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07:54:05
发布部门: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闽司办〔2009〕55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现将《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律师行业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省律师行业纠风工作,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全省纠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律师工作实际,制定2009年全省律师行业纠风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全省律师行业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安排
(一)工作内容:制止和纠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讲诚信、乱收费、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不正当交往、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妨害司法公正、侵害当事人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分工:各设区市司法局负责其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律师所及其律师的专项治理工作;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负责省直律师所及其律师的专项治理工作。各设区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应按照《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省厅《全省法律服务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措施和要求
1、强化执业资格审查和管理。依法认真审查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资格许可材料。建立、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及时将吊销执业许可证的有关情况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
2、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认真审查各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查申请人主体资格。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司法部规章设定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批。
3、严把年度考核关。结合每年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严格审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主体资格和执业情况。对于违法违规执业、擅自变更执业许可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暂缓通过年度考核,给予重点审查。发现问题的,待有关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通过年度考核。
4、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服务跟踪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监督员制度,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率。要以不讲诚信、乱收费、违法违规执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着力规范行业协会行为。积极发挥律师协会的自律作用,支持律师协会做好会员的发展和规范工作,开展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两结合”制度。
6、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律师诚信档案,对失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实行警告提示、限制市场准入、行政处罚等惩戒,逐步淘汰一批不具备执业许可条件、严重失信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加强律师行业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切实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设区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突出重点,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督查力度。
(三)加强信息沟通。各设区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要加强纠风工作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增强纠风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向省厅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相关的统计报表数字,确保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四)加强民评工作。各设区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要以民主评议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手段,严格按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警风工作方案》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深入动员、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工作,并对收集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有效的整改。结合整改的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