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2020年07月30日21:42:11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2〕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为保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以下简称《专家手册(2012年版)》)。现予印发,供在开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中使用。
《专家手册(2012年版)》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邴媛媛 杨荣臣联系电话:010—59957687 59957683
传真:010—59957684
电子邮箱:yiyuanpingshen010@126.com

附件: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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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
专 家 手 册
(2012年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二○一二年六月

目 录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组工作职责和要求……………………1
评审专家组组成及任务分工……………………………………2
评审专家组预备会………………………………………………3
评审工作预备会…………………………………………………4
评审专家组工作会………………………………………………6
评审工作反馈会…………………………………………………7
评审工作日程安排………………………………………………8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报告提纲……………………………10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中医药服务功能)………11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合计表(中医药服务功能)……14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综合服务功能)……………15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合计表(综合服务功能)………23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核心指标检查记录表………………………24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检查记录表…………………………………29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29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检查记录表………………………………139
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139
临床类别医师考核试题………………………………………199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组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评审专家组组长职责
(一)负责培训本评审组的成员并答疑。
(二)负责撰写评审报告或指定专家组成员撰写,并按时提交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建或指定的评审组织。
(三)向评审组织反馈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评审专家组成员职责
(一)服从组长的分工和工作安排,完成组长分配的任务。
(二)按照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细则及专家手册要求,认真开展评审。
(三) 按照评审日程,按时报到和撤离,中途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三、评审专家组要求
(一)熟悉《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及相关文件;了解评审工作内容和意义;掌握基本方法和工作流程。
(二)应在评审工作开始前1天到达被评审医院所在地。
(三)召开预备会议,落实评审各项工作和材料准备。
(四)遵守评审纪律,做到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乱表态。
(五)着正装,佩带相应证件。准备手提电脑。
(六)不接受超标准食宿安排,工作期间不饮酒,不得接受礼金、礼品,不得参与公款支付的游览、娱乐活动。
(七)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八)使用统一格式和内容的《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

评审专家组组成及任务分工
专家来源 专业组 人数 任务分工
外省 管理 2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和第八章
临床科室组 2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
重点专科组 2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四章
药事组 2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五章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四章
护理组 2 “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的第六章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五章
本省 管理组 2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一章、第二章、第六章
医疗组 2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一、二”和“四(一)、(二)、(三)”,以及第三章的“五”
其他专业组 检验输血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一)”和“四(五)”
病理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二)”
影像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三)”
医院感染 1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第三章的“三(四)、(六)”
合计 18

评审专家组预备会

一、目的
评审专家组培训、分组、分工,互相熟悉,学习评审标准。
二、场所
医院协助安排合适的地方。
三、医院方面参与者
无。
四、评审组方面
评审组全体成员。
五、时间
各评审专家组成员报到后。
六、内容
(一)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对评审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学习《三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熟悉评审指标和评审方法。
(二)进行评审工作的任务分解,根据承担的任务分发评审的相关记录表。
(三)评审专家组成员明确各自的任务,熟悉承担任务的指标和检查方法,了解相关记录表填写的要求。

评审工作预备会

一、目的
介绍评审组成员和医院领导人,并对评审方式、方法和主要内容作阐述。
二、场所
医院自行安排院内合适的地方。
三、医院方面参与者
(一)医院领导。
(二)负责协调检查日程的医院工作人员。
(三)医院指派的其他人员。
四、评审组方面
评审组全体成员。
五、内容
(一)介绍评审组全体成员。
(二)介绍医院领导组成员。
(三)评审人员介绍评审日程安排方面的问题和主要活动。
(四)说明评审的标准及相关问题,介绍评审方式、方法,需要院方提供的文件、资料。
(五)确定评审日程。了解被评审医院的准备情况,评审需要查阅的文件、资料是否准备好。
(六)确定食宿、乘车等有关安排,在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上,尽量节省时间、开支。
(七)确定离开当地的时间。
六、相关的准备
(一)准备会议室。
(二)通知医院接待人员,使评审组成员直达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人手一份评审日程安排。
(四)确定陪同的领导和相关人员。
(五)安排用餐。
(六)将评审日程安排通知相关人员。
(七)评审组成员佩戴身份牌。





评审专家组工作会

一、目的
评审专家沟通、汇总评审工作情况。
二、场所
医院协助安排合适的地方。
三、参加人员
评审组全体成员。
四、时间
通常安排在检查结束后。
五、内容
(一)各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及细则,填写完善检查记录表及打分汇总表等。
(二)汇总评审情况,归纳发现的亮点与问题。
(三)讨论评审报告框架和主要内容。



评审工作反馈会

一、目的
由评审专家组按照专家分组向医院反馈评审工作总体情况,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场所
医院自行安排院内合适的地方。
三、医院方面参与者
医院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科主任或全院职工。
四、评审组方面
评审组全体成员。
五、会议内容
(一)专家组反馈医院评审的总体情况,包括亮点与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及建议。不反馈评审建议结论、评审分数及核心指标检查结果。
(二)医院院长发表意见。

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第一天
一、上午(在会议室召开汇报会)
(准备好记录本,由组长指定一名评审专家组成员负责记录)
(一)8:30分评审汇报会准时开始。
(二)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宣布:XX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开始,介绍参加这次评审专家组成员。
(三)由评审组专家组组长介绍此次评审专家组工作基本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
基本要求: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医院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
工作纪律:由于时间短,人员少,工作量大,因此不要安排与检查评估无关的活动,以保证有足够的评审时间。每家医院评审时间为2天,不得提前结束评审。中午尽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安排桌餐。
(四)由被评审医院领导介绍评审情况报告(15分钟)。
(五) 8:45-12:00 实地评审开始,评审专家组分组进行实地评审。
二、下午
(六)13:30-18:00 评审专家组分组继续进行实地评审。


第二天
一、上午
8:30-12:00 评审专家组分组继续进行实地评审。
二、下午
(一) 13:30-16:00 评审专家组分组继续进行实地评审。
(二) 16:00-17:30 召开评审专家组会议,汇总分析实地评审情况。
(三) 17:30-18:30 召开评审工作反馈会议。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报告提纲

一、评审工作基本情况
包括评审时间、被评审医院名称、评审专家组组成等。
二、工作成效
主要是在评审中发现的典型和亮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针对评审标准在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
评审建议结论、评审分数、报告撰写时间、评审专家组组长和成员签字。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中医药服务功能)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名称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一、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30分) 1.1 3 1.3.1 2
1.2.1 2 ★1.3.2 6
1.2.2 3 1.3.3 2
1.2.3 3 1.4.1 3
1.2.4 3 1.4.2 3
小 计
二、 队伍建设(95分) ★2.1.1 7 2.2.1 3
2.1.2 4 2.2.2 5
2.1.3 5 2.2.3 3
2.1.4 5 2.2.4 4
2.1.5 7 2.3.1 6
2.1.6 3 2.3.2 4
2.1.7 6 2.3.3 5
2.1.8 4 2.3.4 4
2.1.9 5 2.3.5 6
2.1.10 4 2.3.6 5
小 计
三、临床科室建设(165分) 3.1.1 7 3.5.1 4
★3.1.2 10 3.5.2 4
3.1.3 3 3.5.3 5
3.2.1 5 3.5.4 3
3.2.2 3 3.5.5 3
3.2.3 4 3.5.6 4
3.2.4 5 3.6.1 4
3.2.5 5 3.6.2 4
3.2.6 3 3.6.3 2
★3.3.1 4 3.7 9
3.3.2 4 3.8 8
3.3.3 4 3.9.1 10
3.3.4 4 ★3.9.2 4
3.3.5 4 3.9.3 4
3.4.1 3 3.9.4 2
3.4.2 7 3.10.1 5
3.4.3 3 ★3.10.2 7
3.4.4 2 3.10.3 3
小 计
四、重点专科建设(105分)
4.1.1 4 4.3.5 5
4.1.2 3 4.4.1 2
4.1.3 3 4.4.2 5
4.1.4 4 4.4.3 3
4.1.5 5 4.4.4 2
4.1.6 2 4.5.1 2
4.1.7 2 4.5.2 3
4.1.8 2 4.5.3 3
4.2.1 2 4.5.4 2
4.2.2 2 4.5.5 1
4.2.3 3 4.6.1 3
4.2.4 3 4.6.2 4
4.2.5 3 4.6.3 3
★4.3.1 6 4.6.4 1
4.3.2 6 4.7.1 2
★4.3.3 6 4.7.2 2
4.3.4 5 4.7.3 1
小 计
五、中药药事管理(80分) 5.1 2 5.4 7
5.2.1 3 5.5.1 4
5.2.2 2 5.5.2 2
5.2.3 5 5.5.3 3
5.2.4 2 5.5.4 1
5.2.5 1 5.5.5 3
5.2.6 2 5.5.6 2
5.2.7 5 5.6 3
5.2.8 2 5.7.1 2
★5.3.1 3 5.7.2 1
5.3.2 3 5.8.1 2
5.3.3 3 5.8.2 3
5.3.4 2 5.8.3 3
5.3.5 5 5.8.4 2
5.3.6 2
小 计
六、中医护理(60分) 6.1.1 2 6.1.8 2
6.1.2 2 6.2.1 6
6.1.3 4 6.2.2 8
6.1.4 3 6.2.3 6
★6.1.5 3 6.3.1 5
6.1.6 2 6.3.2 10
6.1.7 2 6.3.3 5
小计
七、文化建设(60分) 7.1.1 3 7.3.2 3
7.1.2 3 7.3.3 3
7.2.1 3 7.3.4 4
7.2.2 3 7.3.5 3
7.2.3 3 7.4.1 3
7.2.4 3 ★7.4.2 20
7.3.1 6
小 计
八、“治未病”服务(55分) 8.1.1 2 8.3.2 4
8.1.2 3 8.3.3 3
★8.2.1 5 8.3.4 3
8.2.2 6 8.3.5 5
8.2.3 6 8.4.1 6
8.2.4 4 8.4.2 5
8.3.1 3
小 计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合计表(中医药服务功能)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章数 内 容 应得分 实得分
第一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30分
第二章 队伍建设 95分
第三章 临床科室建设 165分
第四章 重点专科建设 105分
第五章 中药药事管理 80分
第六章 中医护理 60分
第七章 文化建设 60分
第八章 “治未病”服务 55分
合 计 650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表(综合服务功能)
第一章 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分数汇总表(4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名称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5分) 1.1.1.1 1 1.1.1.3 1
1.1.1.2 1 ★1.1.2 2
小 计
二、医院服务(15分) 1.2.1.1 2 1.2.2.3 1
1.2.1.2 3 1.2.3.1 0.5
1.2.1.3 2 1.2.3.2 0.5
1.2.1.4 1 1.2.3.3 1
★1.2.2.1 1 1.2.4 1.5
1.2.2.2 1 1.2.5 0.5
小 计
三、应急管理(8分) 1.3.1 1 1.3.3.3 1
1.3.2.1 1 1.3.4 1
1.3.2.2 1 1.3.5.1 1.5
1.3.3.1 0.5 1.3.5.2 0.5
1.3.3.2 0.5
小 计
四、临床医学教育(6分) 1.4.1 2 1.4.3 1
1.4.2 2 1.4.4 1
小 计
五、科研及其成果推广(6分) 1.5.1 2 1.5.3 1
1.5.2.1 1.5 1.5.4 0.5
1.5.2.2 0.5 1.5.5 0.5
小 计
第一章应得分 4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章 患者安全分数汇总表(3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2.1.1 3 2.3.1 3
★2.1.2 3 2.3.2 3
2.1.3 3 2.3.3 2
2.1.4 2 2.4.1 3
★2.2.1 3 2.4.2 2
2.2.2 3
第二章应得分 3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章 医疗质量分数汇总表(19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名称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一、医院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10分) 3.1.1 2 3.1.3 4
3.1.2 2 3.1.4 2
小 计
二、医疗技术管理(15分) 3.2.1.1 2 3.2.3.2 2
3.2.1.2 2 3.2.4.1 3
3.2.2 2 3.2.4.2 3
3.2.3.1 1
小 计
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55分) 3.3.1.1.1 1 3.3.2.3 2
3.3.1.1.2 1 3.3.2.4.1 1
3.3.1.1.3 1 3.3.2.4.2 1
3.3.1.1.4 1 3.3.2.4.3 1
3.3.1.2.1 1 3.3.2.5 2
3.3.1.2.2 2 3.3.2.6 2
3.3.1.2.3 1 3.3.3.1.1 3
3.3.1.2.4 1 3.3.3.1.2 2
3.3.1.2.5 1 3.3.3.1.3 1
3.3.1.2.6 1 3.3.3.2.1 2
3.3.1.3 1 3.3.3.2.2 1
3.3.1.4 5 3.3.3.2.3 1
3.3.1.5 1 3.3.3.2.4 2
3.3.1.6 2 3.3.3.3.1 3
3.3.2.1.1 1 3.3.3.3.2 1
3.3.2.1.2 2 3.3.3.4.1 1
3.3.2.2.1 2 3.3.3.4.2 1
3.3.2.2.2 1 3.3.3.4.3 2
小 计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95分)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95分)

3.4.1.1.1 1 3.4.4.1 1
3.4.1.1.2 1 3.4.4.2.1 1
3.4.1.2.1 1 3.4.4.2.2 1.5
3.4.1.2.2 1 3.4.4.2.3 0.5
3.4.1.3.1 1 3.4.4.3.1 1
3.4.1.3.2 1 3.4.4.3.2 2
3.4.1.3.3 1 3.4.4.4 2
3.4.1.4.1 1 3.4.4.5.1 0.5
3.4.1.4.2 1 3.4.4.5.2 0.5
3.4.1.5 1 3.4.5.1.1 0.5
3.4.1.6.1 1 3.4.5.1.2 0.5
3.4.1.6.2 1 3.4.5.2.1 1
3.4.1.7.1 1 3.4.5.2.2 0.5
3.4.1.7.2 2 3.4.5.2.3 0.5
3.4.2.1.1 1 3.4.5.3.1 1
3.4.2.1.2 1 3.4.5.3.2 1
3.4.2.2.1 1 3.4.5.3.3 1
3.4.2.2.2 1 3.4.5.3.4 1
3.4.2.3 1 3.4.5.4.1 1
3.4.2.4.1 0.5 3.4.5.4.2 1
3.4.2.4.2 1 3.4.5.4.3 1
3.4.2.4.3 1 3.4.5.4.4 1
3.4.2.5.1 2 3.4.5.5.1 0.5
3.4.2.5.2 2.5 3.4.5.5.2 1
3.4.2.6 1 3.4.5.5.3 0.5
3.4.2.7 1 3.4.5.6.1 1
3.4.2.8 1 3.4.5.6.2 1
3.4.3.1.1 0.5 3.4.6.1.1 1
3.4.3.1.2 1 3.4.6.1.2 2
3.4.3.1.3 0.5 3.4.6.2 0.5
3.4.3.1.4 1 3.4.6.3.1 2
3.4.3.1.5 1 3.4.6.3.2 1.5
3.4.3.1.6 3 3.4.6..3.3 1
3.4.3.2.1 1 3.4.6.4 2
3.4.3.2.2 2 ★3.4.6.5.1 1
3.4.3.2.3 2 3.4.6.5.2 1
3.4.3.3.1 1 3.4.6.5.3 1
3.4.3.3.2 1 3.4.6.6.1 1
3.4.3.3.3 1 3.4.6.6.2 1
3.4.3.4.1 1 3.4.6.7.1 1
3.4.3.4.2 1 3.4.6.7.2 1
3.4.3.4.3 1 3.4.6.7.3 1
3.4.3.5.1 1 3.4.6.8.1 1
3.4.3.5.2 1 3.4.6.8.2 1
小 计
五、病历(案)质量管理(15)分 3.5.1 2 3.5.3.3 1
3.5.2.1 1 3.5.3.4 2
3.5.2.2 2 3.5.4.1 0.5
3.5.2.3 1 3.5.4.2 1.5
3.5.3.1 2 3.5.4.3 1
3.5.3.2 1
小 计
第三章应得分 19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章 药事管理分数汇总表(3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4.1.1 1 4.2.3 2
4.1.2 2 ★4.3.1 3
4.1.3 2 4.3.2 1
4.1.4 2 4.3.3 1
4.1.5 1 4.3.4 3
4.1.6 1 4.3.5 2
4.2.1 1 4.4.1 3
4.2.2 4 4.4.2 1
第四章应得分 3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护理质量管理分数汇总表(3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5.1.1 2 ★5.4.1 2
5.1.2 1 5.4.2 1
5.1.3 2 5.4.3 3
5.2.1 2 5.4.4 1
5.2.2 1 5.4.5 2
5.2.3 2 5.5.1 1
5.3.1 4 5.5.2 1
5.3.2 2 5.5.3 1
5.3.3 1 5.5.4 1
第五章应得分 3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六章 医院管理分数汇总表(3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指标编号 分值 实际得分
6.1.1 1 6.3.6 0.5
★6.1.2 2 6.4.1 2
★6.1.3 2 6.4.2 1
6.2.1 1 6.4.3 1
6.2.2 1 ★6.4.4 2
6.2.3 2 6.4.5 1
6.2.4 1 6.5.1 2
6.3.1 2 6.5.2 1
6.3.2 1 6.5.3 1
6.3.3 1.5 6.5.4 1
6.3.4 1 6.5.5 1
6.3.5 1
第六章应得分 30分 实际得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分数汇总合计表(综合服务功能)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章数 内 容 应得分 实得分
第一章 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 40分
第二章 患者安全 30分
第三章 医疗质量 190分
第四章 药事管理 30分
第五章 护理质量管理 30分
第六章 医院管理 30分
合 计 350分

组长签字:

组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核心指标检查记录表

省(区、市) 医院 评审得分: 分
说明: 关于核心指标的判定
核心指标的评分按照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中“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打分,而核心指标符合要求与否的判定按照评审核心指标的要求进行判定。举例说明如下:如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2.1.1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时按照要求“每低于标准(60%)1个百分点,扣1分。”分值为7分,扣完为止。但判定是否通过时,则按照核心指标判定的要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0个百分点。”
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判定:只有当出现评分细则中不得分的情况时才认为不符合要求,而不是得分为0就判定为不符合。举例说明如下:如指标2.2.1“建立手术安全核查、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只有是“未制定手术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或未执行手术安全核查,不得分”的情况下,才判定为该项指标不合格,而如果是记录不完整,扣掉了3分,该项得分为0分,则不能判定为不合格。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核心指标检查情况记录表

指 标 编 号 检 查 记 录
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1.3.2 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相关指标:
[1]有 [2]无
二、队伍建设 2.1.1 2012年度情况:
执业医师数(含执业助理医师) 人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含执业助理医师) 人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 %
2011年度情况:
执业医师数(含执业助理医师) 人
二、队伍建设 2.1.1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含执业助理医师) 人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 %
2012年度比2011年度增长百分点: 个
三、临床科室建设 3.1.2 医院命名符合规定:[1]是 [2]否
临床科室名称是否使用以下命名:
1、神经科(中心) [1]是 [2]否
2、神经内科(中心) [1]是 [2]否
3、消化科(中心) [1]是 [2]否
4、风湿免疫科 (中心)[1]是 [2]否
5、免疫科(中心) [1]是 [2]否
6、泌尿科(中心) [1]是 [2]否
7、外科二级分科名称是否符合要求:[1]是 [2]否
3.3.1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所抽查的2个临床科室的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医诊疗方案数量 个。
3.9.2 2011年门诊总人次 人
2011年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 人
2011年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门诊总人次 %
3.10.2 2011年度情况
门诊处方总数 张
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数 张
中药饮片处方数 张
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制剂处方数/门诊处方总数 %
中药饮片处方数/门诊处方总数 %
2010年度情况
门诊处方总数 张
中药饮片处方数 张
中药饮片处方数/门诊处方总数 %
三、临床科室建设 3.10.2 2011年度比2010年度中药饮片处方数/门诊处方总数增长百分点 个
四、重点专科建设 4.3.1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医诊疗方案数量 个。
4.3.3 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的6份运行病历中,执行中医诊疗方案的病历 份。
五、中药药事管理 5.3.1 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对其定期评估。[1]是 [2]否
六、中医护理 6.1.5 积极开展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不少于2项。抽查的3个临床科室,每个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不少于2项。 [1]是 [2]否
七、中医药文化建设 7.4.2 门诊走廊、候诊区、住院部走廊宣传中医药知识,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并与所在科室的中医药特色相结合。中药候药区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
1、门诊走廊 [1]是 [2]否
2、候 诊 区 [1]是 [2]否
3、住院部走廊 [1]是 [2]否
4、中药候药区 [1]是 [2]否
评审该项指标得分: 分
八、“治未病”服务 8.2.1 具有提供“治未病”服务的平台,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区域、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健康干预区域、辅助区域等区域定位明确。[1]是 [2]否
填报要求:
1.本表内容应与中医医院评审检查记录表内容一致。
2.评审专家组对本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一部分符合要求的核心指标数量: 个
检查组长(签名): 组员签名:

第二部分“综合服务能力”核心指标检查情况记录表

指 标 编 号 检 查 记 录
一、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 1.1.2 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医院编制及实有床位数均≥400张,科室设置、每床建筑面积、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符合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1]是 [2]否
1.2.2.1 加强急诊检诊、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1]是 [2]否
二、患者安全
2.1.2 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1]是 [2]否
2.2.1 建立手术安全核查、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1]是 [2]否
三、医疗质量 3.4.6.5.1 制定多重耐药菌(MDR)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
[1]是 [2]否
四、药事管理 4.3.1 药事管理组织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
[1]是 [2]否
五、护理质量管理 5.4.1 医院有优质护理服务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有推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
[1]是 [2]否
六、医院管理 6.1.2 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1]是 [2]否
6.1.3 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1]是 [2]否
6.4.4 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
[1]是 [2]否
填报要求:
1.本表内容应与中医医院评审检查记录表内容一致。
2.评审专家组对本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部分符合要求的核心指标数量: 个

检查组长(签名):

组员签名: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检查记录表

第一部分 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


第一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30分)

说明:检查时限问题,如2012年进行评审,评审前三年指2009、2010、2011三年;本年度指2012年;近一年指从检查日开始往前倒推的一年。(下同)
1.1——1.2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 检 查 记 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1.1 医院确定发展战略情况 确定( ) 未确定 ( )
医院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情况 制定( )未制定( )
发展规划体现以中医为主方向 体现( )未体现( )
能提供原始资料( ) 不能提供原始资料( )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措施落实情况(抽查2项)
措施1
落实( ) 部分落实( ) 未落实( )
措施2
落实( ) 部分落实( ) 未落实( ) 医院未确定发展战略或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未体现以中医为主方向,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1.5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1.2.1 医院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制定( )未制定( )
年度工作计划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
有( )项共( )条 无( )
提供原始资料 能( ) 不能( )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中无具体措施,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1分。 2
1.2.2 工作计划中有发展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和加强中医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和明确的资金投入
措施1
落实( )部分落实( )未落实( )
措施2
落实( )部分落实( )未落实( )
资金投入:有( ) 金额( ) 无( ) 无具体措施,每项扣1分;无资金投入,每项扣1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3分)。 3
1.2.3 医院对影响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关键问题有系统的调研分析(至少每年一次),并制订针对性措施。
系统的调研分析 2009年 有( ) 无( )
2010年 有( ) 无( )
2011年 有( ) 无( )
针对性措施 制订( ) 未制订( )
措施1 落实( )部分落实( )未落实( )
措施2 落实( )部分落实( )未落实( ) 未定期开展调研分析或无针对性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1.2.4 医院对中医药特色指标(包括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比例、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等)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考核、分析。
定期进行考核分析 2009年 有( ) 不具体( ) 无( )
2010年 有( ) 不具体( ) 无( )
2011年 有( ) 不具体( ) 无( )
未定期进行考核、分析,不得分;分析不具体,扣1.5分。 3

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评估应查阅原始发文等原始资料。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1.3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 检 查 记 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1.3.1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
制定( ) 不完善( ) 未制定( )
实施( ) 未实施( )
未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如制度不系统,分散在各种相关制度中),扣1分;已制定,未实施,扣1分。 2
★1.3.2 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指标,
有 ( ) 无( )
实施( ) 未实施 ( ) 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无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指标,不得分;已建立,未实施,扣3分。 6
1.3.3 实行绩效工资管理 实行( ) 未实行( )
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 体现( ) 未体现( ) 未实行绩效工资管理,或考核结果未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不得分。 2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1.4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 检 查 记 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1.4.1 将对口支援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 纳入( ) 未纳入( )
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 纳入( ) 未纳入( )
确定对口支援单位 已确定( ) 未确定( )
有相关鼓励措施 有( ) 无( )
未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扣1分;未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扣1分;无确定的对口支援单位,扣1分;无鼓励措施,扣1分。 3
1.4.2 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
开展( ) 工作不到位( ) 未开展( )
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开展( ) 工作不到位( ) 未开展( )
开展人员交流工作
开展( ) 工作不到位( ) 未开展( ) 未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不得分;未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扣1.5分;未开展人员交流工作,扣1.5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章 队伍建设(95分)
2.1 队伍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 检 查 记 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2.1.1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含执业助理医师)( )人
执业医师总数( )人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执业医师总数( )% 每低于标准(60%)1个百分点,扣1分。 7
2.1.2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临床科室(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未达标,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009年 是( ) 否( )
2010年 是( ) 否( )
2011年 是( ) 否( )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但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得分。 4
2.1.3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数( )人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 )人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 )% 每低于标准(60%)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4 护理人员总数( )人
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100学时)人数( )人
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100学时)人数/护理人员总数( )% 每低于标准(70%)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5 临床科室总数(口腔科、麻醉科除外)( )个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60% 同时符合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
符合要求的临床科室 ( )个
不符合要求的临床科室 ( )个 每个临床科室不符合要求,扣1分。 7
2.1.6 医院领导班子总人数( )人,
其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数( )人,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领导班子总人数比例为( )% 每低于标准(60%)10个百分点,扣1分。 3
2.1.7 院长是否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是( ) 否( )
医院院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共( )人
经过省级以上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人
未经过省级以上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人
科主任共( )人
经过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人
未经过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人 院长未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扣2分。

其他每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 6
2.1.8 部门
名称 正、副职
负责人总人数 其中中医药
人员数 管理人员中中医药人员比例(%) 每低于标准(60%)5个百分点,扣1分。 4
医务
护理

科研
教学
合计
2.1.9 临床科室负责人总数( )人
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人数( )人
临床科室负责人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人数( )人
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人数+临床科室负责人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人数/临床科室负责人总数( )% 每低于标准(60%)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10 临床科室负责人(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临床科室科主任应符合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
临床科室(口腔科、麻醉科除外) 共( )个,
科室负责人符合要求的科室( )个 不符合要求( )个
科主任符合要求的科室( )个 不符合要求( )个 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不符合要求,每个科室扣1分;科主任不符合要求,每个科室扣1分。 4
注:
1.对该部分进行检查时,除查看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现场抽查部分值班人员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以验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2.低于标准*个百分点,扣*分,举例说明如下: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要求≥60%,评分细则为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某医院实际检查结果为58.4%,低于标准(60%)1.6个百分点,则扣2分。(下同)
3.指标2.1.3.中药人员也包括毕业于中药专业,但职称为西药的人员。
4.指标2.1.4.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是指毕业于中医药院校或中医护理专业;或毕业于西医药院校,进院三年内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时间≥100学时。计算方法为:分子为毕业于中医药院校或中医护理专业的人数+毕业于西医药院校,进院三年内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时间≥100学时的人数,分母为护理人员总数。
5.指标2.1.6.医院领导班子是指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党政领导。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学习培训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6.指标2.1.7.检查时,不再进行访谈,查阅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对于科主任的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院内组织的培训也可。
7.指标2.1.10.经过西学中培训是指临床类别执业医师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明确的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有学习证明。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2.2 队伍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 检 查 记 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2.2.1 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 制定( )未制定( )
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有相关内容 有( ) 无( )
措施
落实( ) 部分落实( ) 未落实( ) 无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2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3
2.2.2 年度工作计划中有优化中医药人员结构、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措施,有( ) 无( )
措施
落实( ) 部分落实( ) 未落实( ) 年度工作计划中无相关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5
2.2.3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有( ) 无( )
实施( ) 未实施( ) 无选拔与激励机制,不得分;未组织实施,扣2分。 3
2.2.4 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制定( ) 未制定( )
措施1
落实( ) 部分落实( ) 未落实( )
措施2
落实( ) 部分落实( ) 未落实( ) 未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4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2.3 队伍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 检 查 记 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2.3.1 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开展( ) 未开展( )

业务水平测评以中医内容为主
是( ) 否( ) 未定期考核,不得分;业务水平测评不以中医内容为主,扣4分。 6
2.3.2 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开展( ) 未开展( )
抽查3名住院医师的培训档案
姓名1( )培训情况
姓名2( )培训情况
姓名3( )培训情况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2分。 4
2.3.3 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三基”培训
开展( ) 未开展( )
抽查3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档案
姓名1( )培训情况
姓名2( )培训情况
姓名3( )培训情况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2分。 5
2.3.4 每年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项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达到100%。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人
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 )人
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人数/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每年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5项,每少一项扣1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4
2.3.5 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开展( ) 未开展( )
考核( ) 未考核( )
现场考核
符合( )人 部分符合( )人 不符合( )人
见附表2.3.5《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考核记录表》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考核,扣4分;现场考核5名非中医类别医师,不符合要求,每人扣2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1分)。 6
2.3.6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技术考评档案
建立( ) 未建立( )
技术考评档案记录情况
姓名1 考评中医药内容 有( ) 无( )
姓名2 考评中医药内容 有( ) 无( )
姓名3 考评中医药内容 有( ) 无( ) 未建立个人技术考评档案或考评无中医药内容,每人扣2分。 5

注:2.3.5:现场考核时从本手册后所附的《临床类别医师考核试题》中抽取题目,对5名非中医类别医师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请记录在《附表2.3.5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考核记录表》中。
序号 考核人员信息 考核要点 考核记录
考核结果
1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2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3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4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5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附表2.3.5 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考核记录表

序号 考核人员信息 考核要点 考核记录 考核结果
1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2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3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4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5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专家签名______________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章 临床科室建设(165分)
说明:
1.对3.1.1进行检查时,要求设置的14个一级临床科室必须独立设置,如医院不得将针灸科和推拿科合并设置,应独立设置针灸科和推拿科。如两个中医科室名合并在一起命名,如脾胃肝胆科,不扣分。中草药房、骨科、名医门诊、专家门诊、名中医工作室不扣分。
2.检查病历时要由专家从病案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不得由医院提供(下同)。
3.对3.2进行检查评估时,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内科系统临床科室和其他科室各抽1个(不含已抽取确定为检查对象的重点专科)和急诊科进行检查,共3个科室。对每个科室分别打分,最后求平均分作为每项指标的实际得分。
4.对3.3.1—3.3.4和3.4项进行检查评估时,检查2个临床科室(为对3.2进行检查时抽取的1个内科系统临床科室和1个其他科室)。对每个科室分别打分,最后求平均分作为每项指标的实际得分。
5.对3.3.5进行检查时,由专家在全院手术病历中随机抽查。
6.对3.9.3进行检查评估时,由医院提供开设病房的临床科室名单和设立病区中医综合治疗室的科室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从设立病区中医综合治疗室的科室中随机抽取3个科室的病区(每个科室选择1个病区)实地考查,进行验证,。
7.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指经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8.处方情况评价方法:查看评审前一年度报表,并抽查评审当月某天的处方。如该天处方比例远低于该年度的处方比例,则再抽查另外一天的处方以进一步核实。中成药和西药在一张处方中的按中药处方计算,计算时应分别计入中药处方数和处方总数。
89.在对临床科室进行检查时,备选科室不包括预“治未病”科(中心)和重症医学科。
910.抽查病历,不特指的,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均可。



3.1.1 临床科室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项目 科室名称 设置情况 项目 科室名称 设置情况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室 急诊科 有( )无( ) 临


室 皮肤科 有( )无( ) 临床科室≥14个(至少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麻醉科),医技科室≥7个(药学部、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营养科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每少1个科室,不得分。 7
内 科 有( )无( ) 眼 科 有( )无( )
外 科 有( )无( ) 推拿科 有( )无( )
妇产科 有( )无( ) 耳鼻喉科 有( )无( )
儿 科 有( )无( ) 感染疾病科 有( )无( )
针灸科 有( )无( ) 麻醉科 有( )无( )
骨伤科 有( )无( ) 其他(请注明)
肛肠科 有( )无( )



室 药学部 有( )无( ) 医


室 病理科 有( )无( )
医学检验科 有( )无( ) 输血科 有( )无( )
医学影像科 有( )无( ) 营养科 有( )无( )
手术室 有( )无( ) 临床功能检查室
注:对3.1.1进行检查时,要求设置的14个一级临床科室必须独立设置,如医院不得将针灸科和推拿科合并设置,应独立设置针灸科和推拿科。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3.1.2 - 3.1.3 临床科室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项目 名称 是否规范 名称 是否规范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3.1.2医院名称 是( )否( ) 医院名称不规范,扣5分 10

3.1.2





称 是( )否( ) 是( )否( ) 科室名称不规范,每1科室扣4分。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3.1.3医院不得张挂不符合规定的荣誉称号。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注: (一)中医医院命名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临床科室命名可采用以下方式:1.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中医专业命名,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眼科、耳咽喉科、口腔科、肿瘤科、骨伤科、肛肠科、老年病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或“治未病”科等。2.以中医脏腑名称命名,如心病科、肝病科、脾胃病科、肺病科、肾病科、脑病科等。3.以疾病、症状名称命名,如中风病科、哮喘病科、糖尿病科、血液病科、风湿病科、烧伤科、疮疡科、创伤科、咳嗽科等。
(三)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名称不得含有“中医”、“中西医结合”、“西医”字样,不得使用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祖传”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临床科室名称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四)以“中心”、“国医堂”等作为临床科室名称的,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并应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
(五)3.1.3.按照文件汇编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清理“全国示范中医医院”等称号的通知”要求进行检查。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3.2 临床科室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科室(1)
指标 检查记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3.2.1 门诊设置、设施与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符合( ) 部分符合( ) 不符合( )
病房设置、设施与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符合( ) 部分符合( ) 不符合( )
急诊设置、设施与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符合( ) 部分符合( ) 不符合( ) 门诊、病房、急诊设置与设施每个区域不符合要求,扣2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个区域最少扣0.5分,最多扣 1.5分)。 5
3.2.2 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 )不符合( )
科主任 符合( )不符合( )
学术继承人 符合( )不符合( )
护士长 符合( )不符合( ) 每1人不符合要求,扣 1分。 3
3.2.3 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数( )种,实际开展( )种 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的数量未达到要求,每少1项,扣0.5分。 4
3.2.4 详见附表3.2.4-3.2.5《临床科室病历检查操作表1》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用药要点讲解记录,每份病历扣0.5分;对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未及时纠正,每份病历扣0.5分。 5
3.2.5 详见附表3.2.4-3.2.5《临床科室病历检查操作表1》 未开展病例讨论,不得分;病例讨论中无中医内容,每1例扣1分。 5
3.2.6 三级医师的专科继续教育情况,查阅相关材料并见3.3.2《临床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访谈记录表》。 未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每人扣1分。 3
注:
1.3.2.3每个科室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数的要求参见《中医医院各科室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要求》(附后)。当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是否开展了特色服务项目时,专家应从医院提供的名单中随机抽查2—3项进行验证。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中医医院各科室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要求

一、妇科:至少应开展10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外敷、灌肠、熏洗、针灸、推拿、局部用药、耳穴、刮痧、穴位贴敷、拔罐、中药超声导入、音疗、熏蒸、穴位注射、砭石、钩活术、平衡针、火针、腹针、热敏灸、雷火灸等。
二、儿科:至少应开展9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雾化吸入、针灸、推拿、刮痧、拔罐、穴位贴敷、耳压、熏洗、外敷、中药灌肠、平衡针、浅针、热敏灸、雷火灸等。
三、皮肤科:至少应开展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湿敷、清创、药膜、穴位贴敷、面膜、拔罐、针灸、熏洗、钩活术、蜂疗、火针、热敏灸、雷火灸、穴位埋线、放血、薰药、鲜药外治、临方调配等。
四、眼科:至少应开展15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点眼法、滴眼法、涂眼法、浸眼法、洗眼法、熏眼法、敷眼法、钩割法、熨烙法、眼部注射法、针灸、耳压、离子导入、穴位贴敷、局部按摩、雷火灸等。
五、耳鼻咽喉科:至少应开展17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清创、吹药、中药滴剂、中药灌洗、中药含漱、中药离子导入、中药外敷、中药雾化吸入、针灸、放血、穴位注射、穴位贴敷、耳压、烙治、割治、啄治、按摩导引、钩活术、平衡针、穴位埋线、浅针、火针、蜂疗、雷火灸等。
六、肿瘤科:至少应开展6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内服、外治、注射,针灸,穴位埋线,康复养生等。
七、骨伤科:至少应开展6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医手法整复骨折及外固定、牵引、手法、中药、功能康复、针刀、铍针、带刃针、钩活术、松解疏通术、理疗等。
八、肛肠科:至少应开展10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中药熏洗、敷药、塞药、中药灌肠、结扎、枯痔、药物注射、切开、挂线、挑治、穴位注射和钩活术、热敏灸、火针、穴位埋线等。
九、针灸科:至少应开展9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法(包括毫针、三棱针、皮肤针等),灸法,耳针、头皮针、腕踝针、拔火罐法(包括留罐、闪罐、走罐等),及电针、腧穴药物贴敷、腧穴药物注射、平衡针、腹针、芒针、火针、浅针、皮内针、金针、铍针、针刀、微针疗法、热敏灸、雷火灸、穴位埋线、蜂疗、割治等。
十、推拿科:至少应开展7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推拿手法、膏摩、中药、穴位敷贴、湿热敷、理疗、练功、中药熏洗、拔罐、针灸、刮痧、穴位注射、浮针、浅针、穴位埋线、铍针、滞针、锋钩针、针刀等。
十一、急诊科:至少应开展5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擦浴、刮痧、拔罐、头针、平衡针等。
十二、肺病科:至少应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外敷、针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中药超声导入、穴位贴敷等。
十三、脾胃病科:至少应开展7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外敷、中药灌肠、针灸、耳穴治疗、穴位贴敷、拔罐、足浴、穴位注射、穴位埋线、平衡针、火针、腹针、热敏灸、雷火灸等。
十四、脑病科:至少应开展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内服、外治、穴位注射,针灸、火罐、理疗、中药外治疗法、养生康复等。
十五、心血管病科:至少应开展5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拔罐、中药熏洗、中药灌肠、养生保健。
十六、血液病科:至少应开展4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火罐、理疗和中药外治疗法等。
十七、肾病科:至少应开展6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穴位贴敷、中药熏洗、中药肠道灌洗、中药离子导入、穴位注射等。
十八、内分泌病科:至少应开展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耳穴埋豆、贴敷、推拿、足底按压、穴位注射、药浴、理疗等。
十九、风湿病科:至少应开展5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熏洗、湿敷、贴敷、针灸、理疗等。
二十、老年病科:至少应开展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外敷、中药灌肠、针灸、耳穴治疗、足浴、穴位贴敷、脐疗、拔罐、穴位注射、穴位埋线、砭石等。
二十一、神志病科:至少应开展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治疗、针灸、点穴、按摩、贴敷、足浴、气功和太极拳等。
二十二、肝病科:至少应开展5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灌肠、熏洗、穴位贴敷、针灸、推拿等。
二十三、外科:至少应开展1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贴敷、箍围、切开、引流(药捻、扩创、导管等)、结扎、垫棉、熏洗、溻渍、灌注、灌肠、挂线、拖线、蚕食、缠缚、涂擦、针灸、耳穴、穴位贴敷及外用中药临方调配等。
二十四、感染性疾病科:至少应开展7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火罐、穴位贴敷、刮痧、穴位注射、雾化吸入、脐疗等。

附表3.2.4—3.2.5 临床科室病历检查操作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科室(1)
指标3.2.4 上级医师指导下级医师(讲解记录及缺陷纠正)
序号 科室 病历号 辨证分析 治法处方讲解 用药讲解 诊疗缺陷
1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2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3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4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5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指标3.2.5 开展病例讨论
科室 病历号 讨论记录 中医内容 备注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3.2 临床科室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科室(2)
指标 检查记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3.2.1 门诊设置、设施与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符合( ) 部分符合( ) 不符合( )
病房设置、设施与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符合( ) 部分符合( ) 不符合( )
急诊设置、设施与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符合( ) 部分符合( ) 不符合( ) 门诊、病房、急诊设置与设施每个区域不符合要求,扣2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个区域最少扣0.5分,最多扣 1.5分)。 5
3.2.2 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 )不符合( )
科主任 符合( )不符合( )
学术继承人 符合( )不符合( )
护士长 符合( )不符合( ) 每1人不符合要求,扣 1分。 3
3.2.3 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数( )种,实际开展( )种 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的数量未达到要求,每少1项,扣0.5分。 4
3.2.4 详见附表3.2.4-3.2.5《临床科室病历检查操作表》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用药要点讲解记录,每份病历扣0.5分;对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未及时纠正,每份病历扣0.5分。 5
3.2.5 详见附表3.2.4-3.2.5《临床科室病历检查操作表》 未开展病例讨论,不得分;病例讨论中无中医内容,每1例扣1分。 5
3.2.6 三级医师的专科继续教育情况,查阅相关材料并见3.3.2《临床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访谈记录表》。 未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每人扣1分。 3
注:
1.3.2.3每个科室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数的要求参见《中医医院各科室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要求》(附后)。当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是否开展了特色服务项目时,专家应从医院提供的名单中随机抽查2—3项进行验证。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3.2.4—3.2.5 临床科室病历检查操作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科室(2)
指标3.2.4 上级医师指导下级医师(讲解记录及缺陷纠正)
序号 科室 病历号 辨证分析 治法处方讲解 用药讲解 诊疗缺陷
1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2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3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4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5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指标3.2.5 开展病例讨论
科室 病历号 讨论记录 中医内容 备注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3.3 临床科室建设检查记录表(急诊科)

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医医院
指标 检查记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