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防台防汛工作通知

2020年07月20日06:41:05
发布部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房地资修[2005]288号
各区县房地局、房地集团,各有关单位:
今年的汛期即将来临,据预测,今年本市汛期降水量为640-700毫米(常年为642毫米),其中梅雨量为230-290毫米(常年为244毫米),“入梅”时间为6月中旬,“出梅”时间为7月中旬,“出梅”后将有一段晴热少雨天气。全年大于等于35摄氏度日数为16-20天(常年为9天)。据分析,影响本市的台风数为2个。为做好防台防汛工作,确保房屋安全度汛,现就本市房屋安全检查和防台防汛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房屋安全检查和防台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加强预警,修订防台防汛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以行政首长和企业法人为核心的安全防汛责任制,健全防汛指挥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落实房屋安全检查工作和防台防讯工作制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做好房屋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项防汛措施。主汛期来临前,要全面开展对房屋的安全检查。各物业管理企业应强化房屋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项房屋查险排险措施,提高房屋安全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性,确保房屋安全检查和排险的工作质量;各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好房屋督查督修的同时,要加强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房屋安全检查和防台防汛工作的指导。
三、加强对动拆迁基地、拆房施工现场和旧住房综合整治基地的监督。各房地产建设单位、动迁实施单位和拆房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动迁基地的巡查,完善突发事故处置预案,做好拆迁基地的房屋安全和防台防汛工作,保障拆迁房屋的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对暂停实施的动拆迁基地,建设单位应安排人员值班,各区房地局、拆房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明确防台防汛的安全责任。旧住房综合整治及平改坡综合改造基地要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工地的现场整洁,道路、沟管畅通,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
四、健全防汛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必须落实防汛值班制度,指定专人收听气象警报广播。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应根据气候实际和防台防汛应急预案设定的状况落实加强值班。凡发生塌屋伤人和突发事故,应按规定在2小时内报市局和有关部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凡遇大暴雨或强热带风暴警报,各区房地局必须在每天11时前上报前一天的受灾情况。因延误上报时间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区县房地局请在5月31日前将本单位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联系网络报送市局。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