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批复

2020年07月15日15:18:08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409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山东分公司的请示及补充材料(安保文〔2010〕210号、安保文〔2011〕23、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山东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