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05年信息化应用水平专项调查的通知

2020年07月31日13:40:39
发布部门: 上海市统计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05年信息化应用水平专项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5]106号)要求,决定在本市开展信息化应用水平专项调查。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目的
为深入了解我国信息化建设投入的效果与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普及应用程度,研究建立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和制定国家“十一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对象为全市各级国家权力机构、行政机构、人民检查院和人民法院、其他国家机构;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和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中的法人单位。(调查名单另行通知)
三、调查内容
本调查包括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化建设投入及信息化设施拥有情况、人员情况、信息化建设需求及对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建议等。行政、事业单位填报《行政、事业单位信息化应用水平调查表》,企业填报《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调查表》。(具体见附件)
四、调查方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即调查组织单位将调查问卷发给被抽中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并进行讲解,待被调查单位填写完成后,进行审核、查收。
五、填报要求
问卷中的全部问题均要求填写,数量指标保留整数,当为“0”时填“0”。
六、组织实施及上报时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2005年信息化应用水平专项调查方案》的要求,本次专项调查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数据处理。有关行政单位、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区县统计局负责本部门、地区抽中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调查表的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请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于11月17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信息化应用水平调查表》、《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调查表》报送有关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区县统计局,其他由市统计局直接调查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请于11月21日前报送市统计局企业调查队。联系地址:威海路48号1709室,邮政编码:200003,联系人:孙德麟、陈铭、付鳌琦,联系电话:53857587,53857584,53857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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