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0:50:50
发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11]2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南京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一、前言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南京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转型时期,也是“办好青奥会、建设新南京”的关键时期。

为确保这一时期我市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全面提升火灾预防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特编制《南京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二)规划期限及范围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2、规划范围

南京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6582平方公里。

(三)规划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2009.5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2008.5

《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1990.1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2006.5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3.1

《港口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1992.5

《森林防火条例》2009.1.1

《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1995.2

2、地方规定及条例

《江苏省消防条例》2011.5

《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2005.3

《江苏省消防安全指标体系》2008.10

《南京市消防条例》2011.7.1

3、相关规划

《江苏省“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2011

《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1

《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消防专题》

《南京市城市消防总体规划》2002.11

《南京市消防站用地控制专项规划》2008.9

《南京市“十一五”消防规划》2006

二、“十一五”消防事业工作回顾

(一)“十一五”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消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依法治火进程进一步加快

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修订颁布实施了《南京市消防条例》。5年来,先后下发《关于建立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等政府文件21个,加快推进依法治火进程,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2、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等工作考核内容,每年与区县政府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实施检查考评。批准实施《南京市消防站用地控制规划》,逐年发布《消防安全指标体系监测评估报告》。5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就消防工作做出批示160余次,率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820余次,召开市委常委会等各类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126场次。

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市投资2.56亿元新建滨江新城等8个消防站,翻建、复建尧化门等6个消防站,组建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投资1.65亿元新增举高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等各类消防车71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3万余件(套)。投入250万元建成全市火灾报警远程监控中心,投入1300万元改造消防指挥中心,全市新增消火栓1200余只。

4、社会火灾防御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市建立重大火灾隐患评估论证和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持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专项整治。拆除朝天宫红土桥等火灾隐患突出的老街区,将南京化工厂搬迁至南京化工园区。狠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市2571家人员密集场所已基本达标。开展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推动社区建立消防工作站。5年来,共开展全市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40余次,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15个,投入整改资金4.1亿元,完成重大活动执勤800多次。

5、灭火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

省、市政府联合新建南京区域性灭火应急救援中心。全市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4个,挂牌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13个,组建派出所联防消防队49个,征招合同制消防员482人。启用卫通800兆数字集群电台,完成“三台合一”和“动中通”移动指挥车建设。全市公安和专职消防队共扑救各类火灾13652起,参加抢险救援6625次,社会救助1492次,抢救受灾人员5181人,抢救财产价值约128.66亿元。参与完成了“5.12”汶川大地震救灾任务,成功处置了“4.19”中环国际广场火灾、“7.28”丙烯泄漏爆炸等事故。

6、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入

编印《消防安全教育读本》,推进消防宣传“六进”活动。成立南京消防志愿者服务总队,注册队员2万余人。开展30余次大规模的消防宣传活动;举办消防培训班1200余期,社会从业人员消防培训率达47.8%;全市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达82.46%。建立3个消防法制教育基地,在《南京日报》等4个市级媒体设立消防专栏,建成6个消防文化一条街(广场)。

(二)“十一五”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较为突出。

1、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仍不完善

受行政体制制约,基层街道(镇)消防机构缺失,监管力量薄弱,工作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一些部门没有真正将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列入日常监管范围,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和自律机制不健全,法定消防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

2、公共消防设施仍比较薄弱

规划中的航空站,城东马群站和西山路站,河西清江村站、庐山路站、江心洲水上站、双闸1站和双闸2站,城南卡子门站和火车南站站,江宁科学园站,浦口浦乌路站,六合大厂火车站站等13个消防站未建成。用于扑救高层(地下)建筑、化工火灾和处置突发性灾害事故所需的举高车等特种车辆以及化学侦检、大型破拆等特种装备仍十分缺乏。主城区、三区两县市政消火栓分别缺少4616个、5176个。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缓慢

根据国家《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应当设立专职消防队。全市有15个建制镇符合标准,但没有一个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此外,全市建有21个企业专职消防队,部分专职消防队因编制、资金等原因,难以维持日常的灭火救援任务,削弱了我市非现役灭火救援力量。

4、消防保卫力量难以适应任务需要

目前我市居住人口超过800万,而消防现役官兵仅有1200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一点五,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大城市消防警力占城市人口万分之四的标准。“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增400人的现役力量没有实现;新增1000人的合同制消防员,仅有482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之消防应急救援职能的扩充,消防保卫力量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消防保卫任务需要。

5、引发火灾的潜在风险大量存在

一些地区招商引资项目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滋生了大量先天性火灾隐患。多产权建筑特别是此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现象比较严重,整改难度大。“三合一”场所、城中村、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等面广量大,火灾隐患突出。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在建筑工程中大量使用,火源管理不严,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6、消防安全重要指标总体进度缓慢

“十一五”期间,省政府发布《江苏省消防安全指标体系》,从监测情况看,我市消防安全重要指标总体进度缓慢。未达标的重要指标有5项,分别为重点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单位消防监督检查通过率、非建成区乡镇消防站建有率、非建成区消防站装备达标率、城市市政消火栓平均覆盖面积。

三、消防发展趋势及“十二五”规划目标

(一)消防发展趋势

“十二五”时期,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更高、要求更全面,为消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机遇。市政府首次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2011年度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其中,强调继续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消防设施的投入。与此同时,我市消防事业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1、社会安全发展需求与相对落后的消防保障能力的矛盾依然突出

进入“十二五”,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局面不断深化,亚青会、青奥会和各功能板块建设的全面启动,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我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城市扩张进程,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市政消火栓等欠帐较多,加之一些地区和部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履行不到位,消防安全保障能力难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安全发展需求。

2、消防警力的有限增加与社会单位急剧增多的矛盾依然突出

2015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达到1万亿元以上,基本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先进制造业为基础、现代服务业为主体、都市型生态高效农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随着市场经济大发展,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单位急剧增多,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加大。与此同时,我市消防警力的有限增加,监督和管理如此庞大的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困难和压力较大。

3、灾害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与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的矛盾依然突出

“十二五”时期,我市城市化率将达到83%,化工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物流业、商贸业不断壮大,相应的交通、建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加快,高层、地下、大空间建筑大量增多,扑救此类火灾难度较大。城市化进程加快带来的安全隐患增多,水灾等自然灾害、环境污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容易频发,社会救灾形势严峻,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处置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消防发展策略和目标

1、阶段特征

“十二五”时期,是南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创新跨越发展的强力攻坚期,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争当全省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三个第一”的关键时期。随着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增强,城市人口总量持续增加,高层、地下和大空间、大跨度建筑物进一步增多,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将不断增加。由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引起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也对公共消防安全造成了日益严重的威胁。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城市发展空间的拓展,社会单位、广大群众对公共消防服务均等化的诉求更加强烈。随着民生改善、城市建设的快速跃升,群众对保障公民消防安全权益提出更高的要求。亚青会、青奥会的举办,给消防安全保卫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目标,把消防工作贯穿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南京市消防条例》,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牢牢把握火灾防控的主动权,着力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3、工作目标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消防法规体系基本健全,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体系基本建立。《江苏省消防安全指标体系》中确定的指标全部达标,全市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25以内,亿元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万分之0.3以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总量和亡人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四、“十二五”消防主要任务

(一)落实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镇街合一改革,推动街道(镇)成立消防安全机构。

2、严格落实责任,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并加强督查考核,兑现奖惩措施。

3、将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配置、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等纳入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创新型城市建设以及筹办青奥会等统筹规划,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结合城市管理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的推进,明晰管理单位消防责任。将消防巡查纳入全市网格化巡防之中,形成南京特色的城市消防管理模式。

5、各行业、系统和部门严格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开展消防安全考核,建立并落实消防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合审批等工作机制。

(二)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范水平

1、根据形势任务和地区特点,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消防专项治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社会公告、限期销案制度。

2、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商贸等重点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目标值达到100%。

3、社会单位消防监督检查通过率,目标值达到85%。

4、社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目标值达到60%。全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目标值达到100%。

5、城市火灾远程监控覆盖率,目标值达到80%。

6、建立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动态评价体系,开展消防安全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7、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评定内容。

(三)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

1、借助社区事务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建立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站。

2、结合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建设“消防之友”、消防志愿者俱乐部等消防自治组织。

3、建立以社会单位教育培训、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学校专业教育为基础的消防教育培训体系。借助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实用的消防宣传。

4、在全市70%以上的高校开设“公共消防安全”课程,在70%以上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开设“消防安全”兴趣课程。各区县分别建立2-3所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5、在南京青少年科技中心、大观天地mall创建“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高淳县、溧水县、浦口区、六合区建设消防教育馆(展厅),兴建3000平方米省级防灾教育馆和2500平方米市级防灾教育馆。

6、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 2015)》,紧紧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纲要》的主要内容和各方职责,做到家喻户晓。

到2015年,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目标值达到85%。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目标值达到30%。

(四)编制完善消防专业规划

1、结合全市各大功能板块建设,组织修编《南京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1-2020年)》。

2、结合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及时调整现有消防专项规划。

3、结合城乡规划一体化建设,指导60个新市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

4、结合仙林-宝华-龙潭地区、汤山-黄梅地区、六合-仪征地区、湖熟-郭庄地区一体化规划,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交界地区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

(五)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消防安全布局是城市消防规划的核心,其主要目标是保障城市各项功能基本协调,各项建设有利于城市的健康发展。本规划着重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提出原则性意见,根据城市发展和实际情况的需要,按规划逐步实施。

1、结合燕子矶、迈皋桥、尧化门、梅山、金陵石化周边与化工园等重点区域污染企业整治,全市石化产业治理整顿和转型升级,对不符消防安全要求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2、结合老集镇改造升级、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试点,改善消防安全布局。

3、结合农村地区集中居住模式特点,有效整合公共资源,改进和完善农村消防安全布局。

4、结合西荷花塘、颐和路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利用,同步完善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布局。

5、新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半地下、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

6、结合“西气东输”和“川气东送”工程,严格控制新建的200公里天然气高压管以及东阳、江宁、江北等lng调峰储配站周边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确保安全。

7、结合南京市“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建设区域,分区分片改善消防安全布局。

8、加强对特殊历史地段、突发事件的规划引导,出台保障历史地段消防设施配置规定、确保安全的应急预案及消防其他规定。

此外,按人口密度,增加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地,满足在地震、战争等特殊情况下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避难要求。

(六)稳步推进消防站建设

1、主城消防站建设

普通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大于4至7平方公里。在“十二五”消防站点的规划中,优先考虑“十一五”规划中没有实施的站点,并与“十二五”南京城市建设相匹配。

2、市域范围内消防站设置原则

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编制要点》,消防站设置原则为:常住人口在5万以上、工厂企业较多的县城、镇、工矿区应设1至2个消防站;常住人口在1.5至5万的县城、镇、工矿区应设1个消防站;常住人口不到1.5万,但工厂企业较多、物资集中或位于水陆交通枢纽,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县城、镇、工矿区可设1个消防站。

3、消防站选址的原则

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规划用地性质具有兼容性;消防站应选择在责任区适中位置、且交通方便、利于消防车迅速出动的地点;消防站边界距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应小于50米;在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气体的地区,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向,其边界距液化石油气罐区、煤气站、氧气站等不宜小于200米;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宜为10至15米;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4、消防站点在近期城市建设中的布局

(1)河西新城区

现状:目前河西新城区共有两个消防站,分别为兴隆站和特勤大队。

分析:随着河西南部地区的发展和青奥会的举行,目前的消防站点已经不能满足河西新城区的消防安全需要。因此在河西奥体附近建设庐山路站,南部地区建设双闸1站和双闸2站,以满足青奥会期间的消防安全需求。

“十二五”规划建设站点:庐山路站、双闸1站,双闸2站。

(2)南部新城

现状:目前区域内共有消防站点两个,分别为安德门站和江宁开发区站。

分析:消防站点严重不足,目前的消防站点不能满足消防站服务半径的要求,随着火车南站地区的建设加速,以及江宁东山副城的进一步建设完善,对于消防站点的需求将变得异常迫切,故在“十二五”期间需进行相应站点的建设。

“十二五”规划建设站点:火车南站站、大明路站、铁心桥站、宁南站、纬七路站。

(3)江心洲生态科技岛

现状:江心洲陆地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全洲长约12公里、平均宽度约1.2公里,东隔夹江与河西新城区相邻,西跨长江主航道与浦口新市区相望。目前岛上无任何消防设施。

分析:随着中新生态科技园建设的深入,以及长江岸线建设的需要,江心洲需建设陆上和水上消防站。

“十二五”规划建设站点:江心洲陆上站、江心洲水上站。

(4)浦口新城区+江浦老城

现状:浦口新城位于江北副城西南部滨江地区,东接浦口老镇,北接江浦老城,与河西新城区隔江相望。新城范围东至津浦铁路、珍珠泉风景区,南至长江,西至长江三桥连接线,北至珍珠泉风景区、浦珠路、浦乌路,总面积约93平方公里。目前浦口新城区有二座消防站点,为兴浦路站和珠江站。

分析:“十二五”期间将启动建设浦口中心区、沿江地区,江浦老城地区也将随着地铁线路的开通而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将建设三个消防站点,其中浦口新城区为望江路站和浦乌路站,江浦老城建设森林大道站。

“十二五”规划建设站点:望江路站(临江路)、森林大道站(雨山西路)、浦乌路站。

(5)麒麟科技创新园

现状:麒麟科技创新园位于主城东侧,东临青龙山、西临紫金山,北侧为仙林副城,南侧为东山副城,西侧为南部新城。规划范围西至绕城公路、东至青龙山山脊线、北至沪宁高速公路、南至宁杭高速公路,总面积约83平方公里。现状区域内有石门坎站。

分析:“十二五”期间麒麟科技创新园新增建设用地10平方公里,并结合南湾营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居住用地开发,加快地区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有多个企业入驻园区。结合未来五年发展趋势,麒麟科技创新园亟需建设合适数量的消防站点以满足需求。

“十二五”规划建设站点:双麒路站(花岗)、麒麟科技园站、靖天路站(上坊)。

(6)仙林副城

现状:仙林副城位于紫金山东侧,成熟区以仙林大学城为主要的建设载体,目前仙林副城区域内无消防站点。

分析:“十二五”期间仙林副城将新增建设用地12万平方公里,主要建设目标有:加快提升仙林副城的城市功能;加快产业提档升级,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与主城交通联系,完善内部路网。随着仙林副城的建设计划进一步确定,消防站点的建设亦迫在眉睫。

“十二五”规划建设站点:仙林大学城站、西山路站。

(7)江北副城(不含浦口新城区)

现状:目前江北副城(不含浦口新城区)共有沿江工业开发区站、化工园站、高新站、西坝站、雄州站。

分析:现有的企业站基本可以满足江北副城(不含浦口新城区)企业和居民的消防安全需求,随着江北地区在“十二五”期间的建设加速,需要改建和增设部分站点。

“十二五”规划建设站点:原址翻建沿江工业开发区站、六合区应急救援中心。

(8)板桥新城

现状:根据总体规划,板桥新城总占地60.5平方公里,采取新城“产业区、生活社区、游憩区”三合一的发展模式。北到秦淮新河,东抵宁马高速,西达长江,南临江宁河,分成3大组团开发,目前板桥新城区域内无消防站点。

分析:板桥新城“十二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8平方公里,将继续推进居住区和保障房的建设,并加快相关先进制造业的发展,现有的消防站点不能满足需求,故要增建消防站点。

“十二五”规划建设站点:岱山路站。

(9)永阳新城

现状:永阳新城包括了溧水老城在内的36平方平方公里区域,目前消防站点仅有溧水站。

分析:“十二五”期间,永阳新城将重点推进城南新区的建设开发,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改善城市面貌,并以航空产业园为核心,建设工业集中区。继续推进老城功能提升和环境改造,目前急需消防站点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十二五”规划建设站点:溧水县应急救援中心。

(10)淳溪新城

现状:淳溪新城包括了高淳老城,目前消防站点有高淳站。

分析:“十二五”期间将适度发展居住,完善配套;推进产业集聚,引导工业产业集中布局,目前急需消防站点来满足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

“十二五”规划建设站点:高淳县应急救援中心。

(11)其他

现状:除以上区域外的所有主城核心区范围。现有消防站点10个,分别为南湖站、汉中门站、逸仙桥站、鼓楼站、富贵山站、石门坎站、迈皋桥站、夫子庙站、侯家桥站、方家营站。

分析:目前的消防站点不能完全满足需求,为了进一步提升主城的消防安全等级,故需要进一步加大消防站点建设。

“十二五”规划建设站点:伍佰村站(五塘村)、中保站(清江村)、马群站,原址翻建鼓楼站、迈皋桥站、南湖站、富贵山站、地铁专业站。

表1(略)

(七)完善消防车辆配备

1、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一级普通消防站需配备:水罐消防车3辆、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举高消防车1辆。特勤消防站需配备:重型泡沫车2辆、大功率水罐消防车1辆、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排烟车1辆、重型防化洗消车1辆、供水消防车1辆、举高消防车2辆。地下专业消防站须配备:水罐消防车1辆、重型泡沫车2辆、抢险救援车1辆、排烟车1辆、重型防化洗消车1辆。水上专业消防站须配备:消防艇2艘。应急救援中心须配备:大功率水罐消防车2辆、重型泡沫车1辆、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排烟车1辆、举高车1辆。2012年前,落实省、市政府2.12亿车辆采购专项经费,购置101米云梯车、90米云梯车、大功率供水车等一批消防车辆。

至2015年,“十二五”期间共需新建设一级站点21个,二级站点1个,水上消防站点1个,消防救援中心3个,原址翻修、改建5个消防站点,并建设综合训练基地1个。按照所、规划新增的消防站数量,新增消防站车辆应配增如下:水罐消防车67辆、抢险救援车26辆、举高消防车28辆、压缩空气泡沫车25辆、重型泡沫车13辆、排烟车7辆、重型防化洗消车4辆、供水消防车3辆、消防艇2艘。

2、结合亚青会、青奥会的举办,为青奥村周边的特一、兴隆、安德门、南湖、汉中门、江宁开发区、清江村以及新建的双闸1和双闸2等9个消防站增配50米以上举高车、20吨重型水罐车、涡轮排烟车、核生化消防车、强臂破拆车、全地形车等特种车辆。

3、逐年更新所有达到报废年限及车辆状况较差的执勤车辆,每年报废车辆达到10%,进口新型消防车比例达到20%,大功率消防车比例达到50%,消防站(队)抢险救援车和举高类消防车配备率达到100%。依托现有消防站(队)组建2个石油化工、3个地下建筑和4个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3个交通事故处置专业队。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需增配50米以上举高消防车、高层供水车、强臂破拆车、重型水罐车和排烟消防车;地下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需增配重型泡沫车、路轨两用车、排烟消防车和陆虎60雪炮车;石油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需增配高喷消防车、供水消防车、重型泡沫车和重型防化洗消车;交通事故处置专业队需增配抢险救援消防车、防化洗消车和重型泡沫车。

(八)配备消防器材装备

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本辖区内一般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特勤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扑救与处置特种火灾和灾害事故的需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为全市新增的消防站配齐全套个人防护装备、23项抢险救援器材、32项特种防护装备和攻坚组装备。应急救援中心需配备侦检、警戒、救生、破拆、堵漏、输转、洗消、照明、排烟等9大类101种抢险救援器材;地震救援大队需配备气象地质灾害、建筑物倒塌、山岳、水难、空难等救援所需的装备;战勤保障大队需配备各类泡沫液、各类备用器材等。

组建2支地震救援重型搜救队和6支轻型搜救队共270人的地震救援应急队伍,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配备标准,配齐防护、探测、破拆、救生、照明、通信等各类器材装备,实施全天候备勤。

(九)消防给水和供电建设

“十二五”期间,重点针对重大灾害以及自然灾害可能频发的情况,全面提高城市灭火救援应急能力,将消防水源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主城消防给水主要依靠城市给水系统,人工储水设施及自然水体三大部分组成完整的城市消防给水系统,确保灭火时的消防供水。借鉴国外发达城市的经验,在城市中结合自然水体和景观水体设置取水平台。

1、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增设给水管网,主次干道下的管径不应小于dn200,小区道路下的管径不应小于dn100,以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

2、按照国家《室外消火栓设计规范》规定增补城市市政消火栓4616个;农村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目标值达到90%。

3、加强城市给水管网改造,凡给水管网的管径、水压、消火栓达不到要求的,要列入城市改造计划,逐步实施。

4、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南京市消防条例》等规定,强化对全市消防给水设施的监督管理,特别是针对埋压、圈占消火栓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率,自来水公司负责做好对消火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同时结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逐步完善城乡消火栓的数量配置,解决部分地区消火栓缺失问题。

5、结合水环境综合整治,分别在玄武湖设置4个、内秦淮河流域设置5个、城东流域设置4个、河西北部设置4个、南十里长沟流域设置3个、北十里长沟流域设置3个、长江流域设置8个消防取水平台(码头),提高城市综合供水能力。

6、结合老城区内108万平方米危旧房改造、绕城公路以内的“城中村”和工矿棚户区改造,同步补足缺失的消防给水设施。

7、结合扩建2座500千伏变电站、25座220千伏变电站、74座110千伏变电站,在设计、施工、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确保消防供电的可靠性。

(十)消防车通道建设

消防通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与城市道路是一个有机结合体,大力建设城市道路,不仅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同时也为消防不对灭火救援提供便捷、快速的通道。

1、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继续加快城市道路的建设,逐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的路网密度,形成结构完整、主次干道分布合理、满足城市消防通道需求的便捷、迅速、安全、高效的城市道路网。城乡道路应当保证道路的宽度、限高、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和灭火作战的需要,不符合的应当进行改造。

2、新区建设一定要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其道路系统规划设计要根据功能分区、建筑布局、车流及人流量等因素确定,力求达到便捷畅通。消防通道设置的具体要求是:相邻道路或通道的中心线距离不应大于160米;当建设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或环形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其净高净宽均不应小于4米;道路上空如有管架、栈桥障碍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米;消防通道下的管道及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荷载。

3、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周围设置的消防车通道,必须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如设环形车道有困难,可沿建筑物两个长边设消防通道,并留出消防车的操作场地。

4、消防车通道的出入口不得设置固定隔离桩等妨碍消防车辆通行的设施。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应当设置标志,保持畅通。住宅区道路上设置停车位,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

(十一)消防信息化建设

“十二五”期间,要逐步建设较为先进的有线、无线火灾报警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进一步加强与城市综合应急抢险体系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接警、调度和管理过程中的系统化、科学化、自动化,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力保障。

1、消防基础通信网络

“十二五”期间,升级消防支队基础通信网络,将支队到各中队线路扩容到百兆以上,满足消防执勤备战和日常工作的需要。加强接处警专线建设,对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企业必须要求确保在全市范围内火灾报警电话的稳定畅通,同时应提供报警电话的基础信息,包括固定电话的装机地址和移动电话的定位信息。进一步加强消防无线通信网建设,加强高层、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建筑、场所的信号覆盖率;建设无线数字通信平台,提高无线通信平台的利用率和通话效果。加强卫星网络的建设和应用,同时依托电信、移动等通信公司,建设覆盖全市的无线数据网。

2、灭火救援数字化

依托金盾工程,依照资源共享、高效处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数字化建设,建设与城市综合应急抢险体系相配套的消防指挥平台。

通过建设消防警用地理信息系统,试点三维立体地理信息应用,更精确存储调用各类消防信息。建设高空瞭望系统,配备3g图像传输系统,利用交警、治安监控等实现对灾害现场第一时间的全方位监控。

以作战行动信息化为目标,运用遥感技术,使用遥控飞机等设备获得灾害事故的宏观信息,加强消防员单兵智能装备的研究,提高消防官兵的个人作战能力和小组战斗力。

通过建设专线的方式加强与城市综合应急抢险体系的联系,实现和全市应急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最大化地为灭火抢险现场提供信息和后续保障。推动重点单位远程监控报警系统的建设,2014年前,建设率达到100%,实时将报警信息传送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高报警初期信息的准确性。

3、消防日常工作信息化

深化公安部消防局“消防一体化信息系统”的应用,与应急救援平台、警务平台等城市其他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将消防信息应用由固定终端向移动终端延伸,有效满足消防工作需要。2012年前,消防监督人员配备每人一台移动警务通。进一步加强消防日常工作信息化水平,建设可扩展的网上平台,提供信息浏览、电子邮件、电视会议、ip电话等服务。

(十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

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编制要点》,在火灾危险性较大、距当地公安消防站较远的大、中型企业;大型集贸市场、重点事业单位和古建筑群;规模较大的专用仓库、储油或储气基地;重要的港口码头、铁路货场、民航机场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

2、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

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编制要点》,在城市经济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区;人口超十万、年gdp超十亿的乡镇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建设20个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相关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器材装备建设标准,为全市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2至3辆消防车,14至20名专职消防员。2011年,建设高淳县桠溪、溧水县白马、江宁区湖熟、浦口区汤泉和六合区程桥政府专职消防队。2012年,建设栖霞区龙潭开发区、浦口区桥林、江宁区汤山和化工园特勤政府专职消防队。2013年,建设高淳县开发区、六合区马集、江宁区禄口和化工园三中队政府专职消防队。2014年,建设建邺区江心洲、浦口区永宁和溧水县晶桥政府专职消防队。2015年,建设高淳县东坝、江宁区土桥、六合区八百桥和化工园四中队政府专职消防队。

表2(略)

3、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

“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市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的达标建设工作,按照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器材装备及人员配备标准,每队至少配备一辆微型消防车,专兼职消防员不少于6人。2011年,完成全市70%的达标任务,2012年,全部达标。乡镇保安联防消防队的人员、器材装备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4、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

依据“十二五”消防站建设规划,每年为新建消防站配备合同制消防员,按每站配备30人,“十二五”期间新增510名合同制消防员。开展合同制消防员等级评定及绩效考评工作增加经费保障,提高队员待遇,完善经费增长机制,基本工资收入年增长不低于15%,促进队伍稳定。

(十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积极参与全市“四防”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健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处置和扁平化指挥、轮换驻防机制。

2、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政府政务督办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下地区依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保安力量等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加大投入,积极完善消防医院基础医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系,以进一步做好《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贯彻落实,保护应急救援队伍的身心健康。

4、将高速公路救援、电力抢险、燃气抢修、医疗救护、建筑工程、石油化工等社会优势专业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5、充分发挥城市地下管网数字化工程在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6、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搭建由相关行业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平台,定期召开专家联席会,讨论研究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2012年,全市13个综合应急救援队的装备器材全部配备到位。

7、深入推进街道、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医务人员等专业人才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五、实施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规体系

推动新修订的《南京市消防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制定《南京市消防公益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南京市消防监督重点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南京市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管理规定》、《南京市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加快推进依法治火进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强化“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的责任意识,把“十二五”消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出台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推进消防事业良性发展。要将本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评、政绩考核和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评范围,严格组织督查考评。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奖惩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协调管理

市发改、规划、国土、财政、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共同推动规划的实施和完善。要加强年度消防工作实施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区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实施好“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并做好与本规划的协调,特别是要加强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给水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衔接,确保落到实处。

(四)动员全民参与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媒体的作用,面向社会、面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本规划,不断提高公众规划意识,让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满足社会公众对消防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化解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与消防安全保障滞后的矛盾,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规划实施和依照规划办事的良好氛围。

(五)保证经费投入

各地要健全完善消防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将各级消防业务用房和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列入地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消防业务费以及地方合作制消防站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确保全市正常消防业务经费增长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对因投入不足而造成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欠帐较多的,要加大督促力度,尽快还清历史欠帐。要结合规划要求,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安排落实项目经费,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附图:1、消防设施现状图(略)

2、消防设施规划图(略)

3、城市重点建设区消防站布局规划图(略)

4、政府专职消防队布局规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