表提案和建议、意见案的处理、反馈等工作。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试行代表辞职制,加强对党代表的动态教育管理。加强党代会常任制的理论研究,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和理论提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完善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新世纪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形成党建带群团、群团促党建的互动局面。围绕构建和谐台州的目标,充分利用群团组织联系群众广泛、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方法灵活的优势,积极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大合唱”。(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七、进一步加强统战和群团工作,提高团结各方、共促和谐的能力
(一)巩固和完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及省、市的实施意见,充分激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活力。坚持政治协商,拓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渠道,重视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的建言献策,加大民主党派监督的力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各民主党派)
(二)认真做好新的社会阶层等统战工作。加强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在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委探索建立统战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领域的不稳定因素摸排工作,做好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加强海外联谊会和海外商会建设,引导在外台州籍人士回乡创业。加强与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团结他们为祖国统一、共建和谐献计出力。(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市民宗局)
(三)创新群团组织工作。根据工人、青年、妇女、科技工作者、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对象的呼声与要求,创新工作载体,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深化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切实增强基层工会凝聚力。深化“新农村、新青年”发展计划,推进青年志愿者社会化工作,全面建设青年中心,巩固和发展团的基层组织。通过开展“新农村、新家园、新女性”工程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和睦家庭、和美生活、和谐社会”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党史、科协、老龄委、残联、关工委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科协、市老龄委、市残联、市关工委)
八、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推进具有台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市委《关于推进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政机关、农村基层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三位一体”的工作布局,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全面深化“4+1”构建方式。以发改委、财政、建设、国土等11个部门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为重点,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惩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网上采购、网上招投标,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对防治腐败的积极作用。探索构建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力争在年内形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二)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依纪依法惩处腐败分子。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以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贵、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三)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执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市委《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继续落实市委“十二个不准”规定,健全信息反馈、情况通报、谈话诫勉、函询回复等制度,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纪检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制度。探索开展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人大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监督整体效能。(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配合单位: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九、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的方针,建立健全一套责权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切实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定期就基层党建工作向上级党委述职制度。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对党建工作重大问题的分析和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注重对中青年理论工作者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发挥市党建研究会作用,组织力量对重大课题和热点、难点问题攻关。保护基层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总结新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牵头单位: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党建研究会)
(三)加强党建工作者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党建工作者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建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使广大党务工作者成为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团结和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表率,不断提高我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