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和申报复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14:02:18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工商人字[201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充分展示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工商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明办〔2011〕8号)要求,今年将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同时对2008年获得表彰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进行申报复查。此次全国工商系统有17个全国文明单位推荐名额。为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和申报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工作

1.推荐范围

2008年获得表彰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表彰的省部级文明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作为全国文明单位的推荐对象。

2.推荐条件

推荐全国文明单位,须符合《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各项规定(见附件1)。

3.推荐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各推荐1个全国文明单位表彰对象。如无符合条件单位,可不推荐。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由所在省级工商局通盘考虑。

4.材料要求

各地组织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要认真填写《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经验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国家工商总局。

二、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申报复查工作

1.申报复查范围

2008年由国家工商总局推荐、获得表彰的全国文明单位,依照《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认真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复查申请。

2.复查程序

国家工商总局按照《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有关要求,对各申请复查单位进行审核和复查,提出拟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建议名单上报中央文明办。经中央文明办进行资格审核和抽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

根据中央文明办有关要求,对于出现工作滑坡或发生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黄赌毒”丑恶现象,邪教活动等重大问题的,取消其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3.材料要求

申请复查单位要认真填写《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见附件3),并撰写2000字以内的经验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国家工商总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和申报复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作为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摆上工作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把评选表彰工作与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起来,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各地的自身实际结合起来,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过程。

(二)坚持标准,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和申报复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规定进行,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纪律严明、客观公正。要注意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出来,确保质量,好中选优。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监管服务对象的意见,使评选过程公开公平,表彰结果社会认可。要严格执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一般为5至7个工作日。同时,要注意征求当地文明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三)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评选表彰和申报复查工作为契机,注意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文明单位的先进经验,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不断提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文明程度和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文明素质的过程。

(四)加强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争取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推荐名额。同一单位应避免出现当地文明委和工商系统双重推荐上报的情况。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形式主义,在评选推荐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查处并取消其参评资格。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按要求将《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及经验材料、《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及经验材料各一式3份(a4纸仿宋4号字打印),务必于2011年6月20日前,报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事司,并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表可在总局网站上下载。

联 系 人: 刘新海、殷 杰

联系电话: (010)88650905

传真电话: (010)68028430

电子邮箱: lzb@saic.gov.cn

通讯地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事司廉政办公室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邮政编码: 100820

附件:1.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2. 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

3.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以城带乡等结对共建活动,弘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突出抓好诚信建设,恪守职业道德,扎实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互联网企业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创建“文明网站”等活动,大兴网络文明之风。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员工道德素养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发展网络志愿者,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4、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等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5、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了国家环保标准,与周边环境和谐发展,无重大污染责任事故,无群众投诉环保案件。

6、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国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监督,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服务性单位工作标准和办事程序规范公开,服务群众细致周到、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

附件2.

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

申报类别
文明单位
 
文明风景旅游区
 
文明社区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获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意见
   (签 章)
 
  中央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 章)
  被推荐单位所在地文明委意见
  (签 章)
 
  被推荐单位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签 章)
 
 
公 示 情 况 说 明
  (签 章)
 
  省(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 章)
 
  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意见
  (签 章)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详细情况另附2000字以内材料);4、请在申报类别选项内打“√”。上报表格及材料一式3份。

附件3.

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

申报类别
全国文明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获省部级
以上荣誉、奖励情况
 
  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意见
    (签 章)
 
  中央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 章)
 
  被推荐单位所在地文明委意见
  (签 章)
 
  被推荐单位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签 章)
 
 
公 示 情 况 说 明
  (签 章)
 
  省(区、市)文明委意见
    (签 章)
 
  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意见
  (签 章)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详细情况另附2000字以内材料)。上报表格及材料一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