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10:50:09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监察发[2008]61号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08年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家局纪检工作会议精神,严格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紧紧围绕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的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表率意识。
(二)继续抓好知道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和职业风险教育。
(三)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
(四)重点抓好权力比较集中的实权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引导干部明确岗位职责,认清权力风险,强化廉政意识。
(五)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开展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严格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国家局《八条禁令》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约束。
(二)重点抓好四项治理: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及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从事药械经营、推销药品和充当“保护伞”等问题。2.治理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向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问题。3.治理纠正违规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和稽查监督等事务问题。4.治理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的问题。
(三)认真执行省局“五提倡五严禁”廉洁自律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和纠正违规新修和超标准、超预算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四)清理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和长时间向行政相对人借用小汽车的行为,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严格招待费使用,坚决制止挂账、赊欠、超标准吃请等问题。
(五)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全面推行拟提拔任职干部任职前的廉政测评、任职后廉政谈话、廉政勤政勉励提示和廉政承诺制度。
三、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制度建设
深化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积极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好“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调研活动。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有关办法和防范措施,健全完善工作规程和制度规定,严格责任落实。
(二)着重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完善行政审评与审批、执法监管回避和案件查、审、法分离等制度。
2.加强行政执法暂扣药品和罚没药械的管理,建立健全没收物品管理制度。
3.强化财务预算管理和监督,规范执法办案经费使用,严禁挪用、串项使用。
4.建立规范招标采购办法,加强对系统招标采购重点环节和重要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规范采购行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
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完善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加强监督的有效做法。
四、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规范权力正确行使
(一)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工作议事规则,完善相关制约和监督机制。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增大办事透明度。
(三)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务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有效防止滥用权力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提高监督实效。
(五)推进依法行政执法检查、政务公开等工作,严肃查处利用行政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招标采购等权力以权谋私以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深入推进行政监察工作
(一)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采取改变名称、拆分许可权、备案等方式变相恢复或新设许可项目的行为。
(二)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针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施政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系统勤政建设。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察。以解决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公正、自由裁量不当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
(四)认真开展廉政监察。严格落实有关认证廉洁自律规定和廉政回执制度,加强对GSP、GMP和医疗器械认证换证及招标采购工作全过程监督。
(五)强化审计建议整改措施的落实,督促整章建制,严格财经纪律,堵塞管理漏洞。
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一)围绕实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目标,认真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
(二)认真解决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多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办事不公、透明度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四)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规执法,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作风粗暴、刁难勒卡、甚至利用“案费证照”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乱收乱罚、乱收费、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解决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七、严肃党纪政纪
(一)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认真查办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以及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
(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增强突破案件能力,探索举报案件联查新机制,畅通和拓展案件线索渠道,加大信访件督办力度。
(三)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典型案件认真剖析,切实增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震慑性。
八、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
(一)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原则,严于律己、秉公执纪,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二)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建设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掌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程序、原则和方法以及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和创新工作的能力。
(三)加强调研工作,勤于思考,勇于探索,针对惩防体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