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0年07月23日05:53:27
发布部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合政办[2006]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地震局《关于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安徽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06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客观分析地震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合肥市是全国13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2005年7月21日寿县3.6级和11月26日江西九江5.7级破坏性地震均波及我市市域内普遍有感。据专家推测,2020年前我市存在发生5.5-6级地震的背景。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地震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全市的综合防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工作大局。
二、加强地震台站建设和改造,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测震和前兆台站的建设和改造,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落实台站监测和群测群防网络运行经费,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各级地震部门要切实做好震情监视、异常分析核实和震情会商工作,加强对群测群防信息员履行灾情速报、宏观异常信息上报、科普宣传三大职能的培训与考评,积极开展地震科技研究,提高震情预测预警能力。
三、突出重点,落实各项工程抗震设防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编制“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和各项防震减灾专项规划,要将防震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之中,要将地震安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做到防震减灾规划与其它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落实。依法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城市新建区和开发区规划避开地震危险地带和活动性断层。依法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的行政许可,在建设工程报建时作为计划、规划审批的必备内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重大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确保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震部门要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建设工程的抗震安全。要结合城市改造和城乡规划,逐步解决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城中村”的地震安全问题。要加大扶持力度,继续推进地震安全农居工程,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和公用设施的防震减灾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四、加强组织协调,不断提高地震应急反应能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做到宁可有备无震,不可有震无备。要按照《合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合肥市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地震应急指挥和决策水平,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要尽快编制、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反应方案,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检查、培训和演练,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要建立城市社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
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纪念《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实施10周年和唐山大地震30周年为契机,开展一系列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要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计划,将防震减灾教育作为党校主体班教学、公务员培训和其它培训的重要内容,要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法规送达城乡大地,普及到每一个家庭。“十一五”期间,各县均应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各县区、开发区均应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作为公众接受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的重要平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创新防震减灾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要严格地震灾害事件的新闻管理,适时、适度和客观、科学地报道地震灾害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市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