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安全知识(居民房屋建筑安全知识有哪些)

2021年06月19日13:00:01

1.居民房屋建筑安全知识有哪些

一、砖木结构房屋

1、由于砖木结构房屋的承重主要靠木结构,不要在房屋的木粱(桁条)、木柱(柱脚)、梁架和上挂、搭任何重物及改变其原有的大小、受力方向。

2、不要在墙体上任意开启门、窗。以免使墙体减弱承载能力而产生裂缝。3、如发现木结构(木梁、柱)、墙体有明显和突然发生的倾斜、弯曲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忠。

4、为防止火灾,要安全用电。不要随意乱拉电线,安装家用电器请专业人员排电线。不要在楼板上放置生活用煤炉、煤气灶以防火种。

5、不要在木结构房屋内燃烧物品,如有明火存在,必需有专人看管。

二、砖混结构房屋的住房用户应注意:

l、不要任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影响房屋结构。如确需改变房屋结构的,应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并有房屋设计资质的单位的加固设计。

2、不要随意敲、凿房屋的混凝土梁、柱,更不能使其断裂。

3、不要拆除砖墙面和扩大原有门、窗洞口,不要在墙面上随意开门、开窗。

4、注意经常检查室外悬挂物、空调支架、遮掩物、阳台上搁置的物品(花盆等)的安全,避免下坠伤人。

三、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应注意

1、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进入建筑施工工地。

2、市民不要随便进入施工工地,有事要进入施工工地的,应事先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系。进入施工工地要带好安全帽,注意安全警示标记。

3、在房屋、市政和拆除施工工地旁边行走时要注意安全。晚间行走时,要注意红色警示灯的提示。

2.求《建筑施工安全常识》详细内容(100分,采用后追加100分)

安全事故猛如虎,上月我市某区发生的楼体坍塌事故仍让我们心有余悸。

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建筑工人施工安全意识和建筑安全知识的缺乏造成的。有时,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的事故,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

本期专刊特刊登部分建筑施工安全知识,供广大读者朋友学习、了解。 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叉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

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一、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1.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 3.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

4.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 5.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6.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二、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 1.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2.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

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三、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

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当高层建筑高处超过24m以上的交叉作业。

应设双层保护设施。 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四、攀登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跳跃。

2.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体攀登。 3.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5.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

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五、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平台的防护 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1-1.2m的防护栏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

底部四周铺18cm高档脚板,平台板为5cm厚木脚手板。平台设梯子,供工作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cm。

2.临边作业的防护 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在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m时,此高处作业为临边作业。 阳台、楼板、屋面、基坑周边等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

使用里脚手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落人落物。 3.洞口防护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应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

六、建筑施工创伤救护知识 1.开放性创伤的处理 ①对伤口进行清洗消毒,可用生理盐水和酒精棉球,将伤口和周围皮肤上的泥沙、污物等清理干净,并用干净的纱布吸收水分及渗血,再用酒精等药物进行初步消毒。在没有消毒条件的情况下,可用清洁水冲洗伤口,最好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然后用干净的布或敷料吸干伤口。

②止血,对于出血不止的伤口,能否做到及时有效地止血,对伤员的生命安危影响极大。 ③烧伤的急救应先去除烧伤源,将伤员尽快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用较干净的衣服把伤面包裹起来,防止再次污染;在现场,除了化学烧伤可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外,对创面一般不作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保护表皮。

2.闭合性创伤的处理 ①较轻的闭合性创伤,如局部挫伤、皮下出血,可在受伤部位进行冷敷,以防止组织继续肿胀,减少皮下出血。 ②如发现人员从高处坠落或摔伤等意外时,不能对患者随意搬动。

③如怀疑有内伤,应尽早使伤员得到医疗处理;运送伤员时要采取卧位,小心搬运,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防止休克。 ④运送过程中如突然出现呼吸、心跳骤停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急救措施。

相关新闻链接: ■ 内蒙古赤峰市东郊电线电缆厂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电缆厂1名工人正在安装锅炉,由于安装锅炉需要拆除锅炉房顶的石棉瓦,这名工人在没有任何防护装备的情况下上到房顶作业,结果石棉瓦不慎被压碎,导致其从屋顶坠落地面致死。

■ 上海市某建筑公司拆卸安全网时发生坠楼事故,3人死亡。该建筑公司3名作业人员在拆除安全网之前未进行仔细检查,未发现安全网东侧的固定点已被破坏。

当3人踏入平网后,。

3.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资料有哪一些

安全技术资料分盒条目

第一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管理人员责任制悬挂于办公室)

2、项目部管理人员花名册

3、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5、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记录 6、经济承包合同

7、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自工作区需悬挂)

8、安全值班(安全值班制度、安全值班表、安全值班记录、值班表应悬挂于值班室)

9、安全员资格(附:复印件)

10、项目经理安全资格(附:复印件)

11、施工企业安全资格(附:复印件)

12、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表格配合)

4.建筑安全知识内容有哪些

建筑安全常识有哪些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含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全方位和全体人员。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它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作为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它包括企业法人、分管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路有关职能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它包括生产部门、技术部门、机械设备部门、材料部门等,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一线工人的安全职责它包括各工种:肛、杠、钢筋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起重工等工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建立健全以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后,必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定期对前一-阶段进行目标考核。二、施工现场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施工组织总设计一个施工现场, 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安全生产施工 组织设计为指导,单凭想到哪干到哪是搞不好安全生产工作的。

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施I现场的水文地质、气象气候、季节变化等具体影响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付诸实施,在施I过程中,还要根据工程项目特殊情况及时的调整和完善。另外,大型群体工程或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对其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主要包括 :深基坑支护、净空较高的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起重吊装作业等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I组织设计,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设计严加督查,以防范于万一。

二000年,南京电视台演播大厅屋盖,因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不严密,项目经理掉以轻心,最终导致因模板支撑失稳,在浇捣砼时坍塌,造成特大安全事故。工按措施交底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要将工程具体情况、分部分项工程的施I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程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分项工程开始前,项目工程师必须对单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应有记录,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体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再上岗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权部门培训并台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有了以几项软件保证措施后,针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要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必须从如下几个硬件方面重点检查:脚手架的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现场临时用电是否安全可靠,各类建筑机械设备是否灵敏有效,安全三件宝的使用、四口、五临边是否防护到位,落实好上面几项措施,就能有效地防止建筑业四大伤害事故的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亡、机械损伤)。

5.房屋安全使用常识有哪些

1、不在楼梯、走道等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自行封锁公用通道,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小区内的道路不能随便停放车辆,保证消防车辆的顺利出入。

2、不超负荷用电(如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一插多用等),以免因线路负载过大而引起火灾;有条件的可加装漏电保护器,在负载过大或短路时有效的切断电路。 3、不乱拉乱接电线,切勿使用铜丝、铁丝等替代保险丝;无电工资格证书的人禁止从事电工作业。

4、不在明火旁放置易燃易爆品,在关键地方应设置灭火器。 5、注意安全用火,不在蚊帐、棉被等易燃物品旁抽烟,不乱扔烟头;不在过道、房间内生火,灶台内的火用完后应完全扑灭,不留余火。

6、杜绝破墙打洞、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不擅自封闭阳台、堆放杂物,以免加重阳台负担,引起阳台倾覆;不在木结构楼板上追打嬉戏或堆放大量杂物,保证木楼板的安全使用。 7、不在家中存放超过0。

5公升的汽油以及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电器设备。

6.居民住宅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安部令 第49号 一九九六年一月五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居民住安全防范功能,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إ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إ 本规定所称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是指附属于住宅建筑主体并具有安全防范功能的防盗门、防盗锁、防踹板、防护墙、监控和报警装置,以及居民住宅或住宅区内附设的治安值班室。إ 第四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必须具备防撬、防踹、防攀缘、防跨越、防爬入等安全防范功能。

第五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إ (一)适用、安全、经济、美观;إ (二)符合消防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和城市容貌规定;إ (三)符合当地居民习俗;إ (四)因地制宜。إ 第六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当纳入住宅建设规划,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إ 第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与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有关的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设计。إ 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的有关住宅建筑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部分。

对不符合安全防范设施规范、标准、规定的设计文件,应责成原设计单位修改。إ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防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必须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书及相应的图纸并报设计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后方可进行。إ 第十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所用产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经鉴定合格的产品。

未经鉴定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采用。إ 第十一条 城市居民住宅竣工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住宅管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إ 第十二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所需费用,由产权人或使用人承担。إ 第十三条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管理,由具体管理住宅的单位实施。

إ 公安机关负责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إ 第十四条 居民住宅区的防护墙、治安值班室等公共安全防范设施应由产权人和使用人妥善使用与保护,不得破坏或挪作他用。

إ 第十五条 公民和单位有责任保护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对破坏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إ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增补、修改、停工、返工、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إ (一)未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设计的;إ (二)擅自改动设计文件中安全防范设施内容的;إ (三)使用未经鉴定和鉴定不合格的产品、材料、设备的;إ (四)安全防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有(三)、(四)行为之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者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破坏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改正、恢复原状,并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إ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公安部负责解释。إ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إ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7.

具体详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270-2011 内 容 简 介 规范制订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大量增加。 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法规标准不尽完善,消防安全的管理责任不落实、技术措施不完备,违章动火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带人施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临时建筑防火性能低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频发。

规范制订的背景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11年1至7月份,全国共发生建筑工地火灾7252起,仅上海“11。 15” 教师公寓火灾就造成58人死亡,1。

58亿财产损失;北京 “2。9” 央视新址配楼文化中心火灾,不仅造成1。

69亿财产损失,还造成一名消防员牺牲。 规范制订的背景 2007年7月2日,在建的北京大学乒乓球馆因施工不慎引燃防水材料和保温材料而引发火灾; 2007年8月14日,在建的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大厦因电焊引燃杂物而引发火灾; 2008年7月27日和2008年11月11日,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施工现场先后两次因明火作业引燃屋面保温和防水材料而引发火灾; 2009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文化中心因违规燃放烟花引燃外墙保温系统而引发大火,造成极为严重的财产损失。

2010年11月15日,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外墙保温节能改造工程施工中,因电焊引燃聚氨酯泡沫碎屑,继而引燃防护网、脚手架上可燃材料,导致整栋建筑短时间内迅速形成内外连通的立体燃烧,造成58人死亡。 2011年4月9日,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夏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品百货大楼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过火面积约8000平方米。

2011年8月25日,哈尔滨市南通电脑市场副楼顶层一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2010年底该市场在副楼屋顶上自行搭建钢架铁皮简易房,火灾发生于副楼屋顶加接楼层的施工现场,过火面积约3000平方米,火灾造成3人死亡。

规范制订的背景 近年来施工现场火灾不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造成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 在此形势之下,为深刻吸取火灾教训,亡羊补牢,有必要制订出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为施工现场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提供必要的技术依据。

概述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主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和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编制。 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上海、湖南、陕西、甘肃等公安消防总队,以及北京、上海、广东等施工企业参加编制。

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 。 概述 规范编制过程中,收集研究了近百起施工现场火灾案例,总结分析了施工现场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和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深层次问题,研究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以解决火灾暴露出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为目标。

概述 规范重点对以下内容作出规定: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2、建筑防火设计。

3、临时消防设施设计。 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本规范共6章,87条,其中强制条文12条(款) 概述 目的: 1、通过对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等的“硬件”建设,增强施工现场建筑自身抗御火灾的能力,并为灭火救援提供必要条件。 概述 2、通过明确和细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容易引发施工现场火灾的危险因素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避免火情发生。

3、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既有建筑改造等各类施工现场。 对于线路、管道、临时工程等的施工,规范有些内容可以参照执行。

规范中的术语 规范重点对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通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等5个在本规范中多次出现的术语作出解释。 准确掌握这些术语的含义,有助于正确执行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规范中的术语 临时用房: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的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 临时设施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的设施,包括围墙、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固定动火作业场地、贮水池,以及各类施工管线等。

总平面布局 针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存在的安全布局不合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从一栋建筑向另一栋建筑扩大蔓延,以及消防车道缺乏或被占用等问题,规范重点对以下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的防火原则。 2、临时建筑、临时设施、在建工程相互之 间的防火间距。

3、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 总平面布局 关于总平面布局的防火原则: 1、施工现场不同功能的建筑和设施宜相对独立布置。

2、固定动火场所应布置在不容易对其他场所构成火灾。

8.建筑安全事故知识有哪些

建筑安全事故顾名思义就是方发生在建筑工地上的安全事故。

这些安全事故有些是认为造成的而大部分则是非人为造成的。 建筑安全事故根据省级以上文件的指示,分为四类。

分别是特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类型为一般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死亡人数,或者10到50人之间的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直接的安全事故属于较大安全事故;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死亡,或者重伤人数在50到100之间,更或者损失金额在5000万1亿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属于第三类安全事故也就是重大安全事故; 4、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财产金额损失高达一亿元的安全事故是特大安全事故。

不管是发生哪类安全事故,在事故方发生的一小时以内,施工方也就是施工的总负责人必须将事情如是并报给县级以上单位进行安全事故紧急处理,对于县级不能解决的问题,单位必须派人向上一级别进行汇报并提出解决措施,事故通报时间加起来应该在两个小时以内。 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施工单位未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施工人员缺乏安全安全教育理念。

2、监管单位未履行相应的职责。由于监管部门的不严格才有机会使施工部门弄虚作假。

材料准备等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或者根本就是质量不够的施工材料。 3、没有制定应急补救措施。

在事故发生时未能第一时间解救,导致伤亡人数过多,财产损失更大。 结语:生命是可贵的,每个人都应该爱惜自己的身体也应该爱惜别人的身体。

很多施工的负责人就是不明白这一点不爱惜自己及员工的性命,不把她当回事滥用施工材料才导致这些问题的出现。 另一方面,国家也要把法律法规制定的更加严苛,更加要人去遵守和实施。

落实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的要求和从事监管监理工作。

9.建筑安全资料谢谢

关于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 人类高层建筑的火灾已经成为重大的灾害,它涉及的范围较广,业主的财产以及人身安全受到重创。

预防高层建筑的防火安全性问题已成为重中之重。现代高层住宅建筑的高度不断延伸,往往是一层受灾殃及整体建筑。

如何解决高层建筑的火灾防范问题是当今建设者们首当其冲面对的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近年来,由于住宅小区火灾的防范不到位,导致火灾事件数量逐年攀升,对于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也逐步扩大。

消除这一安全隐患,应当是政府和建设部门的头等大事。 一、高层建筑的火灾因素 (1)天然气设施气体泄漏造成的火灾蔓延。

(2)家用电器使用不当而引起的火灾。 (3)人为的火灾因素。

(4)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的火灾。 (5)民用电线短路造成的火灾。

(6)间接引发的火灾。 二、高层建筑防火材料及其技术规范问题: (1)高层建筑墙体的防火材料有质量问题。

(2)室内防火安全监控装置失控,产品的技术性能不达标。 (3)建筑材料的防火设施扩展使用问题没有得到建设部门的支持。

(4)没有建立高层建筑自动灭火装置的设计性规范条文。 (5)施工单位对于住宅装饰材料的选型没有统一的定性标准。

(6)没有颁布完全禁止高层建筑以及住宅小区烟花燃放法令。 (7)天然气终端使用设备的安全性检查不到位。

(8)没有设立预防天然气泄漏的安全监控装置。 (9)季节性的安检宣传工作不到位。

三、关于高层建筑的火灾防范措施 (1)健全高层住宅火灾的防范网络安全自动控制系统。 (2)缩减住宅建筑的高度,以减少财产及生命的损失及伤害。

(3)降低高层建筑的密集度。 (4)完善建筑材料的防火性措施,加快研制新型的防火涂层材料和建筑材料。

(5)研制新型的民用防火产品,加大推广使用家用防火材料生产力度。 (6)防火安检期的不定性检查和教育宣传。

(7)加快研制家庭民用快速自动灭火器材。 (8)制定社区防火责任人制度并落实到位。

四、建设预防火灾的新型高层智能建筑 建议设计院校以及建委的相关部门尽快设计出完全能够防范火灾的高层智能住宅建筑。 (1)居民住宅应当安装自动灭火装置。

(2)门窗以及玻璃采用抗高温防火材料。 (3)家用电气设备的外壳使用防火材料制成。

(4)禁止使用木地板材料,加快研制新型的防火保温地板材料。 (5)民用电路所使用的电线绝缘层必须采用耐高温防火材料。

(6)严格要求住户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 (7)加快研制小户型的高压灭火简易装置,做到每户安装一部灭火设备。

(8)做到群策群防,建立防火安全员安全监察宣传责任制度。 (9)地方政府设立预防火灾安全委员会。

(10)设立小区消防安全救灾小组,由火警辖区统一领导指挥。 (11)门窗墙外的上方设立防火隔离延伸罩,防止火苗窜到上一层建筑。

这项可纳入建筑设计规范。 (12)加大电力能源的利用率,减少天然气能源的高层住宅引入,或禁止城区使用天然气。

(13)加快新型安全的综合性能源开发。 如果按着上述建议进行火灾防范,基本上高层住宅的火灾防范问题就能够得到解决。

和谐社会一定要建立在群策群防基础上。火灾可防,关键在于政府的执政保障和人民的全力支持。

关于高层建筑坠落物体的安全防范问题 现代楼宇建筑高度不断提升,城市范围不断扩大,高层建筑密度不断加大,防范高层建筑坠落物体对人身的伤害,应当纳入设计安全规范。高层住宅户外附加物体安装工程的安全标准、安全防盗网栏、门窗玻璃等都应当规定使用年限。

物体紧固装置的使用期限、材料的选择、防老化工艺等一定要有严格的规定。不然,一旦发生高空物体坠落事故,会危及行人的人身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一、高层建筑的主要户外设施 随着现代化大都市的高速发展和人口密度的不断增长,建立高层建筑坠落物体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安全防范措施已迫在眉睫。城市高层住宅建筑外加附属物体包括: (1)居民使用的户外空调主机。

(2)防盗门窗护网。 (3)门窗玻璃。

(4)企业的户外广告、招牌匾额。 (5)户外照明及通讯装置。

(6)户外门窗遮阳遮雨用具。 二、易碎易坠落物品 (1)门窗及玻璃。

(2)户外照明灯具。 (3)户外广告的照明灯具。

(4)企业招牌匾额的易老化针织类物品。 (5)易老化遮阳遮雨材料。

三、户外施工过程中易坠落的物体 (1)户外空调以及固定金属架。 (2)户外广告金属架。

(3)企业户外广告招牌匾额的金属框架。 (4)施工过程中的攀爬吊装以及装修设施。

(5)施工过程中起吊的户外工程物体(户外空调,防盗门窗护栏,户外广告金属结构架)。 (6)户外遮阳遮雨金属架。

四、高层建筑顶端的通讯发射接收设施 (1)企业通讯专用设备。 (2)信息产业收发信息设施。

(3)卫星通信接收设备。 (4)户外民用天线。

五、高层建筑的水暖设备 (1)原高层建筑供暖系统的终端设备。 (2)冷却塔,高水位水箱。

六、高层建筑所安装的太阳能装置 (1)民用以及企业用太阳能供暖设备。 (2)民用及企业用太阳能供电装置。

二、高层建筑户外物体坠落的主要因素 关于高层建筑附加物体的高空坠落安全防范措施问题,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纳入高层建筑的设计规范。大自然的风灾和人为的事故以及氧化作用是导致高层建筑附加物体坠落的。

房屋建筑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