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22:33:44
发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范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我国考古工作管理,确保工作质量,现印发《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意见函告我局
国家文物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考古发掘项目管理,规范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考古发掘项目田野工作阶段的业务检查、验收。财务和安全的检查、验收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文物局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文物局可随时对各地考古发掘项目进行抽查。
第四条 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依照《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标准》执行。
第五条 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程序
1、检查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重要考古发掘项目应进行中期检查。验收由考古发掘单位在田野工作结束后向项目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验收。
2、检查、验收工作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文物保护等专家组成检查、验收组实施。检查、验收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
3、检查、验收工作应包括: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踏察发掘工地,检查发掘记录,查看文物库房、出土文物和标本等。
4、检查、验收组对考古发掘项目进行评议,分别填写《考古发掘项目检查评价表》、《考古发掘项目检查意见书》或《考古发掘项目验收评价表》、《考古发掘项目验收意见书》。
5、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根据《考古发掘项目检查意见书》,要求考古发掘单位对考古发掘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6、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根据《考古发掘项目验收意见书》对考古发掘项目进行验收评定,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7、考古发掘单位对验收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提出复审申请,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重新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
第六条 检查、验收专家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考古、文物保护及相关领域具有较高造诣。
第七条 检查验收专家须全面地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认真负责地填写意见。
第八条 检查、验收工作所需经费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承担。
第九条 验收结论作为评选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奖等奖项的依据。
第十条 考古调查和水下考古等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标准
一、依据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考古发掘管理办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制订。
二、评价原则
1、规范性
依法进行考古发掘,遵守《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工作严谨、规范。
2、学术性
课题意识较强,学术目标明确。
3、科学性
以考古学理论为指导,对于遗址的整体把握、遗迹现象的认知处理准确到位。多学科参与,综合性研究。文物保护意识强,对考古现场遗迹遗物的保护措施及时、有效。
4、安全性
文物保护应急预案完备,安全保障制度健全,措施到位。
5、创新性
提倡探索和运用考古发掘、文物保护、项目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
三、评价内容
1、报批手续
依法履行报批手续。项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项目负责人持有《考古发掘领队资格证书》。
2、人员及器材配备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考古科研、技术和文物保护等人员。
考古发掘、信息采集、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仪器设备齐全,有效使用。
科研保障和服务设施齐备。
3、研究基础
全面掌握与项目有关的考古资料。基本了解遗址的范围、文化内涵和价值。遗址调查勘探资料详备。
4、工作目的
学术目的明确,工作目标清晰。
5、工作方案与技术路线
工作方案详细、完备,技术路线切实可行。
具有考古现场重要遗迹现象和出土文物的保护处理预案。
6、工作规范
6·1 领队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
6·2 发掘工作组织有序,发掘现场干净整洁。各种标识齐备醒目。
6·3 发掘操作中,层位关系清楚,遗迹现象把握准确、清理到位。出土文物起取和标本采集科学、规范。
6·4 发掘记录完整、详细、科学、规范。重要的考古发掘项目有摄像资料。
6·5 标本采集与记录,全面、准确、规范。
6·6 资料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6·7 及时进行考古资料的数字化处理。
7、出土文物、标本保管与遗址保护
7·1 出土文物、标本的保护与管理,科学、规范、安全、有效。
7·2 考古现场重要遗迹的保护措施及时、得当。
7·3 为遗址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提出建设性意见。
8、目标实现
8·1 主动性发掘
8·1·1 为学术研究进行的考古发掘,须解决预设的学术问题,达到预期学术目标;
8·1·2 以遗址保护为目的的考古发掘,应为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专业建议;
8·2 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应摸清地下文物状况,全面提取信息资料,妥善处置遗迹遗物,提出处理意见;
8·3抢救性发掘,有效抢救了遭受破坏的遗址和文物。
附件2: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一、检查、验收工作采用分项考核、打分评定制。评分采取百分制,按《考古发掘项目检查评价表》、《考古发掘项目验收评价表》内容逐项打分。
二、检查、验收组成员应每人填写一份《评价表》,取《评价表》总分的平均值作为检查、验收的综合评分,由组长据此填写《考古发掘项目检查意见书》或《考古发掘项目验收意见书》。检查、验收组各位成员的《评价表》作为《意见书》附件存档。
三、《考古发掘项目检查意见书》、《考古发掘项目验收意见书》须写明审阅考古资料的方式(全面审查或抽查)和数量。抽查方式须写明抽查项目、数量和比重。
四、《考古发掘项目检查意见书》、《考古发掘项目验收意见书》须记录检查验收组全体成员姓名,由检查、验收组组长签署。
五、《考古发掘项目检查评定表》、《考古发掘项目验收评定表》中,每个考核项目均分为"A"、"B"、"C"、"D"四个评定等级,每个等级各有对应分值,打分时直接填入对应分值即可。
"A"表示完全符合规范要求;"B"表示基本符合规范,无明显瑕疵;"C"表示存有瑕疵但无大的错误或缺陷;"D"表示存在明显错误、严重缺陷甚至重大失误。
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分为四等: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69.9分为合格,70~84.9分为良,85分以上为优。
六、检查、验收工作的具体内容,参见《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评价说明》。
附件3:考古发掘项目检查验收评价说明

项目
内容
说明




考古发掘领队履行职责到位
领队负责制定完善的发掘工作方案和文物保护预案,做好发掘组织工作,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抓好发掘质量,写好工地总日记,落实遗址和文物保护措施。
考古发掘专业人员配置合理
考古发掘专业人员的人数、工作能力、技术水平等,应与本项目的规模、重要程度相适应。
科技考古、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参与到位
考古发掘方案中含有科技考古、文物保护人员参与内容,事先联系安排好相关人员。重要发掘中科技考古、文物保护人员应坚守现场




考古发掘、信息提取、文物保护等设备器材配置齐全、管理有序
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的相关设备器材能满足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科研保障与服务设施齐全
考古工作人员的科研保障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齐备,其水平应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对已有相关考古资料的全面收集和认真整理
对与本项目有关考古资料进行比较全面的收集整理,熟悉本遗址考古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对遗址范围、内涵、价值的深入了解
基本掌握该遗址的范围、时代、文化内涵、学术价值等基本情况;至少掌握遗址范围、地层堆积等情况。
调查勘探资料全面、可靠
对该遗址的田野调查和前期勘探工作,涵盖全面,细致深入,记录详尽,准确可靠。
工作
目的
学术目的明确,工作目标清楚
考古发掘应有明确的学术目的,确定要解决的学术问题和具体工作目标。
工作方案与技术路线
工作方案详细完备,技术路线切实可行
发掘前须制订完备的发掘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学术目标、人员组成、技术路线、保障措施、发掘地点和面积等;技术路线切实可行,符合当前学科发展水平。
发掘区域选择合理,发掘面积掌控得当
发掘地点的选择和发掘面积的掌控,既有利于学术目标的实现,又有利于遗址保护。
发掘技
术和发
掘水平
地层划分合理、准确
根据土质土色和包含物等进行地层划分,分层线条合理,堆积单位的合并与文化分期不矛盾,相邻探方的地层划分应关联、统一。
遗迹间层位关系清楚
各种遗迹均有明确的地层关系,关联遗迹间具有明确的层位关系。
遗迹现象把握准确
对于各种遗迹现象的范围、深度、性质,有正确认识和判断。
遗迹现象清理到位
各种遗迹现象的边缘线划分清楚正确,发掘清理找边准确,揭露出的遗迹现象真实完整。
出土文物和其他科研标本的采集全面、规范
文物标本应全部收集,动物植物标本以及与环境相关的其他自然遗物、土壤、水样等科研标本,尽量全面采集。各种标本的采集要符合相关规程,确保其安全、洁净。
 
发掘现场管理科学有序,各种标识齐备醒目
发掘现场管理有规章有措施,工作现场安全有序,干净整齐。有关标识齐备、醒目、有效。
发掘记
录和资
料管理
各类文字记录及表格齐备、准确、规范
考古工地总日记、总记录,探方日记、探方记录,各种遗迹记录表、统计表,各种文物登记表、统计表,标本采集登记表,照相摄像登记表等,应做到门类齐全,内容翔实,书写工整,符合规范。
各类测绘记录齐备、准确、规范
发掘地点位置图,探方分布图,遗迹现象总平面图,总地层图,探方各层面的平面图,探方四壁剖面图,各种遗迹现象的平剖面图,以及其他特殊图等,应齐备、清晰、准确、规范。
照相摄像及记录齐备、规范
发掘过程和各种遗迹以及具有科学资料价值的事物,均应留下影像资料,务求全面、翔实、可靠。
各类标本采集记录齐备、规范
文物和各种科研标本的采集,须有详细记录,确保可长期保存
各类资料的汇总与存档管理科学、规范
各类资料应按单位、性质等不同分类方法,分别汇总保存管理。尽可能采用多种方式保存,确保其安全。
各类发掘记录和出土文物标本的数字化资料库建设
考古发掘的文字、图表、影像和实物资料,应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处理,建成考古资料数据库
遗址地形地貌数字化图的制备
提倡在考古发掘中使用空间信息新技术,记录、描述遗址和遗迹遗物有关信息。
出土文
物保护
与遗址
保护
出土文物和遗迹保护预案详备
发掘前必须制订考古发掘现场保护、出土文物现场保护、发掘后遗址保护预案。预案应与当前科学技术水平相适应。
遗迹遗物现场处置与保护及时有效
在考古现场必须注意做好遗迹和遗物的保护,为实验室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打好基础。
出土文物标本的保管、保护妥当安全
出土文物和其他科研标本的管理,应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保存容器、保存环境,确保安全。
发掘后对发掘现场的保护处理及时有效
发掘结束后,对考古现场及时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或对考古现场保护提出处理意见。
关于遗址保护的建议
发掘结束后,应根据发掘结果对遗址保护提出具体建议。




学术性发掘:解决预设的学术问题,达到预期学术目标
学术性发掘应在一定层面和相当程度上,实现既定学术目标;未能较好完成学术任务的应提交阐述具体原因的文字材料。在工作过程中,可根据文物保护需求或其他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目标。
文化遗产保护性发掘:为遗址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和可行性建议
文化遗产保护性发掘应为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修订,以及保护方案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专业建议。
基本建设中的发掘:摸清地下文物状况,妥善处置地下的遗迹遗物
建设工程中的考古发掘应摸清地下文化遗存状况,尽可能全面提取各种信息资料,妥善起取或就地保护所发现的遗迹遗物。
抢救性发掘:解除了文物面临的危情,或抢救了遭受破坏的文物
抢救性发掘应对残存遗迹遗物进行有效抢救保护。


考古发掘、文物保护、项目管理的理念、技术、方法创新
考古发掘提倡积极创新,创新范畴主要包括考古发掘、文物保护、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等。
附件4: 考古发掘项目检查评价表
项 目 名 称:
项目承担单位:
检 查 时 间:年月日 检查员:

项目
内容
评价 / 分值
得分
A
B
C
D
人员
配备
考古发掘领队职责履行到位
2
1.5
1
0.5
 
 
考古发掘专业人员配备合理
1
0.8
0.5
0.3
 
科技考古、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参与到位
1
0.8
0.5
0.3
 
设备
设施
发掘、信息提取、文物保护等设备器材配置齐全,管理有序
2
1.5
1
0.5
 
 
科研保障与服务设施配置齐备
1
0.8
0.5
0.3
 
研究
基础
对已有相关考古资料的全面收集和认真整理
1
0.8
0.5
0.3
 
 
对遗址范围、内涵、价值的深入了解
1
0.8
0.5
0.3
 
调查勘探资料全面、可靠
1
0.8
0.5
0.3
 
工作
目的
学术目的明确,工作目标清楚
4
3
2
1
 
 
工作方案与技术路线
工作方案详细完备,技术路线切实可行
3
2.3
1.5
0.8
 
 
发掘区域选择合理,发掘面积掌控得当
2
1.5
1
0.5
 
发掘
技术

管理
水平
地层划分合理、准确
8
6
4
2
 
 
遗迹间层位关系清楚
8
6
4
2
 
遗迹现象把握准确
6
4.5
3
1.5
 
遗迹现象清理到位
6
4.5
3
1.5
 
出土文物和其他科研标本的采集全面、规范
4
3
2
1
 
发掘现场管理有序,各种标识齐备醒目
4
3
2
1
 
发掘记录和资料管理
各类文字记录及表格齐备、准确、规范
8
6
4
2
 
 
各类测绘记录齐全、准确、规范
8
6
4
2
 
照相摄像记录齐备、规范
4
3
2
1
 
各类标本采集记录齐备、规范
4
3
2
1
 
各类资料归档管理科学规范
3
2.3
1.5
0.8
 
制备有遗址地形地貌和文化遗存数字化图
1
0.8
0.5
0.3
 
文物保护与遗址保护
重要出土文物和重要遗迹保护预案详备
3
2.3
1.5
0.8
 
 
遗迹和遗物现场处置与保护及时有效
6
4.5
3
1.5
 
出土文物标本的保管、保护妥当安全
6
4.5
3
1.5
 
创新
发掘、保护、项目管理的理念、技术、方法创新
2
1.5
1
0.5
 
 
总分
 
国家文物局制
附件5: 考古发掘项目检查意见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性质: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配合单位:
项目领队:
发掘证照编号:
检查组织单位:
检查组成员:







 
 




按检查评价表中“项目”栏内容给予评价,重点指出主要优点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综合评分:
评价: (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检查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国家文物局制
附件6考古发掘项目验收评价表
项 目 名 称:
项目承担单位:
验 收 时 间:年月日 验收员:

项目
内容
评价与分值
得分
A
B
C
D




考古发掘领队履行职责到位
2
1.5
1
0.5
 
 
考古发掘专业人员配置合理
1
0.8
0.5
0.3
 
科技考古、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参与到位
1
0.8
0.5
0.3
 




发掘、信息提取、文物保护等器材设备配置合理、管理有序
2
1.5
1
0.5
 
 
科研保障与服务设施齐全
1
0.8
0.5
0.3
 




对已有相关考古资料的收集整理水平
1
0.8
0.5
0.3
 
 
对遗址范围、内涵、价值的了解程度
1
0.8
0.5
0.3
 
调查勘探资料全面性、可靠性
1
0.8
0.5
0.3
 
工作
目的
学术目的明确,工作目标清楚
4
3
2
1
 
 
工作方案与技术路线
工作方案详细完备,技术路线切实可行
2
1.5
1
0.5
 
 
发掘区域选择合理,发掘面积掌控得当
2
1.5
1
0.5
 
发掘技术和发掘水平
地层划分合理、准确
6
4.5
3
1.5
 
 
遗迹间层位关系清楚
6
4.5
3
1.5
 
遗迹现象把握准确
4
3
2
1
 
遗迹现象清理到位
4
3
2
1
 
出土文物和其他科研标本的采集全面、规范
4
3
2
1
 
发掘现场管理科学有序
4
3
2
1
 
发掘记
录和资料管理
各类文字记录及表格齐备、准确、规范
8
6
4
2
 
 
各类测绘记录齐备、准确、规范
8
6
4
2
 
照相摄像及记录齐备、规范
4
3
2
1
 
各类标本采集记录齐备、规范
4
3
2
1
 
各类资料的汇总与存档管理科学、规范
4
3
2
1
 
各类发掘记录和出土文物标本的数字化资料库建设情况
2
1.5
1
0.5
 
遗址地形地貌数字化图的制备
1
0.8
0.5
0.3
 
出土文物保护
与遗址保护
出土文物和遗迹保护预案
2
1.5
1
0.5
 
 
遗迹遗物现场处置与保护情况
6
4.5
3
1.5
 
出土文物标本的保管、保护状况
6
4.5
3
1.5
 
发掘后对发掘现场的保护处理
2
1.5
1
0.5
 
关于遗址保护的建议
2
1.5
1
0.5
 




学术性发掘:解决预设的学术问题,达到预期学术目标
3
2.3
1.5
0.8
 
 
文化遗产保护性发掘:为遗址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和可行性建议
基本建设中的发掘:摸清地下文物状况,全面提取信息资料,妥善处置地下的遗迹遗物
抢救性发掘:解除了文物面临的危情,或抢救了遭受破坏的文物


考古发掘、文物保护、项目管理的理念、方法、技术创新
2
1.5
1
0.5
 
 
总分
 
国家文物局制
附件7: 考古发掘项目验收意见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性质: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配合单位:
项目领队:
发掘证照编号:
验收组织单位:
验收组成员:







 
 




按验收评价表中“项目”栏内容给予评价,重点指出主要优点和存在问题。
 
 
 
综合评分:
评价: (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验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国家文物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