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度《广东政报》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15:06:18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粤府办[2002]6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广东政报》是省政府主办的一份政务性刊物,主要刊登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普发性文件,是省政府发布政令的主渠道。为了使我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并更好地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现就做好2003年度《广东政报》征订发行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积极做好《广东政报》的征订发行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办公室(厅)要采取切实措施,广泛宣传发动,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更多地熟悉政报、订阅政报、运用政报。

二、积极配合做好《广东政报》免费发送工作。《广东政报》明年进一步扩大免费发送范围,具体是在2002年免费发送各市、县(区)、乡镇政府及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各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省府直属各单位、省各高等院校、在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的基础上,增加免费发送各市、县(区)的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政府办公室(厅)将本市(含所属县、区)以上免费发送单位名单(包括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和计算机软盘两种形式,于2002年10月 31日前报省府办公厅《广东政报》编辑部。

三、各市、县(区)、乡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订阅足够数量的政报提供单位的领导和办文办事的同志学习和运用。同时,要积极发动各群众团体、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乡镇、“三资”以及个体私营企业等)踊跃订阅。近年来订阅数量较少的市、县(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明年政报订阅量有所增加。

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办公室要主动开展征订工作,可以发动订户到广东省南方报刊发行总公司在各地设立的发行站订阅,也可以代收订后集中交广东省南方报刊发行总公司在各地设立的发行站发行。要加强与当地发行站联系,及时掌握当地征订情况,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政府办公室(厅)于12月20日前将所辖县(区)及市直单位的征订数报省府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