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保障市场供应平抑市场物价的意见

2020年11月27日18:04:40
发布部门: 西宁市政府
发布文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保障市场供应,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就进一步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平抑市场物价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蔬菜的组织调运和储备投放工作,保障市场供应

政府对调运储备蔬菜进行补贴。从现在起至2012年春节期间,共调运蔬菜3万吨,储备投放蔬菜3.5万吨。根据市场需求,每日组织调运蔬菜300余吨、投放储备蔬菜300余吨。调运、储备蔬菜在批发市场实行购菜卡制度,与重点农贸市场、超市、社区蔬菜直销店对接。在原有180个平价蔬菜供应点的基础上,再增加260个平价蔬菜供应点。在各重点超市设立平价蔬菜供应专区,每日提供10种平价蔬菜品种。

二、继续对市区主要农贸市场27种主要蔬菜品种实行批零差价率控制,有效遏制蔬菜价格的不合理上涨

根据海湖路蔬菜批发市场当日27种蔬菜品种批发价格,加上规定的批零差率,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向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发布,区价格主管部门向辖区内各农贸市场管理主体公布,市场管理主体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公示当日主要蔬菜品种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农贸市场各摊位以公示价格进行销售,并由辖区集贸市场管理主体、工商所负责监督执行。

三、加大肉源基地建设,提高供应能力

进一步加快肉源基地建设,对已通过省级规模养殖认定的我市107家各类畜禽养殖基地依据市场供应量和贡献,确定安排2012年我市肉源基地建设扶持资金,不断提高我市肉产品的市场供应能力。

四、继续对市区主要农贸市场的猪肉、牛羊肉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市政府继续对猪、牛、羊肉给予补贴政策,在主要农贸市场零售价格实行动态限价管理。白条猪批发价每公斤最高限价21元,各主要集贸市场和各大超市猪肉零售价每公斤最高限价25元;牛肉批发每公斤最高限价34元,零售价每公斤最高限价36元;羊肉批发价每公斤最高限价42元,零售价每公斤最高限价44元。每日向市场供应平价猪500头,平价牛80头、平价羊1100只。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储备冷冻肉调控市场的作用,近期在重点市场、超市设立冷冻牛羊肉销售点,每日投放冷冻牛肉3.3吨(24头)、羊肉5吨(250只),共投放冷冻牛肉200吨、羊肉300吨,按低于市场鲜肉价格3元/公斤-4元/公斤销售。

为控制猪、牛、羊肉的政府补贴销量,在零售环节严格控制卖大户现象,消费者个人购买猪、牛、羊肉一次限购3公斤。

五、对市区重点农贸市场的鸡蛋、水产品、干鲜瓜果给予补贴

通过对莫家街、气象巷、小桥、康西等四个重点农贸市场经销的鸡蛋、水产品、干鲜瓜果经营摊位给予政府补贴的办法,使鸡蛋销售价格下浮1元/公斤,水产、干果、水果等商品销售价格下浮10%-20%。

六、加强直销菜店运营管理,增加早市数量

进一步抓好300个直销菜店的建设和运营,丰富副食品种,完善服务功能。加大蔬菜配送中心建设,通过直供直销,降低蔬菜零售价格。同时,拟在城中区、城西区各增设一个早市,方便市民购菜。

七、加强平价粮油供应销售管理,加大平价粮油市场投放力度

加强对全市涉及政府平价粮油供应、销售的7家粮油加工企业、29家销售企业产、供、销环节的协调、衔接与监管,确保政府补贴的5种面粉、1种大米和2种地产菜子油供应充足。并对重点超市经销的省外米、面、油品种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行降价销售,米、面、油主要品种价格平均下浮5%-10%。

八、对衣着类商品实行政府以奖代补,采取打折让利开展促销活动

对大百、纺织品等百货商场衣着类商品实行政府以奖代补,鼓励商场切实打折促销,让利于民。

九、切实关注城市低保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和孤儿生活,给予重点帮扶

为有效缓解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市政府决定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对象、长期卧床病人、残疾人、孤儿等6500余人,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6个月),每人每月发放80元临时生活补贴。

十、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障政府各项价格调控措施落实到位

市、区发改、商务、工商、农牧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辖区街道办、集贸市场管理主体要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巩固和加强政府和全社会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按照“包点、包摊、包片、包面,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的要求,确保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主要蔬菜品种批零差价率控制,猪、牛、羊肉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各大超市主要副食品价格控制,水产品、禽蛋、水果等商品补贴限价等工作措施,对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违反价格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有效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确保我市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