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杜成义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2020年07月19日09:20:55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490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20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杜成义,于2011年4月28日到江苏省泰州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请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在演出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安全合格证明,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