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和韩国歌手李成铉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2020年07月20日22:52:29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538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26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九洲文化传播中心与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联合邀请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和韩国歌手李成铉,于2008年9月9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此复。
二○○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