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对杭州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实行分级管理、核准备案,实施五项管理制度的意见

2020年07月22日01:55:08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文号: 杭文广新出版[2006]6号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对部分新闻出版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委托管理的通知》(浙新出[2005]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市级及所属区、县(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申请的图书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管理;负责市级大中型企业、服务性行业申报及所辖各区、县(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的企业报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和管理。县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创办报型内部资料出版物主办单位的申请材料的审核上报和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委托管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备案)、日常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内部资料出版管理按照统一口径、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核准备案制度、样本送缴制度、报刊审读制度、年度核验制度和年度评奖制度等五项管理制度。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本实施意见所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包括成册的图书型印刷品和有固定名称、刊期、开版、连续印刷的报型(刊型)印刷品。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只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的简报等信息资料)。根据统一口径、分级管理的原则,依照主办单位、出版形式和刊载内容的不同,加强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主办单位、刊载内容的审批(核)、监管。 个人不得出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二、图书型内部资料的审批
图书型内部资料是指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图书;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用于形象宣传、产品介绍的非卖性图书。《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不得作为图书型内部资料出版。委托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的图书型内部资料,不包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需专门审核的图书型内部资料。
对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已内设新闻出版管理机构或已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 ,由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图书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数量规模和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的规范程度,向省新闻出版局事前备案,并将省新闻出版局委托的部分图书型内部资料审批权下放给所属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
由省新闻出版局按照额度配发统一的《图书准印证》,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委托范围内审批,并按照统一格式编号(如:杭州审批的图书型内部资料编号为“浙内图准字[2006]杭1号”)。市局配发的《准印证》额度用尽后,各区、县(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准印证》的审批发放情况及样本(每种2份)上报市局备案,由市局统一报省局核发新的准印证额度。
经批准的图书型内部资料出版物样本(每种2份),出版后10天内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版(版权)管理处备案。

三、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核准备案制度
按照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出版形式,可以分为刊型内部资料和报型内部资料。
创办刊型内部资料,限于省辖市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省级人民团体。
创办报型内部资料的主办单位必须是生产型大中型企业,县(市、区)级医院、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酒店)、大型的餐饮饭店(含连锁分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员工在1000人以上)、商场(含连锁超市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员工在1000人以上)等服务性企业,并建有党的组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创办报型、刊型内部资料,还应符合全省报、刊型内部资料的总量和布局规划。
主办单位须提交申请报告,填写企业报型内部资料登记表。要求申请材料齐全、准确。县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创办报型内部资料出版物主办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对条件不具备未予核准的,应该作出说明。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申办连续性内部资料,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核准备案制。对符合创办刊型内部资料的,审核同意上报省新闻出版局;对符合创办报型内部资料的,审批同意备案。

四、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样本送缴制度
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为免费赠送的印刷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在社会上征订、销售、出租,不得拉赞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不得用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许可文件超范围出版其他出版物,不得与外单位协办、联办。
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主办单位应当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后15日内,向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版管理处各送缴样本3份;向所在地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送缴样本2份。
报型、刊型内部资料,还须在年检时送缴样本的合订本。

五、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审读制度
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内容必须符合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和业务范围,用于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指导工作、交流经验、交换信息。
企业主办的报型内部资料,应主要用于指导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及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连续性内部资料主办单位应认真做好出版前的审读。由编辑、编辑部主任、总(主)编三层进行把关,也可以聘请专家进行审读。杜绝政治性差错,减少一般性差错。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报刊审读队伍,在抓好对公开发行报刊审读、编发通报的同时,负责审读、掌握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出版发展动态。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也要以报刊审读为监管抓手,做好对当地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审读工作。一是对于连续性内部资料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宣传企业文化好的做法、成功的经验加以推广;二是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给予制止;三是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建议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停刊整顿,直至吊销准印证。

六、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年度核验制度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实行许可制度。
图书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经批准后,核发《图书准印证》。
报型、刊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经批准后,核发《内部资料准印证》。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主办单位应当按《图书准印证》、《内部资料准印证》核准的项目出版,严禁擅自更改《图书准印证》、《内部资料准印证》核准的项目。
为出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而设立的有关机构,为出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主办单位的内设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政治、经济、法律责任,由出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主办单位承担。
《图书准印证》按一种内部资料一证的原则核发,一次性使用有效。
《内部资料准印证》实行年检制度。凡有严重违规行为或年检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予以吊销或注销《内部资料准印证》;《内部资料准印证》有效期为两年。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只能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赠送和报送上级领导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

七、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年度评奖制度
为了更好地鼓励我市企业报采编人员钻研业务,提高办报水平,充分发挥企业报在企业“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与杭州市企业报研究会联合开展年度“优秀办报单位”和杭州市企业报好新闻评选活动。获奖作品推荐参加杭州市记协年度好新闻评选活动。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谁批准(备案)、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要严格把握申请事项的资格条件,正确履行许可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属地管理,经常性检查申请人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落实管理制度,查纠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努力规范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市场秩序。按照“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方便企业、加强指导”的原则,认真履行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职能。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