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莫斯科州“俄罗斯芭蕾”国家剧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2020年08月07日00:46:48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11]451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2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世纪佳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俄罗斯莫斯科州“俄罗斯芭蕾”国家剧院一行40人,于2011年4月25日至6月5日来华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