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抗击雪灾确保道路畅通的紧急通知

2020年07月20日06:36:19
发布部门: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鞍政办发[200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抗击雪灾确保道路畅通的紧急通知》(辽政办明电(2007)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抗击雪灾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要全面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全力以赴清除积雪,重点清除城市街路和县以上公路的积雪。要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除雪任务,确保道路畅通。
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房、棚户区、公用事业设施及中小学等重点部位再次进行排查。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宿工作,领导同志亲自带班,确保信息畅通。从现在起建立抗灾救灾信息专报制度,对灾情核查情况、积雪清除情况、道路通行情况、生产生活恢复情况、市场供应情况、供电供水供暖供气情况等信息,实行每日11时、16时两次报告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值班室)报告,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电话:5535701 传真:2230827


二〇〇七年三月六日


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抗击雪灾确保道路畅通的紧急通知


辽政办明电(2007)1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抗击雪灾工作力度,尽快恢复城市交通主干道及二三级公路的畅通,确保被困车辆、人员及时得到救助,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民紧急动员,全力以赴,尽快清除积雪,恢复交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充分发挥专业除雪队伍作用的基础上,全面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社会力量,打一场除雪救灾的人民战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重点清除城市街路和县以上公路的积雪。各市要在3月6日8时前确保城市主要街路贯通;在3月7日8时前确保城市其他街路贯通。公路系统要按照“先干线后县级,先通后畅”的原则,重点进行高速公路连接线、并行线,市际间、市到县,县际间的公路抢通。3月6日12时前,抢通高速公路连接线、102国道、202国道、203国道、沈营线;3月7日20时前,抢通其他重要干线公路;3月9日18时前,抢通一般干线公路和重要县级公路。除雪任务较重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请求驻军部队支援。
二、各地区要组织力量,对危险房屋、棚户区、集贸市场大厅、简易设施及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设施容易出现事故的重点部位再次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务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千方百计维护好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三、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深入排查因雪压、渗水等原因产生的危房、险房,并采取有效措施避灾、避险。中小学校要加强校舍、食堂、宿舍、校车以及校园水电气安全排查,在确保学校安全、学生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开学时间和教学计划。
四、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序有效地做好抗击暴风雪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本地区、本部门的抗灾救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一线,摸清情况,查清灾情,采取措施,做好工作。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宿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从现在起建立抗灾救灾信息专报制度,对灾情核查情况、积雪清除情况、道路通行情况、生产生活恢复情况、市场供应情况、供电供水供暖供气情况等信息,实行每日12时、17时两次报告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电话:024-86893149传真:024-86892112。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