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灾保畜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5:35:49
发布部门: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2006]1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青政办[2006]132号文《关于抓好今冬明春防灾保畜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防灾保畜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农牧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思想,把防灾救灾和抗灾保畜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不断强化抗灾保畜措施,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对防灾救灾工作的认识。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起农牧、民政、气象、交通、粮食等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灾情的应急和快速反应能力。把防灾抗灾的职责、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人员,为抗灾保畜提供组织保障。各区县要组织工作组,深人生产一线和农牧户,认真落实防灾保畜的各项措施。
二、做好饲草料贮备,提高防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农区丰富的饲草料资源优势,通过采取青饲草调制,秸秆综合利用等措施,增加饲草料贮备,提高防灾救助能力。
三、加大牲畜出栏,减轻草场压力。各区县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惜售观念,改善经营方式,在确保母畜比例不断提高、留足育成畜的前提下,入冬前要采取有效措施,下决心将老、弱、病残畜和公羔、公犊及时育肥出栏,积极引导群众开展“西繁东育”和“自繁自育”,提高商品率,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强畜疫防治,防控疫病流行。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理机制;继续实施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全市冷链体系功能,加强疫苗管理,切实保证免疫质量;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和流通环节监管,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狠抓冬春常规动物疫病的注射免疫工作,突出抓好以“w”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的人畜共患疫病防治,确保免疫抗体有一个大的提高。
五、加强草原防火,严防火灾发生。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应急预案,狠抓薄弱环节,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防火职责、任务、队伍和用具四到位,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及时行动,及时扑灭,及时补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六、搞好服务工作,促进畜产品流通。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产销衔接,大力推广高原特色畜产晶,努力增加畜产品销售收入;积极扶持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和农村牧区经纪人,协调解决流通组织和经纪人在畜产品销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扩大畜产晶销售渠道,增加销售量;协调落实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畜产品运输畅通。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