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东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20年07月29日21:50:10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6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山东省第十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废止《山东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