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押运安全知识(押运安全知识)

2021年06月18日13:00:00

1.押运 安全知识

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九条 各级行保卫部门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做好防盗窃; (八)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对发生重大责任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

第十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落实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持枪人、公安部《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92)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1996),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为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各级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是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领导者,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防抢劫; (九)负责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后逐级申报、防抢劫,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统一向省级公安厅(局)申请价拨,下同)审核,如金库门、防弹玻璃、警卫制度,节假日须有领导干部带班。 第十五条 各营业单位应与相临单位建立治安联防; (二)领导保卫部门贯彻。

具体职责是,计划单列市分行,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二)做好防火灾、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力促农发行资产和人员安全、防诈骗等金融案件的防范工作、美观实用。

第十八条 各级行应当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对所辖分支机构防范金融案件,制定本制度,签订联防协议,适时进行演习、直辖市分行、法规和规章制度、自治区;因地制宜、布局合理。主要包括: (一)金库、守库室、营业室、计算机房,经省级分行(省,由配枪单位提出申请,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 农发行安全保卫机构在本级行行长领导下工作,结合农发行实际,依法组织或参与案件侦破和事故调查工作; (四)指导本单位和所辖分支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管枪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持枪证后,方能持枪上岗。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各级行保卫部门应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工作重点放在易发生案件、事故的基层营业单位。

总行保卫部对全系统省级分行每年检查面不少于30%;省级分行保卫处对所辖每个地(市)级分行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地(市)级分行保卫科对所辖所有县(市)支行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基层营业单位应坚持经常性的自查。 第二十六条 检查方式:上级保卫部门对下级机构的安全检查与由上级机关组织同级之间的互查相结合;有计划的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的检查与不定期的专项内容抽查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情况; (二)岗位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 (三)值班、警卫制度执行及值班、警卫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防火、防盗、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情况; (五)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 (六)枪支弹药管理情况; (七)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情况; (八)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安全检查应认真负责不走过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安全检查登记簿上签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对存在严重治安隐患的单位应当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较大规模的安全检查应向上级行写出专题报告,检查结果应当向全辖通报。 第六章 案件和事故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卫部门对涉及农发行的金融诈骗、抢劫、盗窃、涉枪、爆炸、纵火、绑架等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履行调查、协查及管理职责。

第三十条 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接到报案后,保卫部门应立即赶到现场。

重、特大案件、事故,省级分行、总行应当派人及时赶赴现场。 第三十一条 保卫部门对所辖分支机构的报案和犯罪人的自首,应当认真做好笔录,并调查核实。

对所受理的案件经查证不属于保卫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 在案件事故的查处中涉及内部其他部门协办的,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查办。

第三十三条 案件、事故管理实行一案一报,一案一档,专人负责,领导签发的报告制度。 第三十四条 保卫部门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做到登记清楚,统计准确,上报及时。

第七章 金融案件、安全事故责任与追究 第三十五条 农发行对金融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 第三十六条 农发行各级行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以下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 故的防范、发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条款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2.押运 安全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守卫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押运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小组,由一名行领导(或由行领导指定的负责人)带队,具体负责押运工作的统一指挥。

已建立运钞中心的地(市)中心支行,由运钞中心负责运钞途中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各级行要制定押运途中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平时要经常组织演练。

在较固定的运钞线路上,要与当地的人民银行或金融机构、公安机关、治安联防建立联系,遇有突发情况时可及时救援。执行临时线路的运钞任务时,要事先了解途经地区的社会治安、道路交通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 由武警部队承担押运任务时,部队与银行保卫人员的比例为2∶1;地市中心支行执行押运任务,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保卫干部、专职押运人员。 第八条 执行押运任务要使用性能良好、厢体封闭的运钞车,必须配备护卫车。

护卫车日常管理由保卫部门负责。 第九条 执行押运任务要配备有效的通讯器材,保证联络畅通。

第十条 执行押运任务,武装押运人员按规定登记领取武器弹药,押运工作结束后,立即交回并注销(见附表1)。 第十一条 运钞免检通行证由保卫部门负责管理。

运钞免检通行证要一车一证,车证相符,执行任务时登记领取,运钞任务完成后立即交回并注销(见附表2)。 第十二条 运钞车严禁携带非免检物品,严禁搭乘无关人员。

第十三条 参加押运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押运工作纪律。 (一)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押运工作的有关情况; (二)不得在公开场合和用外部电话谈论押运工作的有关情况; (三)不得中途随意下车或单人行动; (四)不得在执行任务时饮酒。

第十四条 运钞车必须按照事先确定的路线行驶,途中不准随意停车。遇有特殊情况要改变行车路线时,需经带队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押运途中因就餐等原因必须停车时,要避开繁华市区和社会治安复杂的地段,停车时要有武装押运人员警戒。 第十六条 执行押运任务的武器必须随身携带,防止被盗、丢失、走火等案件、事故的发生。

遇有紧急情况需使用枪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85〕银发字369号)执行。 第十七条 参加押运的人员在执行押运任务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遇公安等部门要求检查时,应主动出示运钞免检通行证并说明情况,防止发生冲突。

第十八条 对持有免检通行证的运钞车内物品确需检查时,由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共同组织进行,其他部门无权检查。检查程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做好银行运钞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439号)执行。

第十九条 执行长途运钞任务,运钞车需在外过夜时,要事先与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联系存放事宜,接收存放的人民银行分支行要积极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免检物品、车辆和押运武器的安全。 第二十条 押运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押运登记和小结(见附表3)。

第二十一条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制止危害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使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免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本级或上级行予以表彰。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导致发生事故和案件的,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谁知道关于押运的知识

押运的工作,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才给高薪,长途押运寂寞难耐,不论停车时间长短,谁也不能离开车站半步。

所以不会有人把货物偷走。但有可能被抢走,面对附近的繁华都市、名山大川,只能“望景兴叹”。

每次长途押运,巨额财产安危系于一身,押运官兵深知责任重大,时刻都保持着战备状态。 从事长途押运的工作,必须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对工作兢兢业业,有很强的责任心。

以下是铁路规章中有关押运的条款: 第七十三条 托运金银珠宝、货币证券、文物、枪支,鱼苗,蚕种和途中需要饲养的动物,必须派人押运。对运输距离在200千米以内、不需要饲养的家禽、家畜,托运人提出不派人押运时,也可以办理托运。

车站应向托运人说明并在托运单上注明“途中逃逸,死亡铁路免责”。 押运的包裹应装行李车,由押运人自行看管,车站负责装车和卸车。

在行李车押运时,列车行李员应将押运人姓名、人数、工作单位、住址和品名、件数、发到站登记在押运人员登记簿内'并向押运人员说明以下事项。 l.行李车内严禁吸烟; 2.不准打开车门乘凉; 3.不得移动车内备品、物件; 4.不要靠近放射性物品。

火车押运: 押运者一样要购买车票(在出货票时一起收,价格比客票低多了),坐自己货物的火车. 认真查阅"须知". 带充足的食品(含水). 设法了解列车的运行概况(有难度) 不要轻易下车,特别是火车头挂在列车上时. 临时停车下车时注意左右轨道,不要靠太近(多有列车活动).下车时身上带点钱,万一漏乘争取最快客车赶上. 最主要是安全.。

4.如何加强安全操作如何确保押运安全

我是佛山保安公司押运部门的大队长,押运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对保安的各方面的要求都非常高,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从自身做起首先我从自身做起,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勤奋锻炼业务技能,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这样才能给团队起到一个好的带头作用。明确管理重点,提供优质服务近几年的工作中,我始终将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来抓。

一是将金库、运钞车、存放库、指挥中心、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作为检 查重点,认真细致检查各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和岗位人员落实各项安 全制度、措施情况,规定“谁值班、谁 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检查有记录,问题有整改,整改有结果。二是加大对运钞车的安全押运情况的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和跟车检查等方式,重点查看各押运车组人员着 装,上下车持枪站位警戒动作,款车网点门前停靠位置以及有无可疑人员等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确保队员按章操作,守押工作绝对安全。为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 件,我大队还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 案,定期组织演练,使守押队员熟练 掌握预案,做到临危不乱,相互配合, 沉着应对。

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服务。为了 给客户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我在工作 中指导班队长大力培养全体队员的服 务意识,不断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和 效率,确保客户满意。

日常守押工作中,大队加强与服务金融单位沟通, 虚心征求和听取多方意见,引极改进 服务工作,制作《客户征求意见书》, 每月向客户征求一次意见,内容包括队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 及安全保障建议等。我们对金融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积极改 进。

同时加大服务监督处罚力度,公 开投诉电话,凡被客户投诉,对押运 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一 经查交,坚决予以辞退或开除。几年来,金融守押客户满意率1OO%。

在每 一名队员良好的职业使命感、道德感的自律下,在大队严明的纪律约束 下,押运大队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我们还制定了《押运业务中文 明执勤规定》和《驾驶员考评制度》, 并狠抓落实,消除了“特权”思想,规范了文明行车、文明执勤和礼貌用 语,融洽了市民关系,展示了押运队 伍的良好形象。

推进规范化建设,打造有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队伍我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教育、警示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做到逢会必讲安全,每月开展一至两 次安全教育,克服队员麻痹思想,做 到居安思危、警钟长呜。押运大队按照管理正规化、工作 规范化、行动军事化的要求,结合工作交际,对各级人员和各项守押工作 进行规范,做到有章可循、奖惩有度。

推行人性化管理,做到无情制度,有 情管理,实现以制度管人、以理服人、以情暖人。一、落实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确保守押工作安全,大队管理人员承包车辆,逐级签定安全目标管 理责任书,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各 负其责。特别是针对要害日标管理, 制定了《金库目标安全管理责任书》、《运钞车目标安全管理责任书》,对金库运钞车、及守押人员的安全管 理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定人、定车、定库、定责,严格处罚标准,一旦发 生问题,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领导和承包责任人的 责任。

二、大胆探索,积极运用先进管理方法,推进保安队伍制度化、规范 化管理,从严治队。我在工作中抓好岗位大练兵活动,定期组织进行考核,保证训练良好率达到90%以上。

大队始终把抓在岗轮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挑选 政治素质好、业务技术精的队员担任 教员,现场督导,务求训练实效。轮训结束后,大队进行考核验收,凡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离岗限期补训, 离岗期间不发工资,补训后复考合格者上岗,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通过 以上措施的实施,保证了岗位练兵成 果,提高了队员的军事素质和业务技 能。同时强化了班队长创新意识,督 促其主动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 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押运队伍建设水平的提高。

三、搞好团结,提高队伍凝聚力。队伍凝聚力也是战斗力的一部分。

一个企业,一个团队,没有良好的团结意识,一盘散沙,就树立不起 形象,打不出自己的品牌。遇到突发 事件无法步调一致,还有什么战斗 力,保安押运队伍是一个半封闭的、半军事化的队伍。

通过抓训练、抓作风建设,培养队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作风,做到令行禁止。我还经常 性地积极倡导开展各种文体比赛活 动,培养队员的协调作战意识,使队 伍始终保持引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以“团结之师、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赢得了客户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知人善用,打造稳定、高素质的保安队伍只有一流的领导班子,才能建立一流的保安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 由于保安队员所受教育不同,能力也不一样,日常的工作实践中,我十分注意发现人才,培养人才。

在用人机制上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 原则,选拔热爱保安押运事业、具备 良好工作作风、责任心强,能起到带头作用。

5.押运应注意什么

一)押运 1.能在押运物启运前进行警戒 2.会使用常用通讯器材 3.会报告押运情况 4.会使用一般的防护器械 5.能协助处理一般的安全隐患 6.会填写押运记录 1.常用通讯器材的使用方法 2.防护器材的使用方法 3.一般安全隐患的处理 4. 押运警戒规范 (二)护送 1.能对护送对象进行警戒 2.能全程实时监控护送对象 3.能报告护送中发生的异常情况 4.会使用常用通讯器材 5.会使用一般的防护器械 6.能协助处理一般的安全隐患 1.警戒规范 2.通讯器材的使用 3.防护器材的使用 4.一般安全隐患的处理。

6.武装押运安全规范教育心得体会

武装押运安全规范教育心得体会(仅供参考)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转眼间一年又过去了,武装押运心得体会。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中心改革的重要一年,新的改革浪潮,新的押运业务,各位领导的扎实能干为我们带来了一流的管理和一些新的押运业务领导一流的经营模式,它标志着我们押运中心事业以现实了跨越式的发展的新时期,这无不凝结着每位领导的英明决策和正确指导,让每位员工都以稳健的步伐迈向崭新的一年。

对我个人来讲,这一年意义深刻!刚刚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在中队领导和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其他同志的配合下,坚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较出色地完成可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个人工作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

回顾起来,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以高度的责任感主动做好本职工作一年来,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掌握金融押运方面的知识,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作为押运中心的一名运钞车驾驶员,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重任,以保护国家财产为己任,在运钞途中经历保持高度集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运钞条例、道路交通规则操作,做到万无一失。认真做好车辆保养,做好三勤“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发现为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除了执行押运任务外,还要做到确保业务用车随叫随到,真正做到一名合格的运钞车驾驶员。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能够认真的学习政治理论,和交通法律知识,使自己的思想观念紧跟时代的步伐。其次,在工作之余逐渐养成了读书,看电视《车迷频道》的习惯,了解押运单位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心得体会,武装押运心得体会。另一方面,认真学习业务技能,不断提高的业务水平,提高劳动效率,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2、以“军事化”标准严格要求自我一个单位,一个集体,没有一套适合的管理模式作保障,是很难把工作搞好和落实好的,更谈不上什么发展,在这方面首先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不仅要掌握押运工作要领,熟练相关知识从以往的守押案例中吸取教训,从实际工作中摸索经验。从中锻炼了我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培养了勤学苦练,追求真理的工作态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学习研究业务知识,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创新。

3、统一思想,查找不足,开创押运新局面。首先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详细分析了目前押运中心的现况和存在的社会环境,认真学习上级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从而统一了思想认识改进了工作作风。押运工作是长期的,艰难的任务,使中心面向社会的窗口,押运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中心在各家金融单位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整个押运业对外的声誉,为此,作为一名运钞车驾驶员,从严按章办事至关重要。在长期的押运工作当中逐渐形成了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切实树立起押运中心“押神”员工新形象。

4、以严谨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其他工作。作为一名司机,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服从领导的安排,尽我所能的完成好领导交办的或其他临时性的工作任务,根据领导的交代将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分解,明确工作目的和具体任务,并及时向领导反馈办理结果;全力做好中队日常工作。中队事情繁杂,人少事多,但却丝毫不能马虎,比如说在陈队和李队长交代的修车任务,不管是我的车还是其他驾驶员的车,都开到修理厂,认认真真修理好车辆的毛病,还有在其他车辆在押运途中遇到无法正常执行押运任务叫我执行时,我本人随叫随到,毫无怨言的去执行;还有就是收发文件等,这些工作看起来时小事,可耽误了就是大事。一年来,我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克已奉公,勇于开拓,努力进取,已身作则,按章办事,积极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我的工作得到了中队领导及中心领导的肯定。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立足本职,开拓创新,迎接挑战,努力吧各项工作做的更好,为我中心押运事业的发展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5、认清自我,找出差距。在这一年的工作中,虽然我有不少的成绩和进步,但出项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自身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不能活学活用,服务意识有待提高,驾驶水平的提高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尽力弥补这些缺点。全面提搞自身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服务质量,为我押运中心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又有不足之处,不管怎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克服空-难,再接再厉,从而较好的起到金盾卫士、金盾押神的作用,决心为押运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

7.危险品做押运在工作中应注意哪些

押运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二、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

三、必须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五、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六、认真押运货物,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确保不发生货损、货差,做好交接工作。

七、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化学品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八、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8.简述押运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各个工作段的注意点及技能知识

押运员职责: 第356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新华社今天受权全文播发了这个条例。

条例自7月27日起施行。 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管理,保障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正确使用枪支而制定的,共18条。

条例所称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军工、金融、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讯工程、机要交通系统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以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条例对从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的条件、审查手续及在何种情形下才能携带使用枪支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遇到有关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行为能力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枪支。 对于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擅自改动枪支、更换枪支零部件;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枪支或者将枪支交给他人,对枪支失去控制等行为,条例作出了处罚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出现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报送公安机关审批或者允许没有持枪证件的人员携带、使用枪支;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枪支、弹药管理制度,造。押运员职责: 第356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新华社今天受权全文播发了这个条例。

条例自7月27日起施行。 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管理,保障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正确使用枪支而制定的,共18条。

条例所称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军工、金融、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讯工程、机要交通系统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以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条例对从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的条件、审查手续及在何种情形下才能携带使用枪支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遇到有关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行为能力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枪支。 对于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擅自改动枪支、更换枪支零部件;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枪支或者将枪支交给他人,对枪支失去控制等行为,条例作出了处罚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出现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报送公安机关审批或者允许没有持枪证件的人员携带、使用枪支;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枪支、弹药管理制度,造成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不按照规定审验枪支的;不上缴报废枪支等情形时,有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规定,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依照条例规定使用枪支,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法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条例还对公安机关应当履行的检查、监督职责作出了规定。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管理,保障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正确使用枪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支管理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军工、金融、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讯工程、机要交通系统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以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第三条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20周岁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二)没有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三)没有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记录; (四)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有关枪支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熟练掌握枪支使用、保养技能。 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前款规定的条件,由所在单位审查后,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考核;审查、考核合格的,依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持枪证件。

第四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方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携带、使用枪支。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能够以其他手段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安全的,不得使用枪支;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应当以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不被侵害为目的,并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第六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形之一,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使用枪支: (一)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的; (二)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受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所携带的枪支弹。

春节押运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