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否有期限

2020年08月08日07:29:09

律师回答

知识产权有期限,不同的知识产权期限不同。
(1)《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3)《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著作权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