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5:47:19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发布文号: 琼人劳保专[2006]5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洋浦开发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海南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或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人事处反馈。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评审条件停止执行。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海南省新闻系列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访、编辑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任现职以来,各年度业绩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新闻从业资格。
(二)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该职务满5年;
2、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该职务后,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可不受上述学历资历限制:
(1)获长江韬奋奖;
(2)获中国新闻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3)获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新闻类)一等奖2项;
(4)获省社科优秀成果(新闻类)一等奖1项;
(5)省新闻奖一等奖3项。
(三)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掌握一门外语,并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较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并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免除外语或计算机要求的,按省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评审条件
(一)学识水平
1、了解掌握国内外新闻事业发展趋向,承担并完成本专业研究课题,获新闻界认可;
2、在新闻理论、专业知识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
3、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新闻专业刊物上发表的具有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在国家级新闻专业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2篇;在省级新闻专业刊物发表的2篇计作1篇)。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在较高层次上把握全局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改进宣传报道意见,能采编出具有高水平的新闻报道;
2、作为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新闻工作经验,能解决新闻报道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采编的新闻报道或内参在省内引起重大反响,推动重要问题的解决。
(三)业绩成果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第一条必备):
1、采编的作品获省新闻奖一等奖2项(或一等奖1项及二等奖2项);
2、获长江韬奋奖,或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
3、获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4、获全国或省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或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
5、独立完成重要报道50篇(件)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策划、组织、实施重大宣传报道10次以上。


海南省新闻系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访、编辑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任现职以来,各年度业绩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新闻从业资格。
(二)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记者(编辑)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该职务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记者(编辑)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该职务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记者(编辑)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该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记者(编辑)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该职务满7年,并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
5、取得记者(编辑)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该职务后,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可不受上述学历资历限制:
(1)获长江韬奋奖;
(2)获中国新闻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3)获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新闻类)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
(4)获省社科优秀成果(新闻类)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1项;
(5)获省新闻奖一等奖2项或一等奖1项和二等奖2项。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掌握一门外语,并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较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并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免除外语或计算机要求的,按省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评审条件
(一)学识水平
1、了解掌握国内外新闻事业发展动态,承担并完成本专业研究课题,获新闻界认可;
2、比较熟练、系统地掌握新闻理论、专业知识,具有比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
3、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新闻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在国家级新闻专业核心期刊发表1篇;在省级新闻专业刊物发表的2篇计作1篇)。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掌握党的方针政策,能够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了解全局情况,能采编出质量较高的报道;
2、作为业务骨干,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对稿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能解决新闻报道中的疑难问题;
3、采编的新闻报道或内参在省内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推动问题的解决。
(三)业绩成果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其中第一条必备)。
1、采编的作品获省新闻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二等奖1项及三等奖3项;
2、获长江韬奋奖;
3、获中国新闻奖三等奖1项;
4、获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二等奖1项,或3等奖2项;
5、获省级以上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或省社科优秀成果(新闻类)二等奖1项;
6、独立完成重要报道30篇(件)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策划、组织实施重大宣传报道5次以上。
第四条 认定条件
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资格。


海南省新闻系列记者、编辑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访、编辑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新闻从业资格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该职务满2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该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该职务满6年;
4、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该职务后,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可不受上述学历资历限制:
(1)获中国新闻奖1项;
(2)获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新闻类)2项;
(3)获省新闻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2项及三等奖2项;
(4)获省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
(5)获省社科成果(新闻类)三等奖;
(6)获省广播电视节目奖(新闻类)一等奖2项或一等奖1项及二等奖2项。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1、掌握一门外语,并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2、较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免除外语或计算机要求的,按省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评审条件
(一)学术水平
1、了解国内外新闻事业发展动态,对新闻热点问题能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2、系统地了解新闻理论基础知识、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3、在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新闻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其中在国家级新闻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省级新闻专业刊物发表的2篇计为1篇)。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作为部门业务骨干,有相当的新闻工作经验,能指导、带领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新闻采编任务;
2、熟练地掌握采访、编辑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有独立工作能力,能较好地处理和采编各种新闻体裁的稿件或节目;
3、采编的新闻报道或内参引起一定社会反响,推动问题的解决。
(三)业绩成果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新闻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2、获省"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
3、获省社科优秀成果(新闻类)三等奖1项;
4、获省广播电视节目奖(新闻类)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5、完成采编重要报道20篇(件/次)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策划、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报道3次以上。
第四条 认定条件
获本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获本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记者或编辑资格。


海南省新闻系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访、编辑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任现专业技术岗位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具有新闻从业资格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3、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可不受上述学历资历限制:
(1)获省社科优秀成果(新闻类)三等奖1项;
(2)获省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
(3)采编的新闻作品获省新闻奖三等奖以上2项;
(4)采编的新闻作品获省广播电视节目奖(新闻类)三等奖以上3项。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按国家或省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评审条件
(一)学术水平
1、关注国内外新闻事业发展动态,对新闻热点问题能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2、掌握新闻理论基础知识、业务知识,具备常识性的科学文化知识;
3、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新闻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地市级以上学术研讨会上交流)专业论文1篇。
(二)工作经历、能力与业绩成果
1、能在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指导下,完成新闻采编任务;
2、完成采编报道10篇(件/次)以上;
3、参加过重大活动的报道2次以上。


海南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则

一、本条件为我省申报评审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二、学历系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系指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三、本条件所涉及的资历、工作量、业绩、成果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
任职资历计算方法:从聘任之日起计至申报当年12月底。
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由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至申报当年12月底。但后续学历获得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
四、如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
五、本条件规定的论文,不论出于何专业学术期刊,其学术水平均由评委会专家客观、公正、公平地评定。
六、论文:指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增刊、专辑不在此列),一般不少于3000字。期刊必须有CN(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在研讨会上交流的必须是在地市级以上的本专业学术研讨会。
七、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级各专业学会、各部委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以及国家重点本科院校主办的学报。
八、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并已取得CN刊号的刊物。
九、获奖作品、论文,均为独立完成或第一完成人(主要完成人)。
十、用笔名发表的论文或获得的奖项,须由所在单位和出版部门、颁奖部门同时出具证明。
十一、同一作品、节目、栏目获不同奖项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奖项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