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装修施工期间的法律法规

2021年04月12日15:45:01

1.商务楼装饰装修适用于哪些法律法规

装修装饰合同纠纷适用以下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

3、建设部[1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4、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5、《经济合同法》。

6、《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办公楼装修时间有规定吗

1、装修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及其它时间段施工,在不违反此管理规定时,允许进行非静音作业。如果装修单位需要在晚上进行施工,就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待管理处审批后方可施工。此外,装修单位施工时,必须取得《装修施工许可证》,且将其复印件粘贴在室内或门上。同时《装修申请表》必须已获管理处书面批准。

2、装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进出写字楼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一人一张,不得共用且应随身携带,以便配合管理处核查。遗失必须自行负责,立即补办。装修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及物业使用人财产。否则必须无条件照价赔偿。

3、在写字楼装修管理规定中,在装修施工的过程当中,装修单位的一切施工用料严禁从客梯搬运。沙子、水泥、石灰等粉墨状材料必须用密封袋将其装好方可从货梯搬运。若有散漏,则从消防通道进行搬运。装修单位的物料的长、宽、高不得超过货梯的长、宽、高;不得超出货梯的最大承载。物料不能遮住摄像探头。

3.建筑装饰装修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部分 行政法规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部分 部门规章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5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6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7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8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9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10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1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12 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4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5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16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四部分 重要司法解释及相关行政性文件

1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纪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

2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部分 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标准、规范

(一)建筑设计

(二)建筑防火

(三)施工质量

(四)施工安全

(五)其他

4.有关装饰装修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家庭装修的法律主要是《建筑法》,规章主要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2月26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

法律链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注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关于写字楼装修管理规定有哪些

一、总则 1、为加强xx写字楼租赁后的装修管理,保证大楼建筑主体结构的稳固与整体风格的完整、统一,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为写字楼租赁契约之附加约定文件,签订契约即视为认同本规定所有条款;租户在对租赁的写字楼进行装饰装修必须无条件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由xx广场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其中内容与国家或地方同类规章有异同之处以国家或地方法规为准。

4、租赁双方另有约定各项不在本规定的约定范围之内。 二、一般规定 1、租户对承租区域的装饰装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① 未经大楼物业管理处批准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大楼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②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缩小承重主柱、支撑墙体,连接等的尺寸,拆除连接墙的砖、混凝土墙体。

③ 对楼层上、下楼板大面积打孔。 ④ 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⑤ 损坏大楼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损坏移动采光通风与固定标识物等。 ⑥ 改动电力主配线路、给排水主水管及分支管路、消防设备设施、监控设施。

⑦ 在公共区域内悬挂较大体积物体。建隔墙等,侵占公用空间,损害公共部分及设施。

⑧ 改变租赁区域或楼外立面结构,色彩、开门、开窗等有损大楼建筑外观的行为。 2、租赁方对承租区域的室内装饰装修,未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 对地板的装饰,对吊顶的拆换装饰。

②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③ 拆改供冷、供暖管道和设施。

④ 拆改电照器具、电照开关、风机开关、电源插座及有线电话网络插座等。 ⑤ 室内墙壁装饰、改色。

⑥ 在公用通道及走廊、电梯口使用改动颜色,粘贴、设置广告物或其它类似行为。 ⑦ 楼顶悬挂小型物体需借助管道的支撑点时。

3、租赁方对承租区域的室内装饰装修,有下列行为,必须向物业管理处报送有关施工方案及图纸,并由物业管理处批准,方可施工。 ① 装修超过大楼设计标准或规定,增加楼面载荷的,应经大楼原设计单位或者是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以及改房间卫生间、厨房的应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漏水试验。 ③ 对本区域内的用电容量增加,应对照原大楼设计容量制定增容计划,对空开、保护装置的调整应有调整方案。

④ 对房间的隔离,水、电、暧、消防、监控、通讯设施的装修改动,都须有完整、详细的方案及平面图。 ⑤ 装修施工安全措施,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三、开工申报与监督 1、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先向大楼物业管理处申报登记并报详细装修方案,由物业管理处审查备案,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工。 2、装修施工方应具备专业资质,装修前应将装修进程日程安排及安全防范计划报物业管理处审查备案。

3、装修方案的内容应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中的禁止条款,不能与之相抵触。 4、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5、装修单位及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对整个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制止,对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即按违约追究租户责任。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承租方的装饰装修行为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单位工作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四、其他规定 1、装修施工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处规定的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及给其他租户带来的不便。 2、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按物业管理处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及储运,严禁将装修材料、废弃物等堆放于楼道、电梯间或其它公共区域。

3、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用物品。 4、装修施工中占用电梯及主要通道,需事先得到物业管理处的许可并服从调度,以保证物业管理处为大楼内其他租户提供的各项优质服务不受影响。

5、装修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挪用公共部位及设施,并遵守物业管理处制定的其它管理规定,施工人员应接受xx广场保安、工程部、物业管理处等部门管理,办理各种出入登记及其它证件。 6、装修过程中应保持对公共区域的卫生不受影响,因施工产生的垃圾应立即清除。

五、承担责任(违约责任) 1、因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员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2、租户装修人因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责令改正修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租户因装修对其他租户的工作环境、卫生环境等造成影响受到投诉的,应立即消除影响,立即改正。情况严重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户未申报登记进行装饰装修活动,处五百元以上,壹仟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 5、租户违反本规定,将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施工的处五百元以上壹仟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

6、租户装修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款五百元以上壹仟元以下,并责。

6.办公场所装修中施工人员需要遵守哪些规范

办公场所的装修不同于一般的家装,因为公司不同于个人或者一个家庭,一个办公室装修公司的形象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要有一定的规范,要有一定规章制度来约束。在装修办工场所时,对装修施工人员有专门的规范。

一般情况下,为确保每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本公司形象,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八项规定:

一、施工前,必须看清楚施工图。遇到施工细节不清楚,要及时与工程部及相关设计师沟通联系。

二、施工过程中,要为客户考虑周详。比如有瑕疵的材料,要尽量放在不显眼的地方。施工人员必须着装上岗,文明施工,不干扰邻里生活。

三、注意人身、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严禁酒后施工。

四、工地不准携带亲眷和留宿社会朋友。

五、注意工地卫生,严禁将生活垃圾置于室内或走道,每天收工后将室内外打扫干净。

六、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应认真对待、耐心解释,不得粗鲁无理。

七、材料须经客户验收签字,没有客户的书面授权,不得私自代客户签字验收。

八、不得擅自使用施工现场新装器具、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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