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4:31:14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黑政发[2004]7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全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二)提出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判疫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研究并进行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对各地防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四)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重大事项。 
指挥部下设防治组、监管检疫组、保障组、科技组、宣传组和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局。 
二、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申立国 省政府副省长 
常务副总指挥;李延艺 省政府省长助理 
副总指挥:金连弘 省卫生厅厅长 
杨敏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李忠奎 省畜牧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滔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大威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小溪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世春 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王凤友 省林业厅副厅长 
王兆斌 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王庆江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德胜 省农垦总局副局长 
田武 省畜牧局副局长 
刘小妹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玉华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红岩 省司法厅助理巡视员 
李海林 省畜牧局副局长 
李海涛 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张守文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宏伟 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吴国成 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 
罗公平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屈谦 省森林工业总局副局长 
赵天鹰 省民政厅助理巡视员 
赵勤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敬琛 省商务厅助理巡视员 
童光志 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廉占东 省监察厅副厅长 
潘忠 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戴彤宇 省交通厅副厅长 
三、指挥部各工作组(室)的组成及主要任务 
(一)防治组。 
组长:田武 省畜牧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大威 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员:刘红岩 省司法厅助理巡视员 
王凤友 省林业厅副厅长 
王德胜 省农垦总局副局长 
屈谦 省森林工业总局副局长 
张宏伟 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主要任务是: 
1.指导、督促各地及各系统制定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监测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全省疫情监测、控制措施和政策建议。 
2.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有关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咨询组,指导开展防疫工作。 
3.组织培训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检验检疫人员。 
4.对疫情进行初步诊断,及时指导采取隔离、封锁措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 
5.负责疫苗、药品的储备。 
6.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测,配合其他各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有关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7.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二)监管检疫组。 
组长:罗公平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成员:王小溪 省公安厅副厅长 
廉占东 省监察厅副厅长 
徐敬琛 省商务厅助理巡视员 
刘玉华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小妹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守文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主要任务是: 
1.指导口岸重点查验从疫区入境的可疑物品,防止在物品中夹带疫区的禽类产品。加强对来自疫区运输工具的检疫和消毒。 
2.加强边境贸易管理,规范畜禽等动物及其产品的边境贸易,严厉打击非法进口行为。检查指导各地对集贸市场、冷库和禽类产品加工点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对进出省禽类及其产品的监测和检疫,防止疫区染疫禽类及产品进出省,确保质量卫生安全。 
4.加强畜禽类屠宰厂(点)的防疫监管工作。 
5.协助畜牧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6.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稳定物价,做好市场供给保障等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生产和调运;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三)保障组。 
组长:马滔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庆江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员:李海涛 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戴彤宇 省交通厅副厅长 
赵天鹰 省民政厅助理巡视员 
王兆斌 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吴国成 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 
王世春 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主要任务是: 
1.制定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负责督促和协调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药品、医疗器械、口罩、隔离服、消毒剂等用品的生产、采购、供应等工作;遇到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调运。 
3.组织协调解决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医药用品生产及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 
4.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的补助政策,并及时拨付疫病防治资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督促落实疫病防治经费;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因高致病性禽流感造成的生活救助工作;加强对防治资金的监管,确保各项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5.研究制定对因疫情影响损失严重的企业及养殖大户的扶持政策。 
6.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四)科技组。 
组长:潘忠 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成员:童光志 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副所长 省科学技术厅、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有关工作人员及专家 
主要任务是: 
1.制定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技术研究方案,确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的科研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 
2.组织科研力量进行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技攻关,研究预防对人感染的措施。 
3.指导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研工作,协调科研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防治技术、临床应用、疫苗等研发。 
4.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咨询。 
5.研究国内外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类似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五)宣传组。 
组长:赵勤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省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和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有关人员 
主要任务是: 
1.制定宣传报道口径,及时提出新闻宣传报道的指导性意见。 
2.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疫情通报、防治知识与措施、相关法律法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重要成果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 
3.审查有关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新闻稿件和出版物,并做好宣传工作。 
4.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和报道。 
5.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六)办公室。 
主任:李海林 省畜牧局副局长 
成员:省畜牧局及动物防疫机构有关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是: 
1.完善疫情报告信息系统,负责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工作。 
2.负责制定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及其修改完善工作。 
3.负责技术培训和组建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队伍。 
4.组织好畜牧部门与卫生部门以及重点地区之间的疫情沟通,负责防治人染禽流感的组织协调工作。 
5.协助其他各组做好各项工作。 
6.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各工作组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