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志(1986-2005)编纂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16:35:11
发布部门: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办发[2006]4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襄樊市志(1986-2005)编纂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2月13日

襄樊市志(1986-2005)编纂方案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4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纂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的通知》(鄂办文[2000]19号)精神,按照《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编纂襄樊市第二届市、县(市、区)地方志的通知》(襄文[2000]45号)要求和《襄樊市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规划》(襄办发[2000]53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第二届《襄樊市志》的编纂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真实、科学地记述断限内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充分反映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新成就,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把《襄樊市志(1986-2005)》(下同)编纂成为具有科学性、时代性、资料性和权威性的新志书。

二、编纂任务
1、《襄樊市志(1986-2005)》分1记1述1附录45卷,约150万字。2010年编纂出版。
2、按照编纂方案的要求,各承编单位承担有关卷、章的资料搜集整理和志稿编写任务。各承编单位用1一2年时间搜集整理资料,2008年完成志稿编写、审定。
3、在完成《襄樊市志》卷、章编写任务的同时,有关部门编纂完成下列专志:市经委《襄樊工业志》、市烟草局《襄樊烟草志》、市农业局《襄樊农业志》、市水利局《襄樊水利志》、市林业局《襄樊林业志》、市商务局《襄樊商贸志》、市交通局牵头《襄樊交通志》、市建委《襄樊城建志》、市园林局《襄樊园林志》、市环保局《襄樊环保志》、市旅游局《襄樊旅游志》、市教育局《襄樊教育志》、市文体局《襄樊文化体育志》、市卫生局《襄樊卫生志》、市民政局《襄樊民政志》、市财政局《襄樊财政志》、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樊高新技术开发区志》和鱼梁洲旅游经济开发区《鱼梁洲旅游经济开发区志》。鼓励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编纂专志。上述志书作为《襄樊市志》的配套志书,2010年前编纂出版。

三、体例规范
1、断限。上限为1986年,下限为2005年。确属内容需要,上限可适当上延。 2、体裁。主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体裁。
(1)述,为《襄樊市志》的总述和各卷的概述,用于概括提炼全志或各卷内容,勒其概况。
(2)记,即大事记。用于记载全市有较大影响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大事、要事。采取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阶段记事体相结合的顺时记事方法。
(3)志,即各卷。用于分门别类记述某项事业的沿革本末,一般为以事为经的纪事本末体。
(4)传,即人物传。用于记述在断限内去世并对本市产生过较大影响的人物生平事迹,一般为传记体。
(5)图,分照片、图画、地图、结构示意图等。用于充实内容,独立或辅助说明事物性状特点。
(6)表,分文字类目表和数字统计表等。用于丰富内容、补充文字说明。
(7)录,为人物录、附录等。人物录用于记载断限内去世具有一定影响而又达不到立传标准的人物。附录用于记载不便入志但需要保存的重要资料及其它内容。
(8)索引,将志书的项目或内容摘记编排,标注出处页码,用于方便查阅。 以上体裁在市志中的排列顺序是:大事记、总述、各专卷(其中人物志中含人物传、人物录)、附录、索引。图表穿插于各专卷中,其它体裁加附记等可随文附载。
3、结构。采用纲目体。各卷的章、节、目等均以事名题,不加形容词。章、节的序号用中文数字,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目以下一般不冠序,标题以字体(如黑体字、正楷字)区分层次。如确有必要,可于“一”下增设“(一)”的层次或“1”下增设(l)”的层次。
4、版式。按湖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制定的《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县三级志书装帧设计、排版印刷方案》执行。

四、篇目设计
1、基本原则
(1)坚持横分门类、以类系事的原则。篇目设计以分类横排为主,按事物的不同属性分门别类地进行记述。
(2)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的原则。篇目设计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出发,考虑到行政部门的划分,使篇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便于搜集资料和组织编纂,在总体上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
(3)坚持同级类目的分类标准必须统一的原则。各类之间应具有排他性。各卷之间的相关内容允许适当交叉,但不允许重复;卷内则既不允许交叉,更不允许重复。
(4)坚持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的原则。重点反映改革开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等内容,必要时可以将优势类项在结构上作“升格”处理。
2、基本结构
(1)卷目设置遵循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的逻辑顺序,暗隐大类,力求横不缺项。
(2)上届志书中已有记述而在此届修志断限内变化较少的内容采取归并记述的办法记述。
(3)各卷下的章节采用纲目体,以纲提要,统领事物,以目叙事,分属事物。
(4)各卷概述放在篇目的首要位置,将其作为记述实体来写,以宏观材料为主要内容。

五、编写要求
1、越域不书。为交待背景、比较差异,或反映本市的经济、文化辐射力和与外地的联系,可以有针对性地引用外地资料,但必须要有限制。
2、以时为序,“纵不断线”,反映出事物具有规律性的发展变化。
3、“生不立传”。在世人物的事迹采取因事及人的方法记述,不作系统的生平介绍。
4、“述而不论”,寓观点于材料之中,用事实说话。
5、资料准确完整、翔实可靠,能够反映出主体事物和彰明因果。
6、行文规范。严格按照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制定的《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行文规则》执行。
7、保证质量。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严谨、文辞规范、校核准确。

六、审稿出版
按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制定的《湖北省第二届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审稿出版办法》执行。

七、组织领导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的体制。将修志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各承编单位要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
2、《襄樊市志》的编纂工作实行总编负责制。总编由市长李德炳同志担任。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陈文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欧阳万坤同志任常务副总编,其他副总编有:裴宁(主持编务,负责综合部类)、戴学青(负责政治部类)、萧辉(负责社会部类)、沈正明(负责经济部类)。副总编负责所分工的有关专志志稿的审定工作,向总编负责。
3、市地方志办公室设立《襄樊市志》总编室,具体负责市志编写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
4、市志各承编单位都要成立编委会或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或组长,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主抓修志工作;编委会或领导小组下设修志办公室或编辑室,具体组织和编写志稿;配齐足够的专门人员,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承担修志任务,也可聘请离退休同志参加修志工作。
5、市地方志办公室加强修志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提高修志人员的业务素质。
6、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工作经费、科研经费、出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直各部门修志工作经费由各承编单位列入部门年度预算统筹解决。个别篇目也可试行经费财政预算、项目招投标的办法。

附:《襄樊市志(1986-2005)》编纂任务分配表。
卷 目 承 编 单 位

凡例
大事记 由市地方志办牵头,市直各单位供稿
总述 由市政府研究室承编
卷一、建置 区划 由市民政局承编,各县(市)区协编
卷二、自然环境 由市国土资源局、气象局、水利局承编
卷三、人口 社会生活 由市计生委、民族宗教局、民政局、老龄委、统计局承编
卷四、风俗 由市文体局承编
卷五、方言 由市教育局牵头
卷六、宗教 由市民族宗教局承编
卷七、经济总情 由市经委牵头,市发改委、农办、协作办协编
卷八、经济体制改革 由市发改委承编,有关单位协编
卷九、对外开放 由市商务局、外事侨务局牵头,市协作办、海关、口岸办等单位协编
卷十、经济管理 分别由市发改委、统计局、审计局、安监局、工商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承编
卷十一、市场 由市工商局承编
卷十二、贸易 由市商务局牵头承编,市商贸行业协会、粮食局、供销社、石油公司、盐务局、燃化医药行业协会等单位协编
卷十三、物流业 由市物资行业协会承编
卷十四、财政 税务 由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承编
卷十五、金融 保险 证券 由市人行、银监分局牵头,各专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承编
卷十六、工业 由市经委牵头,各开发区、有关行业协会、中小企业发展局及有关企业承编
卷十七、农业 由市农办牵头,市农业局,农场管理局、农机办、农经局、区划办等单位协编
卷十八、林业 由市林业局承编
卷十九、水利 由市水利局承编,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协编
卷二十、交通 由市交通局牵头,市水运、铁路、航空、管道运输等部门协编
卷二十一、邮电 信息产业 分别由市邮政、电信、移动、联通、信息产业局承编
卷二十二、能源 由市发改委能源办牵头,市供电公司、火电厂、水利局、农业局、燃化医药行业协会、建委、石油公司等单位协编
卷二十三、旅游业 饮食服务 由市旅游局、饮食服务行业协会承编
卷二十四、城乡建设 由市建委牵头,市园林局、房管局、规划局等单位协编
卷二十五、城市管理 由市城管局牵头,市规划局、交通局等单位协编
卷二十六、环境保护 由市环保局承编
卷二十七、政治体制改革 由市委政研室、发改委承编
卷二十八、中国共产党襄樊地方组织 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市委组织部、机关工委、宣传部、纪委、统战部、政研室、台办、信访局、党校、老干局等单位协编
卷二十九、民主党派 社会团体 由市委统战部牵头,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承编
卷三十、政权 政协 由市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承编,市编办、行政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协编
卷三十一、精神文明建设 由市文明办承编,各有关单位协编
卷三十二、政事记要 由市人大办、政府办承编
卷三十三、军事 由襄樊军分区承编,市人防办等单位协编
卷三十四、公安 司法 武警 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610办、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武警部队、各监狱承编
卷三十五、民政 由市民政局承编,市扶贫办协编
卷三十六、人事 劳动 分别由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编
卷三十七、教育 由市教育局承编
卷三十八、科学技术 分别由市科技局、社科联牵头,市科协、地震局、知识产权局承编
卷三十九、文化 体育 由市文体局承编,市档案局、党史办、地方志办、文联等单位协编
卷四十、医药卫生 由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编
卷四十一、新闻出版 社会媒体 分别由市新闻出版局、广电局、新华书店、报社、工商局承编
卷四十二、文物古迹 由市文体局承编
卷四十三、县(市)区概况 由各县(市)区承编
卷四十四、人物 由市地方志办牵头,各单位供稿
卷四十五、前志遗误 由市地方志办承担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