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震减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7:16:28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6]15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震减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震减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一、防震减灾形势与社会需求
(一)地震灾害情况
上个世纪以来,中国大陆87%的7级以上地震发生在西部地区。新疆地处欧亚地震带,强震活动居全国首位,二十世纪以来,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百余次,平均每年发生一次6级以上地震,每7-8年发生一次7级以上地震,每100年发生2-3次8级以上地震。全区近60%的面积,包括80%以上的绿州、70%的市、县和绝大多数重要经济区,处于地震多发的高危险区。自1996年以来,新疆发生破坏性地震34次,造成327人死亡,数千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5亿元。
(二)防震减灾“十五”发展概况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特别是经过“十五”规划的实施,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有效推进,防震减灾能力显著提高。
至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及各地、州、市(县)防震减灾管理机构逐步健全,形成了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和应急指挥体系;自治区及部分地、州、市相继颁布了防震减灾有关法规和管理办法,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建设有了很大的改善,依法行政不断推进。
至“新疆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取得可喜成果。在“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的支持下,基本完成了8个前兆综合观测台站、56个测震台站、1个功能台阵、1个流动数字地震台网、147个强地面运动观测台站以及防震减灾中心等地震监测基础设施的建设;完成了新疆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地震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实施了乌鲁木齐市活断层探测及危险性评价示范工程;在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建成了集地震监测预报、科学研究、应急指挥和科普宣传为一体的防震减灾综合楼。通过项目实施,大部分地震观测台站实现了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共享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全区及周边地区的地震监测能力普遍提高0.5级,大震速报和定位精度明显提高。在地震预报实践方面,年度地震危险区的预测更加趋于准确,在短临预报的科学探索与实践中取得多次有减灾实效的预报。防震减灾科学研究继续深入,部分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全国继续处于领先水平。
至地震应急能力不断提高。组建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的新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已初具规模。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已在全区逐级展开,各项措施不断完善。
至震害防御工作全面推进。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若干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有效推进,部分地、州、市出台了配套管理办法,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了政府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逐步规范,城市和重大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及其监管能力有所提高;在自治区领导的关注和全社会的支持下,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和震区恢复重建工作实施规范,成效显著,并在全国取得很好的示范性作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地震谣言及造成的社会影响显著减少。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是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地震监测能力不能满足地震预报,特别是短临预报的需求,尚有许多监测盲区。地震监测和地震前兆观测的台网布局密度分别为0.34台(项)/万平方公里、0.62台(项)/万平方公里,与全国平均水平(地震观测1台(项)/万平方公里,地震前兆观测2-3台(项)/万平方公里)相比有很大差距,达不到应有的观测密度,严重制约了我区地震预报能力的提高。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震害防御水平和能力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部分法律法规及相关措施得不到落实;社会防灾能力和公众防灾意识整体水平不强,宣传教育缺乏整体规划和应有的经费支持,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震害防御科技支撑与积累不足,对城市和重大工程建设起关键防御作用的基础探测资料和数据信息缺乏。三是地震灾害作为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预警和抢险救灾机制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地震灾情获取能力不足,紧急救援队、志愿者队伍、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物资储备等问题有待落实,各级政府实施地震应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未来地震形势及灾害估计
根据2006-2020年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规划方案:乌鲁木齐至乌苏、库尔勒至库车、喀什至塔什库尔干列入全国24个重点监视防御区,未来存在发生6-7级地震的危险性。研究认为:2020年前我国大陆可能发生10余次7级以上强地震,甚至有发生8级左右特大地震的可能,强震活动的主体地区是大陆西部。依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2001年),我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奎屯、博乐、伊宁、库尔勒、阿克苏、喀什和阿图什等重要城市均位于地震烈度Ⅶ度以上高烈度区。这些城市人口密度大,经济总量大,囊括了自治区绝大部分重点经济发展区和国家能源接续基地。这些区域或邻近地区发生6级以上地震,将造成建筑物的大面积破坏和数以百(千)计的人员伤亡,同时严重威胁着重大建设工程安全和城市化进程,输油(气)管线、水利、交通、通讯等重要工程和城市生命线工程都可能遭受强烈地震的破坏,造成区域经济发展的停滞和社会功能的瘫痪。
(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防震减灾的需求
防灾减灾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央“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十一五”发展目标,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对防震减灾的需求主要是:对地震灾害事件可以预期,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地震应急与救灾反应系统快速有效,把应急状态控制在局部范围,减少灾害对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的冲击或影响,缩短恢复周期,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给社会生活、经济运行、能源安全、重点项目造成的中断或迟滞;公众生活环境更加安全,有充足的防震减灾公共产品可供选择。
二、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精神,“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以政府为主导,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在维护国家公共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和保持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指导思想的统领下,要把握以下要点:
至坚持以人为本,把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的需求和社会发展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把营造有利于社会经济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作为工作的根本任务。
至防震减灾事业是面向全社会,造福百姓的公共服务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政府要给予高度的关注和支持,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去,理顺投资渠道,完善社会防御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享成果。
至各级政府必须全面部署和履行防震减灾工作。地震、建设、民政、国土、经贸、水利、电力、交通、能源、化工等行业要按照国家、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的要求进行统筹部署,并列入行业规划,发挥部门的功能和作用,履行职责,强化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有重点的全面防御的战略,采取有效的措施,实行预测、预防、救助全方位综合管理。
至积极推进科技发展和创新。以自然科学技术为支撑是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要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引进和留住人才,优化人才资源,人才强业,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广泛的国际、国内合作和交流,进行地震灾害、机理、规律和监测预报、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开发。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基本具备综合防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乌昌地区及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中心城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各类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工程、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公共设施,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新建农村民居全部采取抗震措施,城乡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全面提升;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预警机制、救灾保障与联动机制完善,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初步生活和医疗救助;首府城市和重点监视防御区中心城市有避难场所;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具备地震紧急处置设施;建成地表观测、空间观测和地下观测相结合的立体观测系统,形成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强震多发区有效的监测能力,地震短临和临震预报有所突破。
2.“十一五”发展目标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城市和农牧区率先达到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其中乌昌地区、天山北坡经济带、南疆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带,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和农牧区以及重大工程、重要设施、生命线工程全部达到;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其它城镇达到70%、农牧区达到80%;全区其它地震烈度在Ⅵ度以上的城市、城镇60%达到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至整体提高全区地震监测能力。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消除监测盲区。重点监视防御区监测能力提高到1.5一2.0级,周边地区提高到2.5一3.0级,前兆台网观测密度达到2-3台项/万平方公里;在强震多发地区建立地震预报试验场,开展多学科、大密度、实时分析的预报探索;发展空间对地观测、城市深井综合观测和流动跟踪观测。
至水库、油(气)田、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建筑群,都要按有关规定建设专用地震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
至制定规范的地震信息发布、危险区预警判定等办法,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应急避险、抗震救灾、震后趋势判定等信息。
至显著提高城乡防御地震灾害能力。城市一般建筑要全部达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要全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抗震设防。地震烈度Ⅵ度及以上的农牧区新建房屋全部采取抗震措施。继续推进城镇抗震安居工程。推进地震预测群防工作和基层乡(镇)“三网一员”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
至加强基础性研究。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引进人才和智力,积极开展跨国界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利用新疆地震多发的地缘条件,在防震减灾基础研究和地震中短期预报中有所推进和突破。
至提高全民防震减灾综合素质。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和法规教育纳入中小学教程和“五五”普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40%。发展1万人的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区、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全面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至加强地震应急与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震救援、应急预案和社会动员机制,落实措施,定期演练。大中城市和重要工矿企业要规划建设一定规模的应急避险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救灾物资储备覆盖全区70%以上地区,震后24小时内灾区得到基本生活救助。
3.到2015年的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烈度Ⅵ度以上的城市、县城(镇)和农牧区全部达到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城市、重大工程、重要基础设施、易产生次生灾害的设施和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与5年前相比有显著提高。
4.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所有城市、城镇和农牧区全部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其中乌昌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遭遇6级左右地震时,震前有一定程度的预报(预警),人口稠密地区人员伤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一,房屋倒塌不超过5%,不会造成严重破坏并引发大规模次生灾害,生命线工程不会严重破坏而导致功能失效。
(三)发展战略
1.把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地震安全作为重中之重
我区大部分城市处于地震烈度Ⅶ度以上的高危险区,尤其是乌鲁木齐以及地、州、市中心城市大多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并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城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不断提高城市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力度,重大建设工程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加强城市地震应急与救援体系、救灾与恢复能力的建设;地震部门要加强城市地震监测,改造城市范围内地震监测台站,开展深井综合观测,消弱城市发展对地震观测的影响,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2.依法加强城乡防震减灾社会管理
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通过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做好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居住环境的地震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震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要向农村扩展,逐步加强村镇建设的抗震设防管理与服务。
3.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供适用的公共产品
在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设施水平的基础上,推进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的协调发展。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我区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为社会、企业和公众提供充足适用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产品。
4.加强科技创新,为防震减灾提供基础支持
根据新疆特殊的强震活动背景,以地震观测技术和地震科学基础研究新技术、新成果为依托,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领域的科学技术进步和推广应用。结合新疆监测区域大、地形复杂的特点,大力发展和应用空间对地观测。通过推进新疆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和天山地震预报试验场的建设,逐步发展数值预报,显著提高地震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实现经验性预测到物理预测的过渡。通过地震区划技术攻关和区划图编制、参与重大工程和新型复杂结构抗震标准研究及生命线系统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提升我区地震灾害预防的科技支撑。通过地震灾害现场信息系统、灾害动态监测和共享技术平台的建设以及地震现场救援技术开发,提高我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5.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和科普基地、科普网络建设;对重点监视防御区和人口稠密地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应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地震、民政、宣传和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的形式推进广大农牧区的地震科普宣传力度。要逐步在城市建立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制度,使各级政府部门和公众科学有效地防御和应对地震灾害。
三、“十一五”主要任务
“十一五”我区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震监测预报和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水平;有重点地提高城市、重大生命线工程和农牧区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突发地震事件救援体系,提高各级政府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一)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1.整体提高全区监测能力,消除地震监测盲区。提高重点监视防御区台网布局密度,地震监测能力提升到1.5~2.0级,周边和地震监测盲区的地震监测能力提升到2.5~3.0级,前兆台网观测密度达到2~3台项/万平方公里,并实现观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在强震多发区建立地震预报试验场,开展多学科、大密度、实时分析的预报探索;在城市发展深井综合观测,改造现有观测台站;发展空间对地观测,包括GPS观测、卫星及卫星遥感观测;发展综合流动观测,弥补台网布局不足,强化主要发震构造的定期形变综合观测和对预报区的短临异常信息的跟踪观测;按分片组网的方式,对全区有人值守综合观测台站进行优化改造,改善台站的观测、工作和生活条件。在整体提升新疆地震监测台网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以场求源”的科学思路,应用高新观测技术和综合立体观测系统获取的高精度、大动态、高分辨率观测资料,构建地震综合预测技术平台,提高短临预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水库、油(气)田和重大工程等建设,要按有关规定建设专用地震台网。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筑群和生命线工程应依法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并依据《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形成专业与专用相结合、整体与局部互补、资源共享的地震监测网络。
3.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在全区观测环境状况调研的基础上,按《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并与当地规划和建设部门建立备案和征求意见制度,形成地震监测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
(二)努力提高地震预报和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水平
1.继续深入开展地震预报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保持地震预报实践的先进水平。在积极推进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地震预报实验场建设的基础上,提高地震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研究、判定未来五至十五年地震趋势,及时提出灾害预测意见。
2.加强各级政府的领导和行政管理能力,完善经费投入渠道,协助政府制定、落实相应的防御工作措施,做到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3.坚持地震专业队伍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科学家预测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4.制定规范的地震信息发布办法,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应急避险、抗震救灾、震后趋势判定等信息;适时适度发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等预警信息。地震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报告有关信息和建议,为政府建立和完善预报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提供依据。
(三)高度重视城市地震安全
1.做好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作。在“十五”乌鲁木齐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城市震害预测和防御对策示范工程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在重点监视防御区的中心城市开展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开展重点城市及主要地震活动构造带和强震多发区的地震构造探测、大比例尺活断层地质填图等工作,建立新疆综合防御对策基础资料库,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确定以及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2.依法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在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地震部门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颁布的法律、法规,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从源头上加大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力度。
3.各级政府要按照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要求,对城市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开展抗震能力普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建(构)筑物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加强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以及学校、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建(构)筑物的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工作。重点监视防御区要适时推进地震保险试点。
(四)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
1.各级政府要建立地震应急协同响应系统,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程序,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社会动员、协调联动运作机制,建立定期应急检查、演练和培训制度;建立多部门、多层级、多信息源协同的灾害响应信息平台,构建地州市、县(市)、乡(镇)三级灾情速报系统以及基础数据收集渠道和数据库更新机制;研究编制城市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规划建设方案,并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
2.加快推进我区地震灾害专业救援力量的建设,提升专业救助能力和水平。在新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基础上,增添专业救助设备,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将其发展为国家紧急救援队西北分队;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和民间团体,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壮大地震救援力量。
3.民政部门要加强地震多发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确保震后灾民的安置及基本生活供给。交通部门要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卫生部门要组织好伤员抢救、转运、救治、疾病预防和可能的疫情控制。红十字会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建设、水利、电力、煤气、水务、热力等相关部门,要及时恢复和保障设施功能,确保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转。
4.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政府投入、地震灾害保险、社会捐赠等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救助补偿机制。
(五)实施城乡抗震安居示范工程
1.在继续做好自治区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在“十一五”推出的“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及国家财政补贴专项,构建我区农牧区房屋抗震设计、政策扶持和引导体系。
2.建设、地震和民政等部门,要继续开发推广适合我区农村特点具备抗震性能的经济适用房,逐步将农村民居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指导和服务,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定管理体系。
3.各级建设和地震部门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向各族群众宣传抗震设防基本知识,积极推广和应用安全民居示范技术,把抗震知识普及到乡村和农户。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六)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地震、宣传、教育、科协、新闻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的政策和相关措施,编制宣传规划,各级政府要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保证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广泛、有效的开展。加强基层宣传员的培训,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中心城市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基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纳入学校课程,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纳入自治区“五五”普法教育内容。
(七)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1.地、州、市地震部门要制定辖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推进基层乡(镇)“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即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三网”合成“一网”,设一个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地震多发区的乡(镇)应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发挥基层群测群防体系、学术机构和个人爱好者在地震短临信息监测、灾情信息速报和地震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
2.研究制定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渠道。
四、“十一五”重点项目
(一)新疆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和地震预报试验场建设
地震观测网络是支撑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基础,其能力和水平对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提高新疆地震台网的监控范围和能力
按新疆五大强震活动构造带(阿勒泰强震构造带、北天山强震构造带、南天山强震构造带、西昆仑一帕米尔强震构造带、阿尔金强震构造带)的区域分布特征,以国家重点监视防御区(北天山乌鲁木齐一精河一新源、南天山东段库尔勒一拜城、南天山西段阿克苏一乌恰)周围重要发震构造的加密观测和消除地震观测盲区为主,兼顾边邻、省际和沙漠边缘、腹地台网整体布局以及提升地震台网的监控范围和能力的需求。新建25个无线传输区域数字测震台,15个前兆综合观测台,使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2.0级,全区80%的区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5级;全区地震监测台网密度提高到0.50台项/万平方公里,重点监视防御区前兆台网观测密度达到2台项/万平方公里;结合我国环华台网在我区周边国家的建设,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改善我区台网在边邻地区的布局不足;发展抗干扰观测和深井综合观测,改善现有地震台站观测环境噪声背景受城市建设的影响,提高城区台站观测质量;选择适当的区域布设小口径功能台阵,通过核监测地震台网侦查技术,提高边邻地区和无人区等布设地震监测台网有困难地区的地震监测能力。
2.天山地震预报试验场建设
新疆的地震活动主要分布在北天山强震构造带和南天山强震构造带,国家级三个重点监视防御区就在这个区域内,在天山建设地震预报试验场既具有科学实践意义,同时又有预报实现的减灾现实意义。试验场跨越南、北天山主要发震构造和有相互作用关系的主要构造,在试验区新建30个综合观测台站,同时对试验区的主要发震构造开展GPS、流动重力、水准和卫星及卫星遥感观测,通过多学科、大密度的关联布网,形成对重要震源区应力场和地球物理场的高分辨率模型。发现可能的物质迁移和应力传递,从而对发震机制作出解释,对地震前兆及物理模型进行检验,以期获得较为明确的短临前兆指标,建立地震数值分析预测系统。
3.流动观测系统建设
为弥补台网布局不足、强化对新疆主要发震构造带和年度地震危险区及预报区的跟踪观测,要建立应急流动观测系统。主要包括30套组网便携数字地震仪、30套短临前兆观测与分析仪器和形变测量仪器(GPS、重力仪、精密水准观测仪)及运载车。
4.强震台网建设
在城区、规划发展区和生命线工程,建设不同场地(土层)条件的强地面运动观测台站,对典型建筑群布设强地面运动观测台阵,积累强震观测记录资料,为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和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提供地震动参数,为城市和重要设施的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及地震烈度速报提供信息。
5.地震信息网络、汇集处理与应急体系建设
(1)建设地震信息网络基础平台,包括地震信息网络管理、数据传输、信息服务与共享、政务信息传递与发布等。
(2)建设地震信息汇集处理系统,包括分片组网的信息汇集与处理、地震现场的信息汇集与处理、各地、州、市、县(市)地震信息的汇集与处理、新疆地震观测台网中心的信息汇集、建库与处理。
(3)构建各地、州、市应急系统,形成全疆应急指挥网络体系。
(二)新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乡地震安全工程未来15年,新疆三个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北天山西段(乌鲁木齐-乌苏)、南天山东段(库尔勒-库车)、南天山西段(喀什-塔什库尔干),包括了天山北坡经济带、南疆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带和大多数中心城市。这些区域有发生强烈地震的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不断发展,经济总量、社会财富和人员密度高度集中,潜在地震风险不断增加,城乡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已刻不容缓。
1.城市地震安全基础调查、探测与震害综合防御工程
国内外大量震例表明,城市地震灾害主要是由位于城市地下的断层活动所引起。通过开展区域地质构造、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了解活断层的分布和危害性,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依据,可以大大减轻城市地震灾害。因此,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城市减灾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实施的乌鲁木齐活断层探测示范项目其成果已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另外,不同时期的抗震设计规范和地震区划图,其结构物抗震能力有所差异,近年来高层建筑和重大工程设施等新型工程结构大量涌现,一些抗震技术、措施和新材料的使用尚未经受大地震的检验,日本阪神地震和我国台湾集集地震的震害充分表明,新型工程结构的地震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
实施地震安全基础信息探测与调查,完备城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基础信息,建立城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技术支撑系统,为政府决策、城市规划、工程建设、科学研究、公众需求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城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建(构)筑物和生命线系统抗震信息库建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城市防震减灾规划编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等。
2.城市强震应急救援响应与联动工程
针对强震的毁灭性、突发性和易引发次生灾害的特点,加强我区城市强震应急响应和多部门、多体系的联动协同能力,充分整合资源,提高政府对强震的应急处置能力。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地震灾害监测评估系统,包括地震应急信息报送系统;重大工程和次生灾害源灾情监测系统;数字化地震现场信息调查评估系统;地震灾情遥感信息获取与处理系统。
(2)建立地震灾害预警协同响应系统,包括三维电子地图、灾情环境平台、震害快速动态评估、城市应急联动协同响应、地震紧急救援决策调度等系统。
(3)建立地震紧急救援系统。在目前新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地震救灾能力建设,争取发展成为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西北分队,并承担国内和国际紧急救援任务;发展志愿者队伍;在我区重点城市,与相关行业协作组建灾害紧急救援分队,不断壮大专业协同救援力量。
3.农村抗震安居示范工程
继续开展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通过对全区农村民房类型和震害调查总结,开展农村民房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技术方法研究。在遭受6级地震房屋不倒塌的原则下,提出适用不同经济水平、地震背景、不同房屋类型和民俗特点的房屋抗震技术和建造图集。在全区选择典型地区有代表性的农村,通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农村工匠培训、网络服务,组织开展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同时,建立技术规范和管理机制。主要内容包括:
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与抗震防震能力评价;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开发;示范区地震环境调查与评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知识宣传和技能培训;实现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网络服务。
4.城市地震监测与强震观测系统建设
在乌鲁木齐及重要城市建设综合深井地震观测系统和地震烈度速报系统,探索解决城市地震观测的抗干扰、断层破裂运动特征和 地震烈度速报等问题,强化城市地震灾害的监测与速报,提高城市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5.提高全区防震减灾综合素质工程
在重点监视区基本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和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全面增强公众防灾意识。根据地震活动背景分为三类区域实施:一类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全面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公众基本掌握自救互救技能;二类是地震多发区:基本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公众基本了解自救互救技能;三类是少震弱震区:初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公众基本具备对地震的心理承受能力。主要内容包括:
编译符合新疆特点的系列宣传图集和手册;建立全区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和网络;组织实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创新工程。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防震减灾是科技型、社会性、基础性的公益事业,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防震减灾的基本矛盾是地震灾害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与防震减灾能力不足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设施薄弱,短临预报水平低;二是城市潜伏较高的地震灾害风险;三是农村建筑基本不设防;四是社会和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明显不足。为了有效保障本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与监管
1.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制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和细则。
2.制定农村建房抗震管理办法,逐步将农村民居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3.继续推进防震减灾技术标准和地震计量工作的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
4.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教育纳入自治区“五五”普法。
(二)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政策,健全管理体制
1.建立健全地、州、市地震工作机构及人员配置,特别是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要在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2.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调整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使贫困地区能够达到基本的公共服务水平。
3.制定鼓励和扶持农牧民建造地震安全农居的优惠政策,并把农村建房纳入管理体系。
4.充分发挥非盈利组织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社区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群测群防工作,尤其是应对突发地震灾害事件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中的作用。
5.根据国家地震保险政策的制定和出台,适时在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城市推行政策性地震保险和商业保险并举的地震保险制度。
(三)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
将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同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公益性基础地位,加大防震减灾事业投入力度,按照事权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赠、地震保险相结合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使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对贫困地区应逐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地、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的事权范围内,应积极推进我区防震减灾目标和各项任务的落实,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着眼本行政区域人民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防震减灾的实际需求,编制本级防震减灾规划,制定、实施防震减灾专项项目计划,提高专项投入,确保专款专用。
(四)人才强业战略
人力资源建设和人才培养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措施。要坚持从政策上、制度上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在体制上、机制上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发展、创新的环境。按照“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培养各类人才。注重将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机制。改善队伍总体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防震减灾专业技术队伍,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五)防震减灾国际合作
加强防震减灾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地震综合国际预报实验室、天山地球动力学,蒙古阿尔泰山地球动力学等合作项目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天山地震预报试验场、地震观测资料共享、地震预报研究、震害预防以及国际救援等方面的合作。
(六)加强宣传教育
主动、慎重、科学、有效、深入持久地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素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防震减灾工作,全面推动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