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09—2010年度冬季大风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0日06:33:41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交搜救明电(200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中远、中海、中交、中外运(集团)总公司:自10月份始,冬季季风将由北向南陆续影响我国内陆和沿海地区,其中寒潮和风暴潮对海上船舶航行与作业、交通建设施工和港口生产将产生严重影响。为做好2009—2010年度冬季大风的防抗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各类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十一”国庆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抗冬季大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冬季大风灾害事故,尤其是每年第一场冬季大风造成的交通运输事故教训和2008年初我国南方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运输造成的损失,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防抗冬季大风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并针对本地区本单位防抗冬季大风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各项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岗位、人员,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施工建设和船舶事故。
二、高度重视冬季大风天气的预警和防范应对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海洋、相关应急部门和涉海部门及财政、民政等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完善冬季大风等极端天气预防、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并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防抗冬季大风培训和应急演练,按照《交通部防抗台风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冬季交通运输安全。
三、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冬季安全生产
我国北方地区受冬季大风影响时间长、频率高、强度大,各单位要在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搞好协调配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每场冬季大风来临前要加大检查力度,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立即整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冬季大风的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路巡查,确保公路畅通。要督促交通建设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当地气候和工程特点,制定具体的冬季施工安全预防措施,并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冬季大风影响下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管理,严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二,各级海(水)上搜救部门要加强值守,一旦接到险情报告,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加强与海上搜救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科学合理调派救助力量,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并迅速向上级机关报告重、特大险情。
第三,各级海事部门要加强重点船舶的监督管理,要对“四客一危”船舶、运砂船、无动力船舶和施工作业船进行重点检查,严把船舶适航关。要充分利用VTS、AIS、CCTV等监控手段,加强对冬季大风影响水域船舶的动态监控,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冬季大风来临之前要对各水运企业的防抗冬季大风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完善落实各项防抗冬季大风工作方案和措施。同时要加强与渔业部门的沟通,协助做好渔船防抗冬季大风预防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
第四,各级港航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防抗大风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加强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有关港口和船舶防抗大风的安全管理。航道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航道的安全管理,加强对航标等航道设施的监控,如受损坏,及时修复。各港航企业要提前落实防抗大风有关安全制度,合理调度,科学安排港口作业,做好人员避险、设备避风、货物避水工作,确保船舶和港口安全。
第五,各救助局、救助飞行队要提前做好防抗冬季大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且按照动态待命救助值班制度和救助联动实施方案等,加强在重要航道、事故多发区域、受大风影响地区的值班待命工作,确保险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四、总结分析做好防抗冬季大风信息的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冬季大风引起的各类突发事件,发生重、特大事故及时总结上报。每次防抗冬季大风工作结束后,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冬季大风长效管理机制。
交通运输部
200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