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2006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21日22:35:36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川办发[2006]17号

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2006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四川省2006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一、2006年全省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一)致灾因素分析。通过对多年来地质灾害资料的分析,我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致灾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降雨等;人为因素包括采矿、削坡、加载、振动等。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除受制于自然因素外,与人为因素也密切相关,地质灾害的发生往往是人为因素与地质环境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
1.自然因素。
(1)地形地貌。四川省地形地貌包括高原、山地、丘陵、平原等类型。高原区主要分布于龙门山以西,与青藏高原东南缘接壤,山势陡峻,地质灾害以小型滑坡、崩塌为主;平原区主要分布在成都、德阳、绵阳等地,地形平坦,相对切割深度小于10米,因自然作用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少见。
(2)地层岩性。四川省地层出露齐全。岩浆岩、沉积岩、变质岩三大岩系均有发育。岩浆岩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山地区,原生岩体坚硬、致密,稳定性好,是良好的工程地质岩组,但在断裂密集带及强风化带分布范围也常有地质灾害发生。沉积岩包括碳酸盐岩、碎屑岩、松散堆积物等,碳酸盐岩类地层主要分布在川东、川南一带,溶隙、溶洞、落水洞、地下暗河等岩溶比较发育,由这类岩层组成的边坡一般比较高陡,崩塌比较发育,滑坡、泥石流少见;碎屑岩类地层广布全省,砂岩分布区以崩塌发育为主,泥页岩分布区则滑坡、泥石流多见。变质岩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原、川西南地区,片理结构面极其发育,质软、工程地质性质差,遇水软化、膨胀、变形严重,是滑坡、泥石流发育的岩组。
(3)地质构造。全省地质构造总的特点:川西构造活动频繁,地壳抬升运动强烈,构造复杂,断层发育,地层破碎;川西南地区以升降振荡运动为主,但总趋势仍处上升过程,因构造及风化作用影响,地层亦破碎;盆地及盆周山地区地壳相对平稳,断裂不发育,地层破碎性相对较低。
(4)其他。其他自然因素包括降雨、地下水、地表水、植被、地震等。这些因素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因素相互作用密切相关,诱发或加速地质灾害的发生。
2.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主要包括采矿、削坡、爆破、加载等。我省矿产资源丰富,矿产种类较多,不同的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种类也不相同,如石灰石矿、页岩矿露天开采引发滑坡、崩塌灾害,硐室采煤、采石棉、磷矿石等主要引发地面塌陷灾害,同时矿山的尾矿和弃碴顺沟乱堆乱放引发泥石流灾害;公路建设、修房、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合理的削坡导致自然斜坡抗滑力降低,同时一些削坡过程中的放炮震动使坡体结构发生变化,岩体结构更加疏松,从而引发滑坡、崩塌灾害;修房、工程建设的加载作用对一些原本处于临界稳定状态的坡体下滑力增大,导致斜坡失稳下滑。
3.主要诱发因素。我省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为降雨。四川处于中国西南部多雨地区,每年由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占总数的绝大部分,据多年资料统计,全省每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数和灾情一般占全年的80%-90%。
全省地质灾害除一些小型崩塌、采空塌陷及与采矿、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有关的灾害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在全年各个时间段均有发生外,汛期是我省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和易发期。汛期当连续降雨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上时,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将大量发生,各类地质灾害明显增多并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这些地质灾害发育特征表明我省地质灾害发育主要受暴雨分布情况的影响和控制,特别受区域性降雨影响,如2003年盆周山区8月25日-31日暴雨,2004年川东地区9月3日-6日暴雨,2005年6月26日-7月8日暴雨都诱发了大量的地质灾害,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根据四川省气候中心预测,预计2006年汛期(5月-9月)期间总降水量:盆地西北部部分地区及川西高原北部略偏少,盆地南部大部及东北部的部分地区略偏多,省内其余地区接近正常。
5月-6月:盆地北部的部分地区及川西高原北部总降水量略偏少,省内其余地区接近正常。7月-8月:盆地东北部的部分地区及盆地南部总降水量略偏多,省内其余地区接近正常略偏少。汛期期间,盆地内有3-5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其中有2次以上洪涝发生。9月:川西高原南部总降水量略偏少,省内其余地区接近正常。
因此,2006年我省汛期由降雨、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的范围和强度大体与常年持平,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仍以盆周东北部、西南部低山区和川西高原南部地区且以7月-8月为重。全省地质灾害类型仍以滑坡、泥石流、崩塌为主。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预测分析。根据我省自2000年以来汛前检查、汛期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和76个县(市)地质灾害综合调查成果,结合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和2006年气象趋势分析,经综合分析预测,我省2006年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为以下4个区域:
1.川西高山峡谷易发区。包括甘孜州、阿坝州中南部,雅安市和绵阳市部分地区。属高山峡谷地貌,大地构造上是一个相对活动的地槽区,三叠系变质岩系广布全区,区内岩石普遍强烈寒冻风化,岩体破碎,深切河谷谷坡地段山体稳定性遭受破坏,促进了滑坡与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育。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当地公路交通干线、工程设施、部分县城和旅游热线,是制约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大公害。
2.川西南中高山峡谷易发区。包括凉山州、攀枝花全境,乐山市部分地区。属中高山峡谷地区,山岭多系南北走向并多沿断裂带发育。新构造运动以抬升为主,局部地段伴随着下陷,为地震频发区域,区内气候温和多雨,岩体风化强烈,易破碎。人类工程活动以采矿、水利、筑路等建设为主。金沙江、大渡河、雅砻江、安宁河谷段和成昆线沿线是泥石流、崩塌、滑坡的易发地段,多危害交通设施、乡村城镇、农田、矿山等。
3.盆周东北部中山易发区。包括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广元市等地区,地貌以中山为主,低山次之,主要为华蓥山、大巴山、龙门山。区内气候潮湿,雨量充沛,降雨强度大,人类工程活动在采矿、修路等方面十分活跃,地质灾害受构造、岩性、地貌控制,在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下,经暴雨诱发而产生。主要威胁和危害城镇、乡村和工矿企业安全。
4.盆周东南部低山易发区。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边缘山地,包括宜宾市、泸州市大部分地区。地貌以低山为主,中山次之,地层出露齐全,二叠系、三叠系灰岩广布该区,形成许多溶丘、峰丛、溶洞、暗河等岩溶地貌,区内气候随高度不同而有较明显差别。区内经济以农业经济为主,煤矿资源丰富,开采历史较长,由于历史、科学技术、经济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由采煤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主要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威胁和危害城镇、矿山、乡村、农田安全。
(四)省级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
1.省级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的确定。为明确防灾职责、完善地质灾害管理制度,地质灾害预案点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大小划分出不同级别的管理对象。省级地质灾害危险点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其标准为威胁人口1000人以上或威胁资产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危险点。
根据上述原则,参照21个市(州)2003年、2004年、2005年防灾预案和已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76个县(市)调查确定的重大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为基础,结合我厅历年调查了解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危害情况和2006年汛前检查情况,确定47个主要地质灾害危害点纳入省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见附件)并就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了预测分析。
2.省级预案点防灾责任的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精神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地质灾害防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实施省级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每年均需开展省级预案点的汛前检查及监测工作落实情况。建立监测查询制度。出现重大险情时,由省国土资源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并通知当地政府和防灾责任人启动防灾预案,落实防灾措施。
(二)认真制订防灾预案,加大防灾工作力度。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发展趋势认真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危险点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适时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有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条“国家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的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积极争取各方帮助与支持的情况下做好所辖范围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包括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巡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等,调查工作成果是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灾预案的基础,也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做得好是编制好县、乡、村、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案的保障条件。
截至2005年底,我省已完成76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2006年我省将继续开展易发区内38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和深入将查清调查区内地质灾害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形成机制、影响因素等,为各级政府有计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应明确监测责任人及监测人。监测工作部署应针对不同灾种的特征、分布情况有针对性的布设并在预案编制中予以说明。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测,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参与地质灾害调查的专业技术队伍和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做好简易监测方案的选择和监测员的培训,尤其是出现临灾引发因素和征兆的判别、险情的及时处理和报告均要求监测人员能较熟练的掌握。
地质灾害的成功预报是取得成功减灾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预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目前我省地质灾害预报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发布区域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二是推进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点在出现临灾征兆时进行临灾预报。根据不同灾种的发生前兆提前作出预报,按预定的疏散路线进行撤离。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应急工程处理措施,切实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巡回检查。根据我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情况,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安排7条路线对全省21个市(州)开展巡回检查工作。各检查路线如下:
1.广元市-绵阳市-德阳市。
2.凉山州-攀枝花市。
3.自贡市-宜宾市-泸州市。
4.巴中市-达州市-广安市-南充市。
5.眉山市-雅安市-乐山市-阿坝州。
6.内江市-资阳市-遂宁市。
7.成都市-甘孜州。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实地调查、座谈及询问等方式对各市(州)上报的89处重大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进行了核查,对新发生的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添加为2006年预案主要危险(隐患)点。检查组同时检查了各地防灾责任制的落实,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建立,市、县两级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应急机制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完善和充实,汛前、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和应急调查的安排,抢险救灾装备、车辆、物资的准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及措施的部署和落实情况等。
(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根据多年来地质灾害防灾经验,“群测群防”工作是有效预防地质灾害,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措施。各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地质灾害防灾、识灾、避灾的广泛宣传,积极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充分发动群众,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工作热情。在2005年完成防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测系统,使每处地质灾害都有明确的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将包含报警抢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预警信号等地质灾害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切实做到管理有人、人员有责、心中有数、防治有效。
(七)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应急调查制度。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与避险措施,制订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和地质灾害主管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检查监督县、乡政府预案编制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组织相关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大危险点进行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做到心中有数。汛期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等手段及时发布重大危险点的趋势预测,做好防灾预警工作。
(八)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条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切实保证地质灾害调查、区划、评估、监测、预报、治理所必需的交通、通讯和工作经费。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附件:四川省2006年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预案表(略)
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