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弟吗,规定是啥

2024年04月25日18:42:08

当双亲离世之后,倘若身为成年且具有抚养能力的姊妹,对于依旧未成年并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弟弟,理应负起监护及供养的职责。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身为兄长、姐姐的子女,其父母早故或是他们不能独立抚养的幼小兄弟姐妹,他(她)们同样负有抚养的道义与责任。而言语之邦的中国,亲情至上,亦提倡手足相助、扶持成长。而经由长兄、长姐抚育成人,并拥有相应抚养能力的幼小弟妹,面对那些因为劳动力丧失及生活来源断绝,而面临生存困境的兄姊,同样肩负着扶持帮助的道德与法律责任。
在我国灿烂辉煌的法律制度之下,我们理应秉持互助友爱的精神,相互关怀,共同赡养年迈的亲属,尤其对于仍属年少尚未成年的兄弟姐妹,身为姊妹的你,更应当主动承担起照顾他们的重任,提供必要的物质援助以及生活保证。倘若你在经济方面难以承受这一责任,或有其他的困难无法尽力履行此道义上的任务,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可能愿意介入并协调解决这种棘手的矛盾。除此之外,家庭成员还可按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相关赡养问题,或者通过合法途径来确保亲情血缘关系中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