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费翔、王力宏、何润东、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2020年07月18日16:47:56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887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8]315、31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美籍华人歌手王力宏、何润东、新加坡歌手孙燕姿,于2008年10月28日到江苏省常熟市演出;邀请美籍华人歌手费翔,于2008年12月28日到江苏省姜堰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