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08年拉萨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3日19:38:09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拉政发[2008]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8年拉萨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六月二日

2008年拉萨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党的十七大、区市第七次党代会、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巩固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市场的全面规范,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延伸到农牧区,使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普遍增强;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同时,加大对食品企业的指导力度,督促企业质量管理上水平、上台阶。
二、主要工作重点
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酥油、糌粑、植物油、面粉、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边销茶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以及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深入开展小作坊、小摊点、小超市、小商店、小餐馆 “五小”食品行业整治,切实改变“五小”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经营、基础设施不到位、经营管理不规范、环境卫生差等状况,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一)加强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
1.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2.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
4.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开展部分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
(二)集中整治生产加工环节
1.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2.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专项抽查酥油、糌粑、植物油、面粉、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边销茶等品种,对问题严重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整顿,经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证照。
3.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建立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
5.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我市食品生产企业中评选出2个试点单位。
6.加强生猪、牛羊、活禽等屠宰管理,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使我市定点屠宰率持续达到95%以上,放心肉上市率达到95%以上,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得到全面遏制。
(三)深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1.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2.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食品经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进货验收制度。
3.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
4.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
5.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
6.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管。年内从食品经营企业中评选出2个试点单位。
(四)严格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试点工作,在德吉北路全面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逐步推广在全市餐饮业开展评级工作,强制实行亮证、亮级经营,向社会公示量化分级信息,让广大消费者知情消费。
2.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饮业及乳制品行业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3.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
4.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严格执行食品中毒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5.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餐饮消费企业中评选出2个试点单位。
(五)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实施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2.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牧区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深入开展“农牧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发挥农牧区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的作用。
3.开展“公共卫生进农牧区”、“农牧区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
4.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各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推选出2家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店。
(六)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的机制能力建设
1.认真履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明察暗访和督查督办工作,起好政府的“参谋”和“抓手”作用。把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督察督办工作列为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和监管工作情况,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与服务工作。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以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为主要形式,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选择几所中小学开展食品药品知识讲座。每季度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向社会发布全市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3.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并不断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减少农牧区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县(区)各级政府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抓好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并加强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状况,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
(二)各监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兵把口、密切配合,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对工作不落实、不配合、不协调、不尽责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推诿扯皮和失职渎职行为,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到位,形成监管合力。
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制定检测监测资源整合方案,使我市现有监测设备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检验检测结果实行社会公示和成员单位互通,实行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共享,避免重复抽检,减少企业负担。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定期会商、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三)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列入“黑名单”。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作用
1.继续实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6-2010)》。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正确引导消费。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借助各种的宣传日(周、月),并通过卫生、科技、教育“三下乡”活动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争取做到从农村到城市,从学生到社会各界人事都能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
3.继续在市六中、羊达乡、鲁固社区开展食品安全“三进”活动,总结有效宣传经验和方式方法,以点带面,在合适的时机召开现场交流会。今年在城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学校、进城乡结合部、进企业宣传试点活动,拿出三个试点单位。
4.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酥油、糌粑、食用油、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等加工、食用、储藏的基本常识,在拉萨市电视台开设食品安全宣传栏目,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科学监管的先进经验,协调质监局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消费信心。
四、工作步骤
2008年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阶段(2008年1月至3月初)。在2007年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基础上部署2008年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3月至10月)。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各职能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工作重点,整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合力,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实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2008年12月)。各县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我市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综合评价。同时根据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及目标责任书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对于没有完成相应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责任追究。
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意识、关注民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加强领导,密切合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