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核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批复

2020年07月22日05:28:31
发布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核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申请材料收悉。鉴于2011年11月30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纪要》已确定邓惠琼担任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长,为医院法定代表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核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为邓惠琼,主要负责人由江捍平变更为邓惠琼。

二、请你院在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委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此复。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