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2020年07月10日23:48:04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泸市府函[2008]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九部委《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40号)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整顿规范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矿产资源开发新模式,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2008年3月至5月在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以下简称“回头看”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关系矿业可持续发展,对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政府下发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发(2005)74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进一步推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06)7号)后,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好转,资源整合稳步推进,矿业权市场不断完善,矿山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矿产资源开发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但是,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矿山布局不合理、资源利用率低的状况亟待改变,矿山企业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纵深推进资源开发整合,实现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的任务还很艰巨。各区县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回头看”行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漏补缺,消除死角,切实把整顿和规范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和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抓下去,在已有良好工作的基础上,坚决治乱,强化资源整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切实创新矿产资源开发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整合工作,促进矿山开发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全面清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违纪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重点矿区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彻底清除整顿工作死角,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检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创新矿产资源开发新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深入清理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煤炭、硫铁矿和井工开采的石灰岩资源开发为重点,对所有矿山企业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人的开采活动。
(三)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2005年至2007年矿业权转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四)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情况进行检查,坚决关闭在各类保护区的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对污染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五)严肃查处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国家关于矿业权审批权限、出让方式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批登记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对整合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合矿种、整合矿区、参与整合的矿业权名单和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任务。
四、工作安排
“回头看”行动从2008年3月1日至5月31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全面清理阶段(2008年3月1日至3月25日)。各区县一是要按照“回头看”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整顿和规范工作自查验收、矿山储量年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纪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二是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7)40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市府发(2007)14号)要求,对整合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资源开发整合方案整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不符合要求,未落实整合矿种、整合矿区、参与整合的矿业权名单和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的区县,要重新制订并报市政府。
各区县要对清查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统一登记填表(附后),并于3月20日前向市矿整办报送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
(二)依法处理阶段(2008年3月26日至4月30日)。各区县对清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到位。对无证勘查开采的,尤其是经发现死灰复燃的非法小煤窑、无证开采的非煤硫矿山,必须坚决当场予以取缔;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区县要在4月20日前向市矿整办报送“回头看”行动总结报告,并附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5月5日至5月31日)。国家九部委、省政府、市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地
“回头看”行动和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区县政府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迎检准备,争取一次性通过。
凡未如期完成各项整顿和规范工作任务,存在矿产资源违纪违规问题严重、应关闭矿山无正当理由未关闭、假借整合名义保留应予关闭的矿山、应缴纳费用无正当理由未足额缴纳等情况之一,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区县,或因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市通过上级检查验收的区县,将严肃追究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暂停该区县矿业权审批。
五、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市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全市违法违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徇私舞弊等腐败现象的清理和查处工作。
市经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全市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生产粗放、工艺落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矿山企业的清查处理工作;负责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指导各区县做好布局调整和小煤矿整合工作,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负责进一步制定完善生产许可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进一步制定完善项目核准等管理制度,负责报批全市煤炭资源矿区总体规划。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探矿权、采矿权转报或审批等管理行为和各类无证勘查、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的清理查处工作;负责全市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和硫铁矿、石灰岩、石英砂等矿产开发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重要矿区、重要矿种矿业权设置规划方案,制定完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等相关资源管理制度;承担市矿整办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验收。
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全市擅自减免、不依法入库或截留挪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违法行为和违规征收、使用采矿权探矿权出让价款等行为的清理查处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评审查等管理行为和不履行环保手续、无尾矿库的小矿山及相关污染环境行为的清理查处工作;负责制定完善环评审查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市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安全许可等管理行为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各类矿山的清理查处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安全许可等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中的企业设立、经营许可证等管理行为和无照经营的小选厂、小冶炼厂的清理查处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企业设立、经营许可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把矿山企业主体准入关。
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爆破器材违规供应行为的清理查处工作;负责打击矿业领域各种黑恶势力;负责制定涉矿群发性治安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办法,确保社会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区县人民政府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各区县要按照“回头看”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实施方案,保障专项工作经费,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整顿和规范工作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入推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联合执法,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明查暗访,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案件处理进度,对监管不到位、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回头看”行动良好氛围。各区县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纪违规案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对“回头看”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着重从管理上查找原因。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对违反国家统一规定的要进行清理和纠正,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尚未建立的制度要限期建立,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机制新制度建设。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泸州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清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统计表(略)
附件2:泸州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