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市级体育科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0年07月23日20:30:25
发布部门: 江苏省体育局
发布文号:
各市体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体”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先导作用,切实做好市级体育科技工作,进一步推动体育科技工作跃上新台阶。现将重新修订的《江苏省市级体育科技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相关标准,扎实抓好体育科技工作。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江苏省市级体育科技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提高各市开展体育科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客观、准确、系统地考核评估各市的体育科技工作,并依据考核结果,对完成任务好、成绩显著、工作创新性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以充分调动各市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改善工作条件、提高科技服务能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市体育工作的全面发展和整体推进。
二、考核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市级体育科技工作的特点,按照目的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统一的要求,反映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市级体育科技工作和体育科技进步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全面地考察整个地区的体育科技工作状况,同时也兼顾考核当地体育科技工作中的创新和有特色的方面。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
考核内容是按照领导与管理、基础科研实力、科技服务能力和科技工作成果4个方面设置量化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该考核指标体系共包括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指标44项。
考虑到我省各市体育科技工作的差异和特点,在各级各项考核指标中均未设立一票否决性指标。
四、考核等级
本考核采用打分制,各级各项考核指标满分均为100分,考核等级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对应的得分标准分别为:≥85分、<85分且≥70分、<70分且≥60分和<60分。
对未参加考核的市视作考核不合格。
五、考核组织实施
在省体育局领导下,由分管局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评审组,负责指导考核评估工作,审定考核结果。评审组下设由相关专家和省体育局工作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初评和现场考核工作。
六、考核程序
在每双年的5月份开始对前两年的市级体育科技工作进行考核,按自测、初评、审核、发布四个程序进行:
(一)自评:由各市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测评,提出自评分数和等级,完成书面总结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初评:考评小组到各市实地考核,通过听汇报,查材料,看现场方式进行初评,同时对不足部分提出整改要求,形成初评意见。
(三)审核:考核评审组根据考评小组的初评意见以及各市的补充材料对各市的体育科技工作按照考核要求进行审核和综合,初步形成考核分数、等级和名次,报省体育局批准。
(四)发布:由省体育局以体育局文件方式向各市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的市提出改进指导意见,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市要求进行整改。
七、表彰
对在市级体育科技工作考核中得分前6名的市授予江苏省市级体育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奖(前6名中如有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市,不授此奖)。
附件1:江苏省市级体育科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08年修订)(略)
附件2:江苏省市级体育科技工作考核数据采集和评分表(略)
附件3:江苏省市级体育科技工作考核指标说明和数据采集方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